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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竹書紀年》:用武力奪權的堯舜禹

2024-08-11 13:32:47 作者: 青港沉沙
  既然講到魏國和西河學派,我們不妨停下來,看一看《竹書紀年》這本書。

  公元280年前後,西晉武帝司馬炎在位期間,汲郡(今河南新鄉衛輝市)的一個盜墓者挖開了戰國時期魏襄王(有說魏安釐王)墓,得竹書數十車,經西晉學者整理而成書。因該書原本寫在竹簡上,且是一本編年體史書,故稱《竹書紀年》。由於該書從汲郡墓冢中出土,故又被稱為《汲冢紀年》。該書已被確證為戰國時期晉、魏史官編著,記載了夏、商、西周、春秋晉國以及戰國魏國的歷史,凡13篇,以君主紀年為綱目編次,歷89位帝王共1847年。書中自平王東遷後改以晉國國君紀年,三家分晉後則以魏國國君紀年,止於魏襄王二十年。該書的起始時間存在不同說法,有說始於黃帝者。然其中涉及五帝記事的內容,疑為後人續編。

  《竹書紀年》經晉人重新編纂,在宋朝又曾亡佚,後來雖被重新搜集整理成冊,其可信度已被質疑。且這是一本記載歷代帝王爭權奪利的鬥爭史,其中錄有不少古代聖賢放殺奪權的歷史,其寫作思想與儒家孔孟思想迥然有異,故被後世儒家斥為荒誕之書。

  不過我們也應注意到,該書因深埋古墓,未經秦朝焚書坑儒之禍,且其成書時間比《史記》還要早200多年,對於先秦歷史尤其是晉魏歷史仍是相當可靠的參考文獻,所以我國的「夏商周斷代工程」便將它作為重要輔證。比如經甲骨文研究考證,我們現在普遍採信古本《竹書紀年》的說法,認為商王盤庚殷後273年,殷商為周朝所滅,而非《史記》記載的700多年。

  《竹書紀年》所記載的歷史與《史記》多有不同。《史記》有關堯舜禪讓和伊尹放太甲的故事,在《竹書紀年》中是另外一副面貌。

  關於堯舜禪讓,《竹書紀年》記載:昔堯德衰,為舜所囚也,舜囚堯於平陽,取之帝位。舜囚堯,復堰塞丹朱,使不與父想見也。堯帝老去,舜於是發動政變,囚禁堯於平陽,奪取了他的帝位,舜還囚禁了堯的兒子丹朱,使其父子不相見。《韓非子·說疑》採信了這種說法:「舜逼堯,禹逼舜,湯放桀,武王伐紂,此四王者,人臣弒其君者也。」

  關於伊尹放太甲,《竹書紀年》如此記載:伊尹放太甲於桐,乃自立,七年,王潛出自桐,殺伊尹。伊尹發動政變,把商王太甲流放到桐,自立為王。7年後,太甲從桐城逃出來,殺掉伊尹,重奪王位。

  這顛覆了我們對上古歷史的認知,卻又符合我們對歷朝歷代朝堂之間皇權鬥爭的認知。自古以來,皇權之爭陰暗、血腥、殘酷到極致。翻開一本古代史,父子反目、兄弟相殺者比比皆是。從這個角度來看,《竹書紀年》關於暴力奪權的歷史記載有可信之處,但是也有可疑之處。

  魏國可以說是法家學派的發源地。法家的源頭可以上溯至夏商時期的理官,春秋早期齊國的管仲和鄭國的子產則被視為法家先驅。但是魏國西河學派的李悝、吳起、商鞅才是大力發展法家思想並將其付諸實踐的關鍵人物。一代大儒荀子也被認為是法家的代表人物之一,他較早質疑禪讓制為虛:「夫曰堯舜禪讓,是虛言也,是淺者之傳,陋者之說也。」

  在法家集大成者韓非子看來,儒家的禮樂詩書和仁義孝悌都是愚誣之學,應該全部被廢除。他認為歷史在不斷發展進步,如果還在讚美堯、舜、湯、武之道,則「必為新聖笑矣。」

  法家思想不法古不循今,反對德治,提倡法治。他們既然認為禪讓制是儒家粉飾之辭,是為了宣傳儒家思想而精心構建的謊言,那麼為了闡述法家思想,他們是不是同樣可以虛構放殺奪權的謊言呢?

  魏國確實有虛構放殺奪權的現實需要。

  韓、趙、魏三國乃是篡權得位,其名不正,需要給天下一個說法。耐人尋味的是,田氏代齊之後第一個會盟的國家就是魏國。兩者英雄相惜,心有戚戚,魏文侯更是應齊王之請,向周天子進書,成全了田齊的合法地位。此後,齊威王學習魏文侯的做法建設了稷下學宮,學風蔚然,盛況空前。

  還有更耐人尋味的。韓趙魏三家分晉之後,魏國史官編寫了《竹書紀年》;司馬氏篡位建立西晉之後,失傳多年的《竹書紀年》適時從古墓中出土;明成祖造反奪位後,宋時便已亡佚的《竹書紀年》恰好又再次現世。

  歷史哪有那麼多巧合?

  我們對自身經歷尚且不能記憶無誤,對當下局勢也不能做到明辨真偽,更何況那些遠隔幾千年的古人呢?有關堯舜禹的歷史,就是一位任人打扮的小姑娘,時至今日,究竟是禪讓還是放殺早已成了一筆糊塗帳。對於不同觀點,我們不妨存論並擇其一而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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