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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9章 茅房裡打燈籠

2024-08-11 13:08:48 作者: 落雪吃火鍋
  第429章 茅房裡打燈籠

  前面說過,阮文勇是個狠人。

  他在越南戰爭期間,一直都在偵察部隊服役。

  為了偵查刺探情報,他可以趴在叢林裡三天三夜不挪動,可以將自己綁在高聳大樹上吃喝拉撒睡,可以讓自己沉入泥坑裡僅靠一根空心管呼吸而隱蔽十幾個小時,還可以讓自己被毒蛇咬傷不發出一聲,只為了不暴露自己的位置。

  可以說,這個人在戰爭中將自己完全不當人,足夠兇狠、足夠果決、也足夠堅毅。

  戰爭結束退伍後,阮文勇原本可以在河內一家警察局擔任副局長,可是,他將這個職位以3萬美元的價格賣給了一位政府高官的兒子。

  從此之後,靠著3萬美元起步資金以及敢打敢殺的狠辣作風,他在地下世界創下了極大名聲,連警察局局長都忌他三分。

  所以,這樣的人面對麻煩和困難,是不會輕易屈服和放棄的,哪怕造成這些困難的罪魁禍首是香港首富。

  作為能在戰場上活下來並且之後在河內大殺四方並且最後輾轉來到香港發財的人,阮文勇絕對不是一個只會打打殺殺的莽夫,相反,他的狡猾和隨機應變能力是非常出色的,要不然,他能在河內之星夜總會搞出那麼多花樣?

  那麼多夜總會老闆被方鶴軒入場搶了生意都不作聲,如果沒有背後的思考以及利益,阮文勇怎麼可能喊得最大聲,怎麼可能裝傻一樣衝到第一線?

  沒錯,當蘭桂坊的夜場營收以及在裡面服務的女郎收入被探查到後,香港多家夜總會老闆緊急湊在一起開了個會,商量應對之策。

  這些夜場老闆也許身家上千萬甚至數千萬的也不在少數,平日裡誰見了他們都是畢恭畢敬的,但是當遇到方鶴軒這條巨鱷時,現場與會的除阮文勇外的所有人,都是壓力山大。

  比財力,他們和方鶴軒相較猶如螢輝之於皓月。

  比人脈,他們是要麼是三教九流的社團分子,要麼之前就是沒什麼跟腳的小老闆,和往來無白丁的方首富相比,基本屬於平民之於知府大人。

  比武力,他們手下多是些只會砍人揮拳的馬仔,和對方手下一隻上千人保鏢的安保公司比較,那跟三歲小娃娃挑釁彪形大漢一樣找死。

  因此,只要不傻,這些夜場老闆沒人會傻到當出頭鳥,大家之所以聚起來商議,無非是想看看有沒有蠢貨腦子發熱主動攬活去和方首富拼上一拼。

  至於能不能贏,抱歉,他們真的不敢期待,但如果鬧出點動靜,讓外界批判一下方鶴軒吃相難看,他們的目的也完成了一半。

  原本以為這場緊急會議會由於爭吵和推諉而開上半天,結果商議才不到五分鐘,就有一個愣頭青站了出來挑事。

  眾人循聲望去,喲,這不是越南仔嗎?可以啊,膽夠肥的啊,真是不怕死。

  當然了,大家心裡嘲笑腹誹不假,但不會表現出來,相反,很多夜場老闆當場就鼓起掌來叫好,不僅如此,他們還紛紛出聲誇讚,說阮老闆為了大家的利益挺身而出,義薄雲天,英雄了得。

  彩虹屁不要錢的拍在阮文勇身上,這位狠人面上一臉喜色,還抬手向大家作揖還禮,可心裡卻冷笑不止。

  他心裡當初清楚這幫蟲豸打的什麼算盤,無非是想讓他替大家去趟雷,最好還能濺方鶴軒一身血。

  可明知道這些人的險噁心思,那他為何還要傻傻第一個站出來表達對蘭桂坊和方鶴軒不滿呢?


  原因也不複雜:

  第一,他在旺角的「河內之星」夜總會確實受到了蘭桂坊的影響,這點阮文勇心裡是很不爽,甚至憤怒的。

  第二,他這次帶頭振臂一呼,有提升自己在香港夜蒲行業以及社團中的影響力和名聲。

  第三,「河內之星」要開第二家分店,他首先需要壓服其他社團,讓這些人心甘情願接受現實,那麼最好的辦法就是挑釁方鶴軒並且成功打對方的臉,讓香港的地下世界知道自己的威名。

  至於他有沒有考慮萬一失敗的結果,這自然在阮文勇的計劃之內。

  如果真的失敗並且遭到方首富來自各方面的瘋狂報復,阮文勇就會咬牙下定決心離開香港,帶著這兩年賺的幾千萬港幣逃去東南亞或者移民北美重頭來過。

  當然了,阮文勇是賭徒但不是沒腦子,其實他這麼勇猛站出來,除了上面那些原因外,背後也是有幾位真正的大水喉在暗地支持。

  這些人當然跟方鶴軒不對付,或者說至少認為方鶴軒的蘭桂坊擋了他們發財的路。

  如果能找機會羞辱甚至重創方鶴軒,他們冒點風險也是原因的。

  沒辦法,方鶴軒穿越來到這個時空,把很多香港富豪壓制的太狠了。

  可以說,他幾乎憑一己之力壓制了不少人的氣運,如李黃瓜、黃玉郎、夏利里拉家族等等。

  說干就干,阮文勇從來不是猶猶豫豫以及膽小怕事的性格。

  就在蘭桂坊開業的第十五天也是活動最後一天的凌晨,進出的好幾口入口都被人惡意傾倒了很多死狗死貓。

  甚至,當第二天很多人來上班時,竟然發現在一個攝像頭拍不到的角落裡,有一位之前在蘭桂坊進行有償服務的應召女被光溜溜的綁在鐵柵欄上。

  這名應召女全身多處淤青,臉上甚至出現了被小刀劃破的血跡傷口,十根手指其中有三根被拔掉了指甲,牙齒被打掉了五六顆,一雙眼睛也是腫的跟死金魚眼一樣,而且,原本的一頭烏黑柔順的長髮,竟然被剪得跟雞窩頭似的。

  女子被發現時已經暈厥過去了,但她的嘴巴被膠帶封得死死的,所以根本無法發出任何求救的聲音。

  不僅如此,赤身裸體的女人脖子上還掛著一塊招牌——無信無義該死之人!

  這起風波甚至還驚動了在中環的警局,連TVB和多家報社都出現在了現場。

  方鶴軒收到消息後,面黑如墨,腦子裡只有一個念頭:不管是誰,敢給我上眼藥,那真是茅房裡打燈籠——找屎(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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