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楊正和,是個警察。
大家都說人死之前能看見走馬燈,我現在眼前出現的這些重要的人,應該就是走馬燈吧。
首先我要道歉,因為我說謊了。
之前在相互印證大家是不是「人」的時候,我對他們說我有個兒子。
我的確有個兒子,但是他七年前就已經死了。
做警察嘛!特別是刑警,難免得罪人。
我記得,這件案子起因是八年前。
那個時候還沒有掃黑除惡的活動,特別是特別這個小地方,黑幫猖獗。
李春梅是個五十六歲的下崗女工人,年紀大了在城裡不好找工作,湊錢買了輛小三輪車,走街串巷的收點廢品、撿點破爛算是補貼家用。
而錢振華是當地一家夜總會的老闆,手下有幾十個小弟,聽說還有點關係。
原本這兩個人是八竿子都打不到一塊的,結果那天錢振華喝了點酒,領著小三兒開著大奔在外面兜風,一腳油門正好撞到了收完破爛準備回家的李春梅。
如果錢振華當時就把人送到醫院,賠點錢,這件事可能也就這麼過去了!
但這位自詡黑道大哥的錢老闆非但沒把人送到醫院,下車之後拎著一根鐵棍對躺在地上的李春梅瘋狂毆打,等到李春梅徹底不動了,他才開著大奔從李春梅身上攆過,揚長而去。
很快,警局接到報警,楊正和到的時候李春梅已經斷氣了,她老公和兒子在旁邊哭的撕心裂肺,要求警察嚴懲兇手。
而這位錢老闆很快就被抓住了。
只不過他一口咬定,當天開車的並不是自己,而是自己的一個小弟,並且說明這只是交通事故,絕對不是謀殺。
至於在法庭上究竟是怎麼回事,還有錢老闆上面通知什麼人,或者這裡面還有什麼其他的事兒,不是我一個小刑警能知道的。
最後判決結果:那位頂罪的小弟判了五年有期徒刑,另外錢老闆賠了李春梅家屬幾十萬。
原本所有人都以為這件事過去了,但李春梅的家屬不能認同這樣的結果,堅決上訴。
但最終因為證據不足,維持原判。
李春梅的兒子叫趙龍,是個很年輕的小伙子,一直在工廠里打工,是個很勤奮的人。
而這一切的悲劇,現在才剛剛開始。
面對母親的死,趙龍心中萬分悲痛,絕對不服從法院的判決。
可是面對有錢又是有關係的錢老闆,這條道好像已經走不通了。
趙龍在工廠里做車工,自己做了一把兩尺長的砍刀,一直偷偷的跟著錢老闆,足足跟了他三個多月,終於,他等到了一個機會。
那天晚上,錢老闆喝的爛醉,將大奔停在停車場,搖搖晃晃的往家走。
而趙龍就這麼跟在他身後,一路跟到他家裡。
錢老闆在外面雖然花天酒地,可是在家裡很疼愛自己的老婆,兩個人還有個九歲的女兒。
趙龍趁著錢老闆開門的一瞬間,直接跟進去,拿著砍刀對錢老闆連砍幾十刀,最後錢老闆被砍的已經看不出人形了。
這時候的趙龍已經殺紅了眼,就連錢老闆的妻女也沒有放過。
等徹底冷靜下來以後,趙龍看著滿地的屍體驚慌失措,連夜和父親回到老家。
警察也不是吃素的,接到報警以後很快就查到了趙龍身上,去抓趙龍的還是我。
當時,我記得清清楚楚,我把趙龍拷在地上以後,那個老父親一直跪在地上求警察放過他們父子。
「我兒子是為民除害?怎麼就成殺人犯了?那幫黑社會把我老伴撞死的時候你怎麼不去抓?」
我面對趙龍父親的責問,我沒有說話,我沒法說話。
我在警局混了這麼多年,知道這裡面的事兒不是三兩句能夠說清的。
最後,經過一審二審,趙龍最終被判死刑。
我當時以為,這件事情到此為止已經徹底結束了。
可是萬萬沒想到,這竟然會成為一切的起點。
三個月後的國慶節,我兒子從學校放假回來,我開車去車站接他,但是左等右等,都沒見到那個傻小子。
我等來等去,最終等到的卻是一通電話。
「楊警官,你還記不記得我了?你兒子在我手裡。」
一聽到這個聲音,我整個心都沉到谷底了。
這是趙龍父親的聲音。
「你想幹什麼?你是不是想要錢?你給我報個數,我一定給你湊齊。」
電話那邊傳來了不屑的笑聲:「楊警官,你認為對我來說錢還重要嗎?我想跟你談談,就你和我。」
最後他說了一個地址。
作為刑警,我二話不說將這件事情報告給了警隊,警隊自然也高度重視。
馬上在那裡包圍。
可當我看見趙龍父親和我兒子的時候,血都涼了半截。
二人身上纏滿了炸彈,只要稍有不慎就會爆炸。
「姓趙的,我知道你慘,但這件事情跟孩子無關,你兒子是我抓的,你要報復來找我,把孩子放了!」我看著兒子驚恐的眼神,心都快碎了:「而且你要相信法律,你兒子殺了三個人,其中還有一個是九歲的小孩,怎麼判都是死罪,你怎麼就想不明白呢?人人都像他這樣,豈不是天下大亂?」
趙龍父親只是在那兒笑,笑得讓人毛骨悚然:「大老闆殺人能找人頂罪,判個幾年就出來了。我兒子殺人就得判死刑。這就是你口中的法律。法律是給我們窮人定的,現在我算是看明白了。楊警官,你知道我為什麼把你叫來嗎?我就是要看著你兒子在你眼前被炸得粉身碎骨!用你的法律來審判我吧。」
說完,這個老實巴交一輩子的農民沒有一絲猶豫的點燃的引線。
「爸!!!」
這是他最後一次管我叫爸。
然後炸彈就爆炸了。
在那一瞬間,我終於體驗到什麼叫天塌了。
我的天塌了,他的天也塌了。
我也終於明白為什麼這個老趙頭不願意去講道理。
所有的道理都是為了讓人好好活著。
但是他一心求死。
我不知道自己算不算是一個好警察,但我絕對不是一個好父親。
從那個時候開始,對兒子愧疚每時每刻都填充著我的心。
只有在幫到別人的時候,這種愧疚才會稍微緩解。
久而久之,甚至形成了一種心理疾病,有一種強烈的自毀傾向。
寧可自己死,自己受委屈,也不想看著別人受罪。
所以,我在聽到捲簾門外有個女人敲門,我毫不猶豫的選擇了開門。
卻沒想到,這是我人生的終點。
我叫,楊正和。
我的故事講完了,就這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