老潘夫婦可不清楚是什麼情況,急忙湊近一些,一個彎腰,一個蹲在韓烈床前。記住本站域名
而且,態度愈發和善。
不和善不成啊!
生怕聲音稍微大點,就把韓烈刺激得再暈過去。
之前兩口子得知韓烈曾經深度昏迷半個小時,差點沒醒過來時,腿都嚇軟了。
媽的,造孽啊!
這敗家孩子怎麼這麼能惹事!
緩過來之後,老潘差點上去扇小潘,要不是他媽拉著……哼。
老潘真是滿肚子火氣,對小潘,對他媽,都有。
但是面對韓烈,他和風細雨輕聲慢氣的,態度好極了。
「潘少航在派出所里羈押著呢。
不是叔叔不想帶他來道歉,而是他需要接受批評教育。
我看挺好的,小混蛋確實欠收拾。
就讓他在裡面呆著吧,至少待滿48小時!
小韓,我們談我們的。」
老潘是真會說話,旁邊的人聽著都舒服。
「哦……」
但韓烈只是輕輕的哦了一聲,就完了。
老潘兩口子離近了看,只見韓烈目光散亂,眼神茫然,壓根沒個焦點,心裡頓時又他媽咯噔一下子。
完了!
芭比Q了!
真給人家孩子打壞了!
正急著,韓烈慢慢緩過來一口氣,艱難開口。
「事情的經過都清楚了吧?」
兩口子急忙點頭:「清楚清楚!」
「真不怪我,沒問題吧?」
又是雙雙點頭:「沒問題沒問題!」
哪怕是潘母再怎麼向著自己的兒子,都覺得真不怪眼前的孩子。
要怪,只能怪老陳家那丫頭!
而韓烈,還在那繼續加碼。
「我一看潘少航情緒不好,生怕刺激到他,笑都沒敢笑,趕緊低頭……結果他還是一腳踹過來了……那到底要我怎麼樣嘛?」
房間裡的所有外人,都在暗暗的嘆息搖頭。
看把孩子委屈的!
太過分了,怎麼會有那麼混帳的小霸王呢?!
家庭教育太差勁了!
老潘兩口子也覺得臉上臊得發燙,那點笑容崩稀碎。
真是半點不占理啊……
韓烈繼續演,加碼加碼再加碼。
「後來我氣不過,罵了他一句廢物,這一點確實是我不對……」
「哎呀,沒有沒有!」
老潘急忙攔著。
人家孩子莫名其妙挨了打,回罵一句哪裡不對了?
對得很嘛!
「韓烈同學啊,問題肯定是潘少航的。
責任大半在於他太衝動、太暴躁,小部分在於我們沒有教育好孩子,和你有什麼關係?
你是一個好孩子啊!
叔叔知道你心裡委屈,口頭上再多抱歉都彌補不了你受到的傷害。
這樣啊,我提一個方案——
責任呢,我們全認。
民事範圍內的一切費用,包括精神損失費在內,我們直接按照法律規定的最高標準來。
其次呢,我再單獨賠償80萬,作為和解費用。
小韓你看,能不能再給潘少航一次機會?
我們一定讓他誠摯道歉、以後好好做人!」
臥槽!
你是真敢開口啊……
講真的,韓烈被嚇了一跳。
儘管知道這個事情是自己完全占理;
儘管知道潘少航面對的是上大學這個重要關口;
儘管演戲演得神哭鬼憐;
儘管有那麼多儘管……
可是韓烈依然沒想到,老潘居然這麼果斷、這麼捨得花錢。
韓烈馬上打開系統面板,看著基礎屬性,平息心裡的激動和眼神里的驚喜。
原諒孩子的不淡定吧。
畢竟,上輩子的韓烈只是一個苦逼打工人。
而這輩子雖然不會再缺錢了,眼下卻急缺經驗值。
80萬啊!
能加多少屬性?!
五秒後,韓烈才緩過來,艱難開口。
「潘叔叔啊,剛才陳妍妃勸我的時候,我就在想——
有沒有必要因為潘少航的一時衝動,就死死咬住不放,毀掉他的一輩子?
說實話,我是不想這樣的。
但是吧,我這心裡一直憋著一口氣,壓得我喘氣都喘不上來。
陳妍妃就說:放心吧,等會兒潘叔叔來了,肯定會讓你出氣的。
現在看到您的態度,我心裡真的是舒服多了……」
老潘聽完這番話,眼珠子頓時鋥亮,激動得滿臉通紅。
連聲道:「應該的,應該的!」
然後又轉身衝著陳妍妃鞠躬:「妍妍啊,叔叔謝謝你!多謝你能不計前嫌,為潘少航操心……」
陳妍妃羞得臉都紅了。
我什麼時候為潘少航操心過了?
都是小壞蛋演的好吧?
她急忙擺手:「沒有沒有……潘叔叔你不用這麼客氣,這事也怪我……」
「怪你什麼?」
老潘極其強勢的打斷了陳妍妃的客套。
「他追你,你就要同意?不喜歡也不能拒絕?哪有那樣的道理!」
然後,老潘又伸出雙手,去和陳妍妃的父親握手。
「老陳啊,真對不起,我家的混小子給您添麻煩了……
不過您放心,回頭我親自給他轉系!
他再敢糾纏妍妍一次,我直接把他送到國外去!
老陳,可千萬別因為這種事情影響了咱們那麼久的交情啊……」
「不至於。」
陳父擺擺手,臉上掛著矜持而又疏遠的微笑。
嘴上說著不至於,其實很至於。
又是一個女兒奴,妥妥的。
然而哪怕是受到陳父的冷對,老潘的態度依然真誠。
「唉!我慚愧啊……算了算了,先擱下,容後再報!」
什麼叫面面俱到、八面玲瓏?
今天韓烈算是長見識了。
不過話又說回來了,老潘的水平這麼高,他媳婦是有多溺愛,才會把小潘慣成那德性?
算了算了,兩輩子的仇一次都報利索了,不管他了。
韓烈的報仇,可不止是高額賠償。
老陰比雞賊得很,不但硬生生把自己搞成輕傷,而且下火車第一件事就是去派出所報案。
區別在哪?
刑事犯罪是公訴案件。
立了案就得審理。
哪怕韓烈拿了賠償,同意和解,然後老潘再去做派出所和檢察院的工作,最終的結果,依然不是完全沒事。
最好最好,只能是一句:「鑑於情節輕微,且認錯態度良好,取得了受害人的諒解,最終決定不予起訴。」
不起訴、不判刑。
但是,有案件記錄。
潘少航從此開不出來「無犯罪記錄證明」。
那玩意是幹嘛用的?
出國留學、家人政審、公司入職,都需要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
沒有?!
拉走,下一位!
再加上48小時的治安拘留,小潘的檔案里又多出一條「違法記錄」。
注意:違法不等於犯罪。
但這玩意在某些關鍵時刻,威力也不小。
最起碼,入黨考公什麼的是別想了。
老潘還惦記著想給小潘轉系……
呵呵!
這學還能不能上,都是兩說。
現在最現實的打算,其實是把小潘拉回夢城,找家高中復讀一年,明年重考。
否則啊,難!
這貨算是被韓烈玩廢了。
玩廢之後,他父母還得掏一筆巨款,然後鞠躬感謝韓烈的寬宏大量。
而老陰比只是挨了一頓打,付出兩顆註定要淘汰的牙。
屬實贏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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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純純的新書期,只能一天兩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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