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14-我不白當了?
芭別爾如約召開了會議。
有一件稍有些滑稽的事情是,提出了要治沙漠的名號,同樣也是會議商討的核心的羅摩,他在會議上並不具備話語權。
計劃的提出者和實施者,需要向其他人申請同意,並且他必須要等待長老們詢問才能夠說話。
在他們詢問之前,羅摩甚至不具備說話的資格。
哪怕這是你的計劃,你是計劃的核心。
但現實就是如此。
這也就難怪芭別爾嘲笑羅摩了。
在整個部落之中,他名聲雖然有,但不夠用。
名聲是一種很有價值的資源,它決定了當你要做一件事情的時候,會有多少人願意付出多少代價來支持你。
沙漠是個相對簡單的環境。
你要麼是個戰士——在多次的狩獵之中展現了自己的勇武,因而被同族的族人所稱讚。
你要麼是個智者——在多次的狩獵之中,用自己的智慧給敵人帶去了更大的傷亡,給族人帶來了更多的收益。
如此一來,族人就會認可你的能力,進而在能力值的基礎上,為你戴上榮耀的冠冕。
而羅摩從未參加狩獵,事實上,他最開始的時候是被當作奴隸而收養的。
部落給他們灌輸榮譽和奉獻精神,實際上只是需要他們為部落去死,並且困窘於榮譽而不索要實際的物資。
眾所周知,榮譽是一張紙和一個人上下嘴唇一碰就能夠支付的東西。
核心是少,稀少且珍貴,它有價值但成本很低。
你索要榮譽而不需要實際的利益,這就是長老們所期望的。
他們吝惜於付出卻又希望你能夠付出一切,於是他們用榮譽裹挾了所有人。
這也是芭別爾的培養道路。
她在眾多的孩子之中展露天賦,然後有了成為獵鷹的資格——不不不,這麼說有些不對,不如換一種說辭。
在眾多接受培養的孩子之中,只有她最後成為了獵鷹。
無論你有沒有天賦,先接受嚴苛的訓練再說。
最後活下來的人,自然是有天賦的。
沒天賦的?
部落的孤兒可以選擇別的道路,而被劫掠或者撿到收養的非部落的孩子,那就只能夠提前結束自己的生命了。
芭別爾在獵鷹的道路上獲得了榮譽,但她的榮譽過甚,於是部落不得不授予她權力。
羅摩應該走同樣的道路。
但在長大的過程之中,他選擇了表現自己在學術方面的天賦。
這是羅摩自己的選擇。
當羅摩發現和自己同時長大的一批人全部都是以勇武作為培養目的而接受教育的時候,他就明白了自己應該與眾不同。
與眾不同的好處是,你能夠很快的在一群人之中得到重視。
結果也確實如此,他很快得到了部落的重視和培養,在相對漫長的一段成長事件之中,他幫助部落改良了諸多的技術,並且製作了一些有用的小道具。
比如尋找水草豐沛的綠洲、改良武器的鍛造工藝、更加有效的治療藥物······
相比較一個兩個戰士,羅摩展露出來的天賦自然更加重要。
於是順理成章的,他和芭別爾一樣,被接納成為了自己人。
學者要比戰士更加重要一些,因為塔尼特並不是弱小的部落,它有很多相對出色的戰士。
但他們沒有一個能夠改良這些技術的學者。
所以羅摩立刻脫離了奴隸的身份,成為了一名部落的沙漠民。
改良的技術自然也給羅摩帶來了足夠的榮譽和名聲,這份名聲在大多數的時候都很好用。
比如阿薩里格,比如長老們也不得不和顏悅色地對待一個十六歲的少年人。
但戰爭又是另一回事了。
你會在戰爭方面信任一個以製作鍊金製品或者藥品聞名的十六歲少年麼?
相信他能夠帶領部落走向勝利,帶領部落掠奪更多的資源和土地?
長老們是不相信的。
主持戰爭的要麼是一個英勇的將軍,要麼是一個睿智的智者。
但怎麼說,也不會是一個研究機械學的學者。
這差的太多了。
「他遮掩了自己的實力,很早之前就擁有了神之眼,但卻並不願意告訴部落。」
塔尼特是一支信仰花神的母系氏族,【九長老】共享部落的最高權力。
某一位長老聲色俱厲,完全不在乎羅摩就在他的面前。
「這是對部落的不忠誠。」
他提出了質疑。
芭別爾沒有做任何的遮掩,羅摩告訴她自己早就得到了神之眼,她也沒有用謊言去偽裝,反而真的和盤托出了真相。
「不忠誠?」芭別爾挑了挑眉,「但如果我沒有記錯,我的孩子給部落帶來了諸多的收益,這部分利益甚至要比你們給部落帶來的更多。」
「他究竟是那裡做錯了,以至於長老你如此猜忌他,給他冠上了不忠的罪名?」
「僅僅因為他有了自己的小秘密,所以就是對部落不夠忠誠。」
芭別爾的笑容譏誚,「那麼在做的各位長老,誰又是把所有的事情全部放到了明面上的呢?」
「可是神之眼·······」
他想要反駁,然而並沒有繼續說下去。
有些人將神之眼視作是信念的結晶,而沙漠之地的人看的更加簡單。
神之眼只是一件好用的武器。
既然是好用的武器,如同棲息著厄靈的長弓、雙刃·······這些理所當然的是部落的財產。
因為武器就是要為部落付出一切才能夠讓人放心。
但羅摩遮掩了自己擁有神之眼的事實,按照芭別爾的說辭,他在更早之前就已經獲得了神之眼,卻故意並沒有上報。
掩藏武器的行為當然惡劣。
不過神之眼畢竟不同於一般的武器,它確實是某個人的私產而非歸屬於部落的公產,若說因為羅摩有神之眼卻並沒有說而懲戒他,這是件沒有道理的事情。
公允地說,羅摩當然是有私心的遮掩了自己有神之眼的事實。
每一個長老都能夠看出來,但就如同芭別爾所說的一樣,這並不能夠當作判罰的證據。
神之眼並不是他從部落的狩獵之中獲得,然後將部落的財產據為己有的惡劣行為。
這就是神明贈送給他一個人的。
人當然應該有自己的私心,即使是作為部落長老的諸位,也不可能把一切都貢獻給部落。
我是個普通部落戰士的時候我要為部落貢獻一切,我成了部落長老,我還要為部落貢獻一切,什麼都不給自己留下。
那這個長老,我不是白當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