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江夏果然早早地就起床了。
其實對他而言,早起才是常態。
上學時、集訓時,那真是起得比雞早。
不過這幾天,睡了幾次懶覺之後,他仿佛已經習慣這種舒服的狀態了。
但今天不行。
並不是因為他向葉子君承諾過什麼,而是拯救公司,本身就是他的責任。
江夏掏出手機,很自然地撥通了程靈素的電話。
不知怎得,他感覺這個女人也像他的一個老友。
而且和陳怡璇不同,和程靈素說話聊天,心裡沒有一點負擔。
「在幹嘛?」
「這麼早,當然在睡覺了。大哥,我正做好夢呢,你真是會挑時候。」
江夏微微一笑:「什麼夢?」
「春夢!草,你丫到底什麼事?」
這女人。
江夏常年混跡於酒吧,自以為也染上過一些痞氣。
不過,他覺得自己終究有點東施效顰、班門弄斧,他的這點兒微末道行,在程靈素麵前似乎有些不夠看的。
「不是之前答應了要帶你完成『救贖』嗎,怎麼樣,出來聊聊唄。」
「不想,我想睡覺。要不這樣,你過來我這裡吧,反正你認識路。」
「我不過來,我對你那地方過敏。」
「滾你大爺的,上次你們睡的房間都是我打掃的。老娘新買的一套床單被褥都特麼被你糟蹋了。」
儘管是通過電話聊天,可是,江夏還是覺得臉臊得一陣通紅。
一個女人,說話怎麼這麼,這麼不注意呢。
「你少誣陷我,我可是帶著成名的機會來找你的,你要錯過了可別後悔。」
程靈素則慵懶地說道:「我眼睛真的睜不開啊。你過來唄,哪兒談不是談啊。
姐姐的床都給你暖好了,香香軟軟的。正好,你把我剛才的春夢給我補上。」
「滾蛋,我所說的可是正事兒,到時候你聽了我的新歌,一定會被說服的。」
「那麼費勁幹嘛,你直接過來睡啊,我倒要看看你能不能把我睡服。」
「是說服不是睡服!我在『樂海一條街』的那家音響店等你。」
樂海娛樂一條街,名字有些拗口。
最近江夏才知道,江傳學子一般管它叫樂海一條街或者樂海小吃街。
這顯然更親近,更具有生活氣一些。
小吃街入口東面比較繁華,吃的用的玩的娛樂的,一應俱全。
西面則有幾座居民樓。
那些縱橫交錯的小巷子裡,開著洗頭房、浴室、棋牌室等店鋪。
江夏在三根粗大的電線桿背後,鑽進一條僅能一人通行的窄路,然後沿著石梯拾級而上。
接著,又轉過一扇紅磚大門。
突然間,眼前豁然開朗,頗有點山窮水復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味道。
這是一套一層的老式建築,隱約有點兒四合院的味道。
它藏在這裡,若非熟人介紹,誰也發現不了。
不過這麼溫馨這麼富有生活氣的地方,其實是一家——
江夏不知道該怎麼介紹它。
這裡可以喝咖啡、聊天、看書、聽音樂、擼貓······
雖然這是江夏第一次來,不過,他已經徹底愛上了這裡。
店的主人是個三十出頭的氣質女人。
據說她離過一次婚,後來從大公司辭職來這裡開了一家小店。
和她一起的有她可愛的小女兒,和不知道的數量的小貓小狗。
確實是不知道數量,據說連主人也不知道。
有時候,屋子裡會突然走出來一隻,牆頭會突然翻進來一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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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一些老面孔會突然間消失,再也沒出現過。
而某一天,新面孔又會突然出現,像是回到故居一樣,很自然地住了下來。
這些貓貓狗狗的,或許在外面都是威震一方的存在。
或許叫喪彪、叫旺爺。
刀疤加身,花紋纏臂。
可一旦進到這個院子裡,都秒變溫順。
統一叫做咪咪、汪汪。
雖然是統一用一個名字,不過當你開口叫的時候,卻從來不會叫錯。
被叫到的咪(汪)會走過來,沒被叫到的則繼續躺在原地。
這確實很神奇。
它們仿佛也和人一樣,是這裡的客人,主人。
江夏在院子裡隨意找了個椅子坐下,順手拿起桌上的一本音樂雜誌。
雜誌封面是一個時尚女郎,應該是這個世界的一個外國明星吧。
江夏並不認識。
不過,這女明星身材很好,上半身半裸著,下半身關鍵部位則是恰好被標題文字遮擋。
一條金毛率先發現了江夏。
不過它只是抬頭望了一眼,又趴在窩裡睡覺了,甚至叫都懶得叫一聲。
屋子裡,傳來踢踢踏踏的聲音,裡面應該鋪的是木地板。
不一會兒,一個褐色短袖、橫格長裙的女人從屋子裡走出來。
她沒有化妝,短髮剛剛垂在肩頭,微微彎曲。
如果不是只有她一個女人,江夏絕對想不到,這個帶著書卷氣,端莊文靜的清純鄰家女孩,已經三十出頭,而且還有一個女兒。
果然,江夏的猜測沒有錯。
一隻可愛的小蘿莉穿著公主裙,背著大書包,揉著惺忪的睡眼跟在女人身後。
「你是?」
女人看到了江夏。
「我是陳怡璇的朋友,約了人,想在這裡看看書,聊聊天。」
這個店是陳怡璇走前向他推薦的。
女子禮貌回應笑臉,輕輕點頭。
「我還要送孩子去學校,咖啡在吧檯,唱片機在右手邊的小屋,書在書架上。」
說完了這一句,她便拉著孩子離開了。
她就這麼離開了,門全開著。
一時間,江夏不知道自己應該算這裡的客人,還是主人,又或者,工人。
她言下之意,一切都讓江夏自便。
只是,他們只是萍水相逢,初次見面。
不過江夏隨即釋然,確實,這沒什麼好擔心的。
人與人之間,真的很奇妙。
有些人相識了多年,甚至親密如夫妻,同床共枕幾十年。
可同床異夢又有何意義,不過終歸是普通人。
但有些人,只是初相識,便仿佛認識多年,相見恨晚,已能交心。
又或是分隔多年,久不聯繫。
但只要見面,便親密如初。
老話說日久生情、日久見人心。
有時候,這句話也不適用。
對有些人而言,不需要多日久。
當彼此感覺心靈契合,時間便減淡了它的作用。
就像此刻,女人雖然把偌大的房屋交付給初次相識的江夏。
但江夏肯定會好好愛惜眼前的一切,甚至會主動擔當起守護的責任。
江夏本想著先磨上一杯咖啡,給自己提提神。
不過一旁的金毛伸了個懶腰,然後叼著盆子大搖大擺地走了過來。
江夏在對方目光示意之下,找到了狗糧,給它舀了一碗。
金毛隨即又含來一把掃帚,用爪子拍了拍。
江夏看著一旁空地上的······便便。
「倒也不至於如此不見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