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這還不如我家的狗窩大呢!」
「我聽別人說你淪落到擺地攤,做下等人的生意,一開始我還不信,沈鹿你不是最要臉面,最瞧不起下等人了嗎?」
「現在每天對著一群下等人賠笑,嘖嘖嘖,真是讓人刮目相看啊。」
「呦,後面躺著的是伏城吧?你居然還帶著他,真是對他情根深種。」
「不過,就算你對他怎麼用心,他也沒辦法站起來,我有朋友了解過他的狀況,除非出現醫學奇蹟,不然伏城就算不死,也只能像個活死人一樣躺著。」
說完,白婉婉叉著腰,好整以暇的等著沈鹿發瘋。
她最喜歡看沈鹿無能狂怒了,就跟瘋狗一樣。
做了十年的對手,白婉婉對沈鹿不說百分百了解,至少也能拿捏到她八成的性格。
她可以確定,沈鹿聽完這些話,肯定會氣急敗壞,而且還是在大庭廣眾之下,揭開她的傷疤和不堪,白婉婉不信她能忍得了。
如果是原主,的確會受不了。
可沈鹿不是原主,所以面對白婉婉的挖苦嘲諷,很是淡然。
她將做好的雞蛋仔放到已經聽呆的顧客手中,語氣溫和的提醒:「碗不能帶走哦,如果要帶走的話,可以花星幣買。」
沈鹿扭臉轉向下一位客人:「先生你好,請問想要吃點什麼?」
她一點也沒有要搭理白婉婉的意思,對她說的話好像沒有什麼反應,就如同在聽別人的故事。
「沈鹿!」白婉婉呆愣了一瞬,尖銳的叫著她的名字。
她都已經出招了,沈鹿怎麼能無視,她不應該回擊嗎?
好討厭這種感覺,像是一拳打在空氣上似的。
沈鹿仍是不理她,對在一旁吃瓜看戲的馬老三道:「馬哥,我要是交了管理費的話,你能把搗亂的人給我趕走嗎?她影響到我做生意了。」
「啊?」馬老三有點沒回過神,「這……」
馬老三雖然管著銷金街的治安,但作用不大,他是個見風使舵,欺軟怕硬的人,也就對那些沒家世背景的平民敢吆五喝三。
他不知道白婉婉具體的背景,可光從那輛豪車就能判斷得出對方不簡單。
別說他現在沒有收沈鹿的管理費,就算收了,他也不敢對白婉婉做什麼。
但他又不能不管。
畢竟沈鹿已經發話了,她和薛粲關係不淺,面子功夫總要做一做的。
「這是當然的。」馬老三假咳的一聲,抹了抹頭髮,努力挺直腰板,走到白婉婉跟前,夾了個氣泡音,「這位小姐,請不要在這裡搗亂,如果你找沈老闆有事的話,可以先回車上等一等。」
白婉婉壓根沒把比她還矮半個腦袋的馬老三看在眼裡,繞開人,乾脆走進了沈鹿的小攤里。
「你憑什麼不理我!」白婉婉抓住她的手臂,生氣極了,「沈鹿,你太過分了!」
沈鹿無奈又好笑,白婉婉這幅胡攪蠻纏的樣子,不知道的還以為她對她有意思呢。
「我真的在忙啊。」沈鹿把剛出爐的雞蛋仔用碗裝好,塞她懷裡,「喏,我記得你喜歡吃甜食,你就這裡坐著邊吃邊等,我忙完這一波東西就賣的差不多了。」
「誰要吃……」白婉婉紅唇一掀,嫌棄的話還沒說完,沈鹿直接掰了一塊雞蛋仔堵上了她的嘴,「乖,聽話一點。」
要說白婉婉自小是含著金湯匙出生,錦衣玉食的長大,吃過的好東西也不少,但沈鹿做的雞蛋仔刷新了她的認知。
好香好軟好好吃。
她喜歡吃甜食,但不喜歡齁甜的那種,這個雞蛋仔的甜度剛剛好,無論是味道還是口感都踩在了她的心坎上。
好吃!愛吃!
白婉婉安靜了下來,抱著碗糾結了好一會兒。
還吃嗎?
不好吧,豈不是顯得她為了口吃的很沒有下線。
況且這可是下等人喜歡吃的東西,她堂堂白家大小姐,怎麼會去吃下等人的東西。
被人知道了,她還怎麼混?
可是好香啊。
嗚嗚嗚。
她偷偷吃一口?
反正這裡除了沈鹿沒人認識她。
對,就吃。
大不了她吃快一點,只要她吃的夠快,她認識的人就不會知道她吃下等人食物的事。
有了白婉婉攪合,生意不僅沒變差,反而更好了。
畢竟狗狗俠同款豪車在這種地方十分罕見,開車的人還是個年輕漂亮的大小姐,而她就坐在沈鹿的小攤里,很難讓人不來看個熱鬧。
不到三點半東西就全部賣完了。
【叮咚,檢測到賣出薄荷水40/40,雞蛋仔30/30,麻辣燙30/30,任務已完成,獎勵抽獎券一張。】
收東西的時候,沈鹿往兩邊看了看,今天曾小刀沒來。
是忘記了,還是沒空呢?
汪大個今天也來得早,他從同事口中聽說了有人今天來找沈鹿麻煩的事,特地早些過來,看能不能幫上點什麼忙。
他一過來,就瞧見一個戴著墨鏡的年輕女孩站在大傘下,姿態很高傲,帶著對周遭一切濃濃的鄙夷感。
汪大個眉頭皺了一下,他常年在下城區活動,偶爾也能見到上城區的人,他們大部分人都和白婉婉一樣,傲慢、冷漠,對下城區的人是發自內心的不屑。
「沈老闆,她……」汪大個壓低聲音,想問一問具體的事情,沈鹿打斷他,「快來收東西,我今天還有事要去辦。」
「哦,好。」汪大個便去搬東西。
白婉婉等的不耐煩,戳了戳沈鹿的肩膀:「本小姐已經等你很久了!」
「那你很棒啊。」沈鹿隨口道。
白婉婉傲嬌的哼了聲,她當然很棒。
說來也奇怪,別人這麼誇她,她沒有這麼舒服,這話從沈鹿嘴巴里說出來,就很悅耳呢?
看在沈鹿誇她的份上,白婉婉勉強又多了幾分耐心,還屈尊降貴的和他們一起去了出租屋。
當看到沈鹿和伏城暫居的小出租屋,白婉婉發出了驚呼。
「天吶,這是人能住的地方嗎?」
白婉婉站在門口不願意進去,她光是踩在十七街區的地面就感覺渾身難受了,要再進沈鹿只有十平方的破爛出租屋,她懷疑自己會窒息而亡。
「這還不如我家的狗窩大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