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志武被請到了審訊室里,一路上他一直在那說自己沒殺人,肯定是誤會什麼的,徐隊都懶得理他,這種人一看就不是什麼好人。
「范志武,知道找你來幹什麼嘛?」徐隊威嚴地問道。
范志武一臉委屈地說道:「不知道啊,我真不知道你們找我幹嘛啊。」
「這個人你認識嘛?」
徐隊把范家雯的照片遞了過去。
范志武看了一眼就立馬說道:「知道啊,我們村的范家雯啊,我們關係很好的。」
「關係很好?」徐隊冷笑了兩聲,「但是我怎麼聽說你老纏著人家。」
范志武沒想到徐隊已經打聽清楚了,只能是尷尬地笑了笑,「那個,都是同村的嘛,我比她大幾歲,小時候我還帶過她玩呢,也算是青梅竹馬了。」
「少扯!」徐隊猛地一拍桌子吼道,「說!你是怎麼殺了她的?」
范志武兩眼茫然地看著徐隊,傻傻地問道:「殺了誰?」
「范家雯!」
「啊?她死了?」范志武兩眼瞪得大大的,難以置信地看著徐隊。
「裝的還挺像啊,繼續裝,我們已經知道就是你殺了她了。」徐隊開始詐他。
一聽徐隊這麼說,范志武急了,立馬站了起來,紅著眼,「不是,你們憑什麼說我殺了她,我是喜歡她也追過她,但是並不代表我會殺人啊。」
「行,那前天晚上你在哪?」
「我...」范志武一下卡主了,臉上露出猶豫的表情。
「說不出來是吧?」
「不是,我前天晚上真不好說啊,但是我肯定沒殺人,我可以對天發誓。」范志武舉起了手。
「發誓,你這種人發誓有用太陽都從西邊出來了。」
「范志武,如果你沒有時間證人的話,那你的作案嫌疑是最大的,明白嗎?」葉麟插嘴說道。
「我...」范志武抓耳撓腮了半天,終於憋了一句出來,「我跟朋友在酒吧喝酒。」
「哪個朋友?哪個酒吧?」
「阿標,在海藍酒吧。」
「行,我們會去核實,但是你要暫時待在警局。」
把范志武關押之後,徐隊開始讓人找范志武口中的阿標。
「徐隊,我覺得可以到范志武租的地方去看看,說不定會有點什麼線索。」葉麟建議道。
「你覺得他家裡有東西?」
「這傢伙支支吾吾的,一看就沒幹好事,說不定能找到什麼。」
「行。」
兩人再度回到范志武租的房子,找來房間打開了房門。
跟個狗窩一樣,這是葉麟看到房內的第一印象。
兩室一廳的格局,客廳也不大,放眼望去,都是酒瓶子、髒衣服,地上還有很多殘渣,也不知道是花生還是瓜子。
進到范志武的臥室里,葉麟就問道一股奇怪的味道。
臥室里一張穿,一台電腦,電腦後面的牆上貼著一張大大的美女照片。
「是范家雯的照片。」徐隊皺著眉頭說道。
照片裡的范家雯穿著清涼的衣服,擺了一個造型,把女性的柔美展現的淋漓盡致,是那種到照相館照的藝術照。
葉麟的注意力卻是在電腦桌下面的垃圾簍里,他拎出來幾張紙巾,已經被揉成一團了,上面還有些已經結成塊的不知名白色液體。
作為男人來說,葉麟當然知道這是什麼。
「變態!」徐隊罵了一句,「就這樣還說自己沒殺人,我看就是精蟲上腦,想要強來,然後失手殺了人。」
葉麟抿了抿嘴,把紙巾放到了證物袋裡。
他始終覺得這個范志武還藏著其他的秘密,絕對不是只有這麼點猥瑣而已。
他拉開床頭櫃,一堆安全套,還有一個比巴掌還小的熟料袋,裡面是一顆顆的藥片。
葉麟嘴角微微上揚,拿起藥片給徐隊看了看。
徐隊眉頭一皺,「吸毒?」
「應該是搖頭丸。」
「行,看他這次還有什麼好說的。」
范志武還在裡面焦急地徘徊,范玉良聽說兒子被抓了已經急匆匆地趕到了警局。
好不容易看到徐隊進來,他一把就拉住了徐隊,焦急地說道:「徐隊,抓錯人了吧,我兒子不會殺人的。」
徐隊淡漠地看了他一眼,「我們已經有初步證據了。」
「啊?」范玉良難以置信地看著徐隊,突然使勁拉了拉徐隊,讓他走到一邊要單獨說話。
徐隊往旁邊稍微走了兩步就不走了,「有什麼話就在這說,沒什麼不能說的。」
范玉良臉上露出為難的表情,最終還是靠了過去輕聲地對徐隊說道:「徐隊,我認識你們領導的,你幫幫忙,放過我兒子,我肯定有重謝。」
徐隊冷笑一聲,往後退了一大步,指著范玉良大聲說道:「范玉良,你這是在賄賂警察,再說下去,我就把你抓進去。」
說罷,徐隊轉身走進了審訊室。
葉麟跟了進去,這個范玉良不簡單,這種時候還敢行賄,如果不是蠢的話,就是有靠山。
當那包紙巾和范家雯的照片被甩在范志武面前的時候,范志武臉上露出了尷尬地表情。
他難堪的笑了笑,「那個,這是個人的一點愛好,又不犯法。」
「是不犯法,但是這是你殺范家雯的旁證,明白嘛?」
其實說起來也算不上證據,但是很多罪犯不懂,嚇一嚇也就交代了。
「這怎麼是旁證呢,這頂多說我興趣愛好比較低俗,警察同志,你別唬我好吧,警局我也進過很多回了。」范志武並不吃這一套。
「那加上這個呢。」徐隊把搖頭丸扔了出來。
「平時對著范家雯意淫,然後吃了搖頭丸之後,控制不住自己,衝動之下殺了人,你說法官信不信。」
范志武聽完臉色大變,連忙擺手解釋,「不是這樣的,根本不是這樣的。」
「那搖頭丸是不是你的?」
「是我的啊。」
「你是不是對著范家雯的照片打手槍?」
「是,但是...」
「那你還有什麼可說的。」
范志武一下子啞口無言了,他知道,如果這麼推理的話,的確也可以。
最主要的是,如果放到法官面前,很難不讓人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