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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5章 衙門內外

2024-09-27 20:17:25 作者: 蓮池月
  妻子說,這樣吧!你今天到衙門去會一會方知縣,提醒他一下,看他退不退還我們送去的500兩雪花銀,就是退一部分都行,那麼你就不必告發他了,證明他還有點良知。

  鄉紳當即披衣起床,伸一個懶腰後說,那也行!為了這場官司他開始的確是偏向我們家的,只是那個穿蓑衣的中年男子說了一番話,讓這個案子重判,民憤大了,方知縣無可奈何,所以我們最終還是輸了官司。但我不管那些,只看結果,既然你方知縣得了我的好處,就應該堅持立場,不堅持立場,就應該把我送的東西退還。

  妻子還問了一些細節,說照她的意思辦不會錯。鄉紳「嗯」一聲,麻利穿好衣服,洗漱罷,吃過早點,就出門乘坐一輛馬車直奔縣城的衙門而去。

  到了衙門口,一個腰束牛皮帶手執皮鞭的保安攔住他問,你找誰?鄉紳說,找方知縣。保安再問他是哪裡人,叫什麼名字,找方高仲有什麼事,鄉紳一一答覆。

  只是在回答什麼事的問題上,輕描淡寫地說,方知縣知道的,上次打一場爭土地的官司,我是原告……鄉紳說到這裡就戛然而止。那保安又問一聲,你是要再遞狀子方知縣嗎?

  鄉紳說,不是,只是想見他。那保安把手裡的皮鞭放在一條長凳上,便走進大門裡邊,叫出一個老頭,讓他坐在門口看守一會兒,自己就進縣衙通報方知縣。

  衙門前的欄槓依然沒有移開,鄉紳只好在這兒等。天氣悶熱,門邊是一個涼亭式過道,外人不讓坐,老頭坐在那裡還搖著一把大蒲扇。

  此時,天上的太陽像一個大火球,炙烤得路面都發燙,站在露天裡等候的鄉紳已經熱得渾身汗流。他擦一把臉上的汗,打算退到路那邊一棵梧桐樹下歇陰。可剛轉過身,那個去縣衙通報的保安就轉來了,衝著鄉紳講,穆民,你回去吧,方知縣不在。

  他幾時在?穆民想改日再來,便問他。那保安又拿起放在長凳上的那根皮鞭,甩一下,練練手勁,心不在焉地回答,方知縣幾時在,我怎麼知道?穆民再抬手擦一把臉上的汗,只得怏怏告退。

  在暴烈的太陽光照射下,他拖著的影子越來越短小,在蹲著一對大石獅的知縣門前徘徊著,平時感覺自己在鄉下還挺風光的,這一刻卻感覺自己異常的渺小,甚至還有幾分猥瑣。

  第二天,穆民又趕赴縣衙門口,問那個依然腰束牛皮帶的保安,方知縣今天在嗎?保安瞅著他反問,你天天找方知縣幹嘛?告訴你,方知縣忙,哪裡有時間見你?保安記得昨天通報穆民的事兒,方高仲不高興地說,你就向那個打輸了官司又來扯皮的穆民回話,說我不在。

  這話猶餘音繞耳,保安已領會方高仲的意圖,所以現在對他態度生硬。

  穆民知道保安不可能放他進去找方高仲,昨天回去和妻子商議寫一封信託衙門口的保安送給方高仲,現在他伸手在貼身的內衣里摸出一封密封得挺好的牛皮紙包裝的信走近衙門口的過道,遞給保安說,麻煩你親自交給方知縣,我在這兒等你回話。

  保安猶豫一下,又把屋裡那個老頭喊出來坐在這裡,他則拿著這封信興沖沖地往衙門裡間走去。

  衙門內是一個廳堂連著一個廳堂,每個廳堂里都有4根朱紅漆亮的廊柱。廳堂橫頂上均掛有牌子,分別上書「農事坊」、「工事坊」、「商貿閣」等不同名稱,廳台上端是辦公的台案,台案是一排座位。

  眼下,各個廳堂都有縣衙不同級別的官員忙碌不同的公務。廳堂與廳堂之間都是鑲嵌著青條石的天井,有著良好的採光、通風作用;天井四周也是青條石鋪成的過道,有的一掌平,有的地勢略高,便成為礓礤。那保安熟練地穿過第5個廳堂,到了第6個廳堂,便是「斷案府」,這裡與其它廳堂不同的是上頭牆面上有兩個粗重的黑體字:肅靜!

  在「斷案府」台案後坐著身穿七品官服,頭飾大夫冠冕的方高仲,他一臉威嚴,正在受理一起民事案。

  台案前面分坐兩排人,其中有原、被告和列席聽眾。那保安過了天井,上了礓礤,就到了「斷案府」的下座,他站在那兒靜候片刻。

  坐在方高仲旁邊的知縣副手發現了他,就離座從側面繞過來,那保安迎上,手掌一窩,湊近知縣副手低聲說,方知縣有信件。說著把穆民的信件遞給他。知縣副手即刻離開而繞過原道回座,將信件悄悄放在方高仲面前的台案上。

  那保安見方高仲正忙著斷案,也不知啥時候拆看穆民的鳥信,便轉身回返,來到衙門入口,對正在焦急地等候著他的穆民說,那封信方知縣還沒有時間看,你先回去,過兩天再來。

  穆民還真格沒譜了,他想登門找方高仲退還那500兩雪花銀,可是沒有機會見到方高仲。方高仲的家最近已從衙門外搬至衙門內官邸,一般平民不得入內,衙門口均有保安攔阻、盤問,並向住在裡面的官吏通報情況,只有獲得允許,方可進入。

  穆民心裡很煩,還真想回家去打點盤纏,就方高仲在家私穿紫袍冒稱皇帝的一樁「大逆不道」的罪證具狀送達京城,告發方高仲,以圖報復。他回到家裡,說出這個意圖。妻子說,這樣吧!你近幾天再去縣衙一趟,要是方知縣看了你的信,願意退還500兩雪花銀,這個事兒不就算了?再說,你想到京城告發方知縣倒好,要是沒有告發,又暴露了形跡,冒犯了知縣,可不好收場。

  穆民眼珠子一挪,乜斜著妻子講,你不懂,這事不告則矣,一告就發。看他方知縣有幾個腦袋不當葫蘆砍?妻子沒有再和他理論,竟自忙活去。

  穆民暗想,妻子的話也有些道理,如果方知縣看了他遞去的信函,退還那500兩雪花銀,不就算了,何必大動干戈?

  第三天,穆民又趕到縣衙門口,出乎意料的是那保安對他熱情多了,並且從身上摸出一張帖子一邊遞給他一邊說,穆民,這是方知縣給你的一張賦稅減免帖,一般人可是享受不到這種待遇。

  穆民仔細看那帖子上蓋有江東縣「農事坊」大印,上書抵減價值500兩白銀的賦稅。得到這張賦稅減免帖,他並不滿意,眼下正值仲夏,還不到收穫季節,村子裡,包括他這個鄉紳家都在鬧糧荒,如要糴米,這張賦稅減免帖拿到市場畢竟不能當銀子花,若是到當鋪當錢,也會被砍價。

  穆民懂得這些,對保安說,這個東西,只是官吏收稅有用,我持有它也算有用,可難解燃眉之急。他的意思保安沒有完全領會,也不知這個人與方知縣是什麼關係,見他還囉嗦,不再那麼客氣地說,方知縣對你夠開恩了,你該知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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