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洪海停下來看著唐嘉,直到唐嘉開完上網卡選了電腦坐下這才走進洗手間。
就在我疑惑孫洪海為什麼會注意唐嘉的時候,卻看到孫洪海並沒有上廁所,而是站在洗手間鏡子前不斷變換著表情和眼神。
直到此時我才發現孫洪海與我是同類,都是精神變態,他是在對著鏡子練習喜怒哀樂各種表情。
這也是孫洪海會注意唐嘉的原因,因為精神變態可以輕易發現同類。
精神變態屬於精神病,但精神病不一定都是精神變態,而且精神變態分很多種,其中最可怕的就是孫洪海這種連眼神都可以掩飾的高功能精神變態。
這類精神變態智商都很高,他們最擅長偽裝,幾乎可以騙過所有人,我曾經遇到過一個,如果不是我運氣好,我已經死在那傢伙手裡了。
這類精神變態真的很可怕,內心永遠波瀾不驚,即便死到臨頭也不會感受到恐懼。
張瑞霞應該不知道孫洪海是個精神變態,否則孫洪海復活後也不會在她面前偽裝。
孫洪海離開洗手間後再次看向唐嘉,唐嘉似乎沒有發現他,而是專心致志盯著電腦屏幕。
我祈禱著唐嘉千萬不要發現孫洪海,否則他肯定會展開行動。
別說年輕時候的我,就算放在現在,我也沒有十足把握能對付孫洪海。
我並不怕死,而是不想死在精神變態手裡,那對我來說就是恥辱。
孫洪海和趙慶熙玩到晚上九點才去吃夜宵。
我擔心的事情還是發生了,唐嘉果然開始跟蹤孫洪海。
唐嘉的跟蹤技巧還不熟練,立即就被孫洪海發現了。
吃夜宵的時候,趙慶熙聊起他的過去想破案卻變成添亂的糗事。
孫洪海心不在焉聽著,其實注意力全在店外徘徊的唐嘉身上。
吃完夜宵,孫洪海藉口自己有急事要回家,讓趙慶熙自己回宿舍。
隨後孫洪海開始穿街走巷,不僅甩掉了唐嘉的跟蹤,而且還反過來跟蹤唐嘉。
唐嘉並沒有回學校,反而是走進一棟樓。
我知道唐嘉已經發現自己被反跟蹤了,所以決定將孫洪海引到暗處再下手。
果不其然,等孫洪海剛走到樓頂,就看到正在等他的唐嘉。
孫洪海問:「你跟著我到底想幹嘛?」
唐嘉問:「你殺過多少人?」
孫洪海笑了:「肯定比你多。」
「我沒有殺過人。」
「是嗎?但看你的眼神,不像是沒殺過人。」
「我殺的都是你這種怪物。」
孫洪海大笑起來,不斷搖頭,然後抬手示意唐嘉動手。
我原本以為接下來是一場惡鬥,但沒想到唐嘉三拳兩腳就放倒了孫洪海。
我完全沒想到孫洪海會這麼弱,這傢伙不會任何格鬥技巧,只知道用蠻力,因此不可能是唐嘉的對手。
唐嘉從小就被父親用非常規手段訓練,更何況他中學期間一直在打架鬥毆。
唐嘉將孫洪海壓在地上後,又用扎帶綁住了孫洪海的手腕和腳踝。
唐嘉竟然隨身攜帶扎帶,這和我以前不一樣,而且他的身手比當年的我更快更狠。
看起來我過去的多次回溯,還是改變了一些行為細節,可我卻沒有新的記憶。
我想起了多元宇宙理論,難道說因為我的回溯誕生了一個新的平行世界?
唐嘉戴上手套,用雙膝壓在孫洪海肩頭,這才伸手掐住孫洪海的脖子。
這是我最喜歡的處決方式,我在掐死這些怪物的同時會始終注視著他們的眼睛。
這樣做不僅是想讓這些怪物能感受死亡凝視,也希望這些雜碎能記住我這張臉。
我期盼著這些雜碎死後變成鬼再次來找我,這樣我就可以再殺死它們一次。
不過,我卻在唐嘉雙眼裡看到了憎恨。
此時我才猛然明白,其實我憎恨的不僅僅是這些怪物,還憎恨著同為怪物的自己。
這些怪物殺人,而我殺他們,都是殺人,本質上沒有任何區別。
我並不比這些怪物高尚,我狩獵他們也並不是出於正義。
我看著唐嘉的雙眼,等待著死亡降臨,可是我等來的卻是窒息感。
我怎麼會有窒息感?而且我也能感覺到孫浩桐的身體。
求生的本能讓我開始掙扎,並張嘴艱難說話,可這些都是徒勞的。
就在我要失去意識的時候,唐嘉卻忽然鬆手,並猛地起身,眼神也變了。
我開始劇烈咳嗽,稍微緩和一些說:「是我。」
唐嘉滿臉驚訝,又湊近看了看我,緊接著開始提問。
唐嘉問的都是過去我回溯時只有我們倆才知道的事情。
我自然是對答如流,唐嘉這才掏出刀來割開扎帶。
我想要爬起來,但渾身太痛了,剛才唐嘉揍孫洪海的時候下手太狠。
「沒傷著骨頭,你塗點紅花油之類就好了。」唐嘉說完掏出煙來點上。
他抽的是紅梅,那時候我也只能抽得起這個。
我看著唐嘉手中的煙盒,讓他誤以為我也要抽,便抽出一支給我。
我拒絕了:「我不抽烤菸,將來你也會換口味的,而且還會反覆戒菸。」
唐嘉冷冷道:「我如果戒菸就肯定不會再抽。」
我忍不住笑了,因為我第一次戒菸的時候也這麼嘴硬。
我其實平時真的不抽菸,但只要坐在電腦前開始寫作,就肯定煙不離手。
唐嘉問:「你能不能解釋下,這到底是怎麼回事?你是剛剛才進入這個雜碎的身體裡嗎?」
我只得將事情告訴給了唐嘉,而且是所有的事情。
這次我豁出去了,我沒有對他有任何隱瞞。
我從順應命運安排變回了與命運抗爭,我想要撕破命運的蛛網。
等我把事情說完,已經是凌晨兩點了。
唐嘉聽完很驚訝,但也沒有質疑,畢竟事實就擺在眼前,他也是親歷者。
唐嘉打著哈欠問:「你身上有錢嗎?」
「有,幹嘛?」
「兩點了,你不困嗎?你的錢夠住旅館嗎?不夠的話,我們去網吧呆一晚上。」
孫浩桐很有錢,別說住旅館了,住星級酒店都行。
當時我一個月生活費就兩百,而孫浩桐隨身就帶著一千多塊,而且銀行卡里還有好幾萬。
這些都是他的日常零花錢,相比起來,我就像是無父無母,只能接受社會救濟的孤兒。
我帶著他去就近找了家酒店,但我開了兩個房間。
萬不得已,我絕不會和人同住一個房間,就連自己也不行,池書瑤是唯一的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