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4章 來自京城的一份手稿
西安。
西北這邊兒氣溫降的快,不到12月就下起一片片的鵝毛大雪。
路遙抽著一支「恭賀新禧」,哆哆嗦嗦進到《延河》編輯部屋裡,抖擻抖擻身上的雪,凍得麻木的手,放在煤爐上一烘,這才恢復一絲知覺。
「這天真夠冷的。」
「還沒到最冷那陣兒呢。」
「看報紙了沒?」
「咋了?」
「那誰,日涅夫那老小子死了。」
「誰?」
「勛宗!」
「哦,他啊,咋死的?」
「心臟病。」
「害,這老頭兒身上就有病,之前報紙不是老說麼,說他在國外演講到半路的時候,經常犯傻,不知道自己到什麼地方了,連為什麼來都不知道。」
「還有這事兒呢?」
編輯部你一言、我一語的熱議著,毛熊這麼個龐然大物,忽然發生這麼大的事情,對國際局勢的影響太大了。
而國際局勢偏偏又是老爺們最喜歡談的東西,這一指點江山,嘴就剎不住閘。
路遙這個時候一般不參與進去,他默默的坐到自己桌前,準備看會兒稿子。
別忘了,他不僅是作者,也是《延河》這部省級期刊的編輯。
他先是寫一張通知單,給稿子剛發表的一名作者寄過去,稿費一共35元。
「寫信呢?」收發室的同志過來看了一眼。
「嗯,寄稿酬單。」
「35?真不少吶。」收發室的同志忍不住感嘆,「你說一眨眼,這才幾年,領稿費都是作家們的習慣了,早幾年前,稿費,這誰敢想吶。」
這話惹得不少編輯們贊同。
遙想幾年前,稿酬制度剛得到恢復的時候,誰敢想稿酬這種東西。
編輯徐劍銘回憶道:「我現在都記得,那會我收到出版社的一張通知單,讓我到財務科去領稿費35元,那是我發表一個相聲的酬勞。
我一拿到手,就去找了陳忠實,陳忠實那會領著一群農民在河灘上戰天鬥地學大寨,見我來了,就招呼我到家裡喝水。
那會陳忠實家裡窮的連茶葉也沒有。
我倆在炕上坐下,他愛人就說起了老陳:『整天舞墨弄文頂個屁用,給客人連把椅子都沒有,連點茶都沒有。』
我現在都記得那景象,我從口袋裡掏出稿費通知單給老陳的愛人:『嫂子呀,從前是白寫,往後有稿費了!』
他愛人拿過去,看了幾遍,拍了兩巴掌說,『俺忠實啥時候能拿到這單子就好了!』
老陳當時也激動的不行:『這條掙錢的門路實在太光輝太燦爛了。』」
徐劍銘回憶著往事,路遙也忍不住想起自己第一次收到稿費的激動。
哎,別說第一次了,就說現在,他每一回收著稿費,也特別的激動。
這時候,他拿過收發員給他送的信。
看到這麼厚厚一沓,他愣了幾秒,「誰寄的這麼厚的稿子?」
「這得是部長篇吧。」
收發室的同志說,「投稿那人叫江弦,也是京城的,不知道是那位還是同名。」
「江弦?」
路遙眼前一亮,馬上想到什麼,激動的拆開信件,將稿子平鋪到桌面上。
裡面是一份小說手稿,以及一篇信件。
路遙先看信的內容:
「路遙同志:
見字如晤,身體最近還好?經過多天不懈的創作,終於不負所托,寫出了一部自以為的陝西高原史詩,具體如何,還待兄長品鑑,望不吝賜教」
果然是江弦!
路遙此刻心中莫大的滿足。
早在今年夏天,江弦還在陝西的時候,他們《延河》就和江弦約了這篇稿子。
可任憑路遙苦苦守候,一直等不到江弦這篇小說寄來。
他為了看到江弦的這部作品,盼著盼著都快盼望成瞭望夫石。
如今,終於來了!
路遙遮掩不住臉上的喜悅,翻開桌上的稿件,字體圓圓鼓鼓,是江弦那熟悉的字體,非常容易辨認。
他看一眼第一行:
「《最後一個匈奴!》」
「匈奴?」
路遙腦中像電擊一閃而過似得,忽然回憶起什麼。
不過來不及多想,他喝一口水,就像是海綿遇到了水,餓死的人鋪在麵包上,看起了這篇小說。
小說的第一章,是楔子,名為「阿提拉羊皮書」。
在楔子裡,江弦先講了幾個傳說,第一個是獨耳黑狼的傳說。
據說一隻紅海公狼與一隻黑海母狼交配,生下一隻黑狼,這隻黑狼目光炯炯,毛色如漆,長唳著在西域大地遊蕩。
這一天,匈奴頭曼單于漂亮的妻子,午睡中,感到有一隻黑狼鑽進了她的牙帳。
她驚叫一聲,聞訊趕來的頭曼挑刀進帳,果然看見有一隻黑狼。
他手起刀落,向黑狼的腦袋劈去,黑狼的腦袋一偏,一隻耳朵被削掉了,它尖叫著,衝出帳篷,跑進黑森林裡去。
十月懷胎,頭曼的妻子生下一位大英雄,這就是天之驕子冒頓。
冒頓是誰呢?
楔子裡很快講了第二節。
延續了上一個傳說的內容,冒頓殺了欽定的繼承人弟弟胡月,成為匈奴大單于。
那個或真或假的獨耳黑狼傳說,令冒頓著迷,於是他在他的令旗上畫了匹獨耳黑狼,作為令旗。
這就是所謂的獵獵狼旗。
狼旗所指,冒頓迅速地統一了匈奴各部落,接著又一統西域一十六國。
最後他圍困劉邦的三十萬大軍,把劉邦打出了心理陰影。
冒頓還留下一句狂妄的話:我匈奴人的牛羊吃草到哪裡,哪裡就是匈奴人的疆界。
後來冒頓死了,傳說他葬於天鵝湖中,下葬時成千上萬隻白天鵝遮蔽湖面,久久不散。
路遙看到這裡,再一次喝了口水。
江弦獨具魅力的文字,講述這些傳說的時候,一股魔幻以及歷史的厚重撲面而來。
江弦講的傳說獨具奇異色彩,這一個個傳說又穿插著路遙熟知的那些歷史事件。
這種寫法一如《紅高粱》,可以說正如路遙他們期待的一樣,這是一部陝西版的《紅高粱》。
接著往下看。
後面又發生了「昭君出塞」的故事,如所有人熟知的一樣,王昭君自恃美貌,不願賄賂畫師,因此毛延壽將她畫成了一個醜女。
她從子午嶺山脊的秦直道,橫穿陝北高原,渡黃河,抵九原郡。
先嫁呼韓邪單于,他死後,再嫁他的繼位者,接著,又嫁他的繼位者的繼位者。
也就是昭君三嫁。
這是路遙熟知的,可他不了解的是,昭君出塞對於匈奴的意義。
當時的匈奴分裂為兩個大部落,一個南匈奴,一個北匈奴。
昭君的和親,致使南匈奴從理論上成為漢王朝的附屬國,後來又有「五胡十六國」之亂,以及出塞美人昭君的血脈赫連勃勃在陝北北部築起統萬城,建立起大夏國政權。
而失勢的北匈奴則割袂斷義,逐漸遠離定居文明的地區,開始他們悲壯的遷徙。
這場遷徙,持續數百年。
誰也不知道匈奴人是怎樣穿越險峻的高山和湍急的河流完成這一場跨越洲際的大遷徙。
他們穿越了烏滸河、藥殺水,穿越了伏爾加河、頓河、庫班河、第聶伯河、多瑙河、萊茵河
沒人知道他們是如何穿越的,多少人死在了路途,又有多少人在路途上出生,這些都是謎。
從世界東方的首都長安,到世界西方的首都羅馬。
被譽為「天之驕子」的阿提拉出生在多瑙河左右岸。
阿提拉在今天的布達佩斯建立了他的匈奴漢國,一個威嚇中原多年的民族,他們的騎兵向東羅馬帝國宣戰。
像是踢死一條野狗一樣輕鬆的滅了東羅馬帝國以後。
阿提拉強渡萊茵河,向著西方文明世界的中心「羅馬」進軍,將羅馬城鐵桶一般圍住。
東方一位王昭君改變了匈奴人的歷史,西方也有一個女人,再一次改變了歷史。
這個女人就是敬諾利亞。
不同於王昭君,她是真正的公主,是羅馬皇帝的妹妹。
每天有十二個宮女為她梳頭,把她金黃色的頭髮梳得像金瀑布。
而同時又有十二個宮女,將她的其他毛髮編成辮子。
那長長的毛也是金黃色的。
宮女們將它辮成一個一個麥穗狀。
羅馬用敬諾利亞換取了阿提拉退軍。
在婚禮完畢之後,阿提拉帶著敬諾利亞重新回到匈牙利草原上。
而在第二年,阿提拉死於那裡。
葬禮上,士兵們搬來許多的石塊,堆出阿提拉的墳墓。
每一個石塊都表明阿提拉生前殺過一個敵人,石塊代表敵人的頭顱。
最後,阿提拉的墳墓上被堆出一座石山。
「至此,人類歷史上,一個強悍的、震動了東西方世界基礎的馬背民族,退出了歷史的舞台。
他們那馳騁的身影,那獵獵狼旗,那女薩滿的禱告聲,也只作為人們的記憶留存。
自然,他們那沸騰的血液,還在今天的一些人類族群中流淌著,但這與匈奴這個稱謂已經沒有絲毫關係了。」
「匈奴人沒有文字,而沒有文字也就等於沒有可供記憶的歷史。
所以,當阿提拉彌留之際,他一邊用手撫摸著敬諾利亞,一邊讓他的宰相,在一張羊皮上記載上他所知道的匈奴歷史。
此即,阿提拉羊皮書。
阿提拉羊皮書已經失傳。
但自那以後千百年來,每當有一隻羊羔出生的時候,主人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掀起它柔軟的皮毛,看那羊皮上有沒有文字。
遺憾的是,千百年來,這樣的事情一次也沒有出現過。
但是,在匈奴人堪稱悲壯堪稱恢宏的大遷徙中,一個掉隊的匈奴士兵,永遠地羈留在了陝北高原的土地上。
我們相信,那不羈的『胡羯之血』會一直澎湃到今天。
」
楔子讀完,路遙已經說不出自己心中的震撼了。
江弦以寥寥幾千字,敘述了匈奴的「胡羯之血」從起始到最後隱沒。
路遙在閱讀的時候,耳邊不時的響起金戈交接、馬蹄獵獵。
閱讀這樣一支神秘的血脈在歷史上起伏,就像是被匈奴的馬蹄踏過胸腔。
而江弦最後所說的,那個留在陝北高原上的匈奴士兵,也讓他立刻回想起那天夜裡江弦所說的那個傳聞。
「在匈奴的西遷時,掉隊的匈奴士兵在這裡留下了他們的血脈,這支血脈就這樣留在了陝北高原。
直到今天,這片土地上仍有的人身體裡流淌著他們的血。」
的確是這樣,路遙聽了江弦說的這個事情以後,在之後那段時間裡很關注別人的腳。
當然,更關注的還是匈奴的事情。
經過他多方打聽,還真讓他找到了一個匈奴血脈:
劉成章。
這個人是位陝西的作家,他說自己就是匈奴的血脈。
劉成章這個作家應該很多人都熟悉。
哪怕沒聽過,也肯定看過他的文章。
因為他有一篇散文叫《安塞腰鼓》。
在後世,這篇散文被放進了人教版的初中語文教材里,好多初中老師都要求全文背誦。
「一群茂騰騰的後生。
他們的身後是一片高粱地。
他們樸實得就像那片高粱。
噝溜溜的南風吹動了高粱葉子,也吹動了他們的衣衫。
他們的神情沉穩而安靜。
緊貼在他們身體一側的腰鼓,呆呆的,似乎從來不曾響過。
」
此刻,路遙迫不及待的翻開下一頁稿紙,閱讀起小說的第一章內容。
故事發生在陝北高原一個叫吳兒堡的地方。
一個匈奴士兵聽到一個小女子喊山的聲音,受到號子聲的誘惑,他偷偷離開隊伍,做了一件男男女女之間遲早要發生的事情。
江弦沒有寫這是自願,還是強迫,他就像寫《紅高粱》的時候那樣,視角跳脫在過去與現在之間,他說:
「楊氏家譜並沒有對這件事做任何記載。」
「未來的某一天,家族後裔中有個叫楊岸鄉的人,刨開祖墳,他看到的也僅僅只是這兩個風流罪人的累累白骨,而無法從這白骨中推測出那野合的根由」
這樣的描寫,使得在路遙閱讀的時候,總是能感受到小說宏大的敘事,自己只是在觀察這浩瀚歷史的冰山一角。
而小說里歷史與魔幻交織的敘事,也讓路遙感到無比的著迷。
當江弦在寫女子與匈奴士兵偷情的時候,他會說,他們口中給對方綿綿唱出的纏綿悱惻,在後世成了陝北代代傳唱不息的民歌:
什麼「黑燈瞎火沒月亮,小心踩在狗身上。」、「半夜來了黎明走,哥哥像個偷吃狗。」
這些民歌確實是路遙聽過的,而且朗朗上口,沒人知道這些歌是誰寫的,這些歌就仿佛每個陝西人都應該會唱一樣理所當然的存在著。
而此刻,江弦給這些歌賦予了一個極其魔幻的想像。
男人女人因為這件錯事,陰差陽錯有了愛情,但異族不可通婚,倆人只能偷偷來往。
但過了一些日子,兩人的事情敗露。
族長叫人抓住他們,把他們吊起來,準備處死。
在這一刻,女子肚子裡的孩子救了他們。
在這個人煙稀少的村落,出於對生命的崇拜,族長決定放他們一條生路,只是把他們趕出村子。
不過在此之前,族長提著用來砍殺這一對風流罪人的砍刀。
他說:
「這把砍刀沒有白磨,你們帶上它,它就是吳兒堡的象徵,也就是我的象徵。」
「當你們的孩子出生了,你們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看看這孩子的腳趾。」
「如果小腳趾的指甲蓋是兩半,那就好好地撫養他。」
「如果指甲蓋是圓的,那麼,這把刀就是為他預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