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這就是哥譚
「給我一把槍。」
唐頓推開槍店大門,還沒等將腳邁進店裡,就對吧檯前方正看著報紙的禿頭老闆說道。
聽見唐頓的聲音,禿頭老闆抬起眼皮,讓視線越過老舊的鏡片落在來人身上。
「你看上去可不像有錢付帳的人,我該把槍拿給你麼?」
老闆放下報紙,皺著眉頭掃視起唐頓穿著的一身破爛。
那可真是一身破爛,厚重的血漬和槍擊留下的破洞鋪滿了他的亞麻襯衫和休閒褲,老闆甚至能透過褲子看見他的腿毛。
至於他的褲兜,那裡平坦至極,顯然是空空如也。
瞧見禿頭老闆審視自己的眼神,唐頓不置可否的邁開腳步,來到吧檯前方站定。
「想讓我掏錢,起碼得讓我見到槍!」
唐頓抬手敲了敲吧檯,對老闆繼續說道。
「一把手槍就好,你應該能看出來,我很急。」
「呵,倒也沒錯。
手槍是麼,我該給伱拿把格洛克,可那太普通了,我知道你這樣的人會更喜歡什麼。」
看著唐頓沉靜的眸子,禿頭老闆總覺得自己看見了一團炙熱的火。
不知怎麼,老闆突然多了些期待,於是他從吧檯下方取出兩把他珍藏的手槍。
「M1911和MarkXIX改,我們這種老頭子都喜歡這些老物件,尤其是前者的穩定性和後者的大口徑。
這兩個可是我珍藏的老古董,看在我這平時沒什麼顧客的份上,我可以給你個優惠。」
一邊說,老闆一邊分別為兩把槍填充子彈。
眼瞅著老闆居然開始裝子彈了,唐頓忍不住嘀咕一聲。
「老夥計,你服務不錯啊,還給我裝彈的,就不怕我搶過槍把你幹掉?」
「這裡是哥譚,年輕人,你以為我憑什麼這麼老還能開槍店?
如果你想,那你儘管去做,而我總會比你更快!」
老闆回應唐頓一句,接著將裝好子彈的兩把槍放在唐頓面前。
他的手則死死按在兩把上好子彈的槍上。
能看出來,若是唐頓有所異動,老闆隨時可以持槍幹掉唐頓。
可即便如此,唐頓卻還是撥開老闆的左手,硬生生將MarkXIX提起上膛。
與此同時,禿頭老闆也早已拿起M1911,將槍口瞄準了唐頓的胸口。
迎著老闆的槍口,唐頓咧嘴一笑。
「我都已經有槍了,憑什麼還要付帳?
老闆,請你尊重你賣給我的小玩意。」
話音落下,唐頓也將槍口對準了老闆的腦袋。
見狀,禿頭老闆將槍朝口唐頓晃悠兩下。
「看在你和我兒子年紀相仿的份上,我可以再給你一次組織語言的機會,另外我要勸你一句。
哥譚從不缺少持槍殺人的壞種,那群嗨高了的混混已經多的數不清了,又何必多你一個。
即便我能看出你剛遭遇了什麼,可你還活著,活著就該珍惜生命,夥計。」
「為什麼要珍惜生命,殺不死我的只會讓我更強大,而若是真能殺死我的,它們會讓我空前強大!
另外,原來你珍藏的老貨就是烤藍的沙漠之鷹,看來你是個紅脖子老白男啊!」
唐頓一邊回應老闆的話,一邊將沙鷹塞到腰間,滿不在乎的轉身就走。
看唐頓毫不在意自己的威脅,禿頭老闆忍不住露出個滑稽的笑容。
「算你狠,夥計,那把槍就當我先租給你了。
順便送你一盒·44馬格南子彈,如果明天你還活著,不要忘記過來結帳。
對了,你叫什麼,我總該知道要找誰討錢。」
「唐頓,唐頓莊園的唐頓。」
唐頓抬手接住老闆贈送的子彈,接著大踏步走向店門。
看著唐頓的背影,禿頭老闆握著手槍的右手輕輕的動了幾次,但最終,他還是任由唐頓走了出去。
就像哥譚不缺少持槍殺人的壞種一樣,哥譚也不缺少被搶劫的店鋪,老闆早就習慣被搶劫和反殺搶劫者的生活了。
不過今天的劫匪讓老闆覺得有點興趣。
「唐頓麼?」
禿頭老闆嘟囔一聲。
「他和我都知道,如果我願意,在他瞄準我之前,我可以殺他十次。
既然他連死都毫不在乎,那我又何必在乎一把槍呢?」
話音落下,禿頭老闆收回手槍,重新拿起報紙觀看起來。
今天的報紙讓他咋舌,布魯斯·韋恩居然在時隔多年之後,重新回到了這座城市。
提起這個名姓,禿頭老闆的視線仿佛穿過牆壁,落在哥譚市中心最為高聳的建築物上。
那座建築叫韋恩塔,就像哥譚也可以叫韋恩城一樣。
這裡是韋恩的哥譚!
哥譚的皇帝回來了!
……
離開槍店的唐頓皺了皺眉,陰沉的天氣和暴雨讓他看不清遠方街道上的招牌。
哥譚總是被陰雲籠罩,典型的亞熱帶季風型濕潤氣候,唐頓不喜歡這裡,可哥譚似乎喜歡他。
今天上午,唐頓還在老家張羅他剛盤下來的社區超市,同樣是個雷雨天,正擺貨的唐頓在一聲炸雷中穿越到這。
因為知道哥譚的危險,穿越後的唐頓立馬尋求出路,他先調查了他所處的時代。
當他發覺這裡的報紙上還沒有蝙蝠俠,超人,閃電俠等一系列超級英雄和超級反派以後,唐頓立馬有了主意。
他買好了通往大都會的車票。
即便哥譚是唐頓穿越後的第一個落腳點,他也不想在這座城市多待,和哥譚比起來,沒有超人的大都會要安全多了。
只要先在大都會待上幾天,接著轉到華盛頓,他就能安全整整幾年。
等到華盛頓也不安全了,他就移民到瑞士之類沒什麼超級英雄和超級反派的國家去。
他想的挺好,可他剛坐上通往大都會的客車,這輛車就被哥譚黑幫之間的槍戰波及,唐頓原本的外套也在車輛的爆炸中犧牲了。
當然,犧牲的還有他本人。
哥譚不愧是哥譚,僅僅一個上午,唐頓就已經嘗到了死亡的滋味兒。
至於現在,就像他說的那樣,殺不死他的只會讓他更強大,而殺死過他的,則會讓他空前強大。
沒死過的唐頓或許還會為活著而忍受什麼。
可從死亡中爬回來的他,只想讓殺死他一次的人,嘗一嘗他剛品嘗過的死亡的滋味!
當他們將十字路口當做戰場,又將唐頓和他乘坐的客車當成掩體互相發射火箭炮時。
他們會想到麼,自己從地獄裡爬出來了!
任由瓢潑的雨水打在身上,身軀不斷發熱的唐頓招一招手,攔下一輛計程車。
車子停下之後,司機打開車窗,將他持槍的手拿出來對唐頓晃了晃,又拿槍口指了指唐頓揣著槍的腰帶,說道。
「你最好只是想搭車,夥計。」
「我當然想搭車,去剛剛發生槍戰的地方,大概在哥譚客車轉運中心附近,送我過去。」
唐頓回應一聲,又頂著司機的槍口鑽進車裡,司機則狐疑的看了看他衣服上的彈孔。
「今天的槍戰可太多了,義大利黑幫和俄羅斯黑幫徹底打起來了。
讓我想想,客車站那邊是薩巴蒂尼家族的地盤,那一片附近都歸薩巴蒂尼家族管,他可是法爾科內的手下,你最好不要亂來。」
「開你的車吧。」
唐頓催促一聲,司機只好點了點頭。
「好吧,我把你放在那附近半個街區左右,希望我不會被你波及。
你看上去不像義大利人,也不像俄羅斯人,和那邊的槍戰又有什麼關係?
不過有關係倒也正常,我剛看見你就覺得你是個一無所有的危險人物,你這種就連眼神都在燃燒的人最危險不過。」
「既然你知道,那就快點開車,哥譚開出租的嘴都這麼碎麼?」
唐頓又催促一聲,同時從槍店老闆贈送的子彈盒裡取出十發子彈,扔到計程車司機的懷裡。
「兜里沒揣錢,這些就當做車費。」
接到子彈,司機立馬就笑出來了。
「馬格南子彈可不便宜,老闆大氣,咱們這就出發!」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