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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南京!南京!

2024-08-03 16:35:09 作者: 長風
  第48章 南京!南京!

  「老胡,送小程回去,路上開慢點兒。」姜麗瑤吩咐司機老胡一聲。

  「好的,太太。」

  程默與姜麗瑤和蘇沫兒道別後上了汽車,其實蘇沫兒是想跟著一起去的,但被程默拒絕了。

  天太晚了,天氣又冷,就算坐汽車,還有老胡保護,但還是不安全。

  汽車駛出了蘇公館,很快就消失在巷尾。

  ……

  「沫兒,你跟媽實話實說,你跟這個小程是怎麼認識的?」姜麗瑤與蘇沫兒轉身回到客廳。

  「就是在香港大學進修的時候認識的呀?」蘇沫兒不由的一慌,但還是竭力掩飾,不讓自己表現出來。

  姜麗瑤道:「他的談吐,學識,絕非一般家庭能夠培養的出來。」

  「媽,您是在懷疑什麼?」蘇沫兒心中一突。

  「媽不是懷疑什麼,而是怕你被騙,伱跟他相處時間太短了,驟然談婚論嫁,還有些早。」

  「媽,我什麼時候說現在就要嫁人了?」

  「你不嫁人,你把小程帶回家做什麼,還把我們一家子的喜好都告訴了他,你爸喜歡喝毛尖,我愛梅先生的戲,你弟弟早就想要一副網球拍,這些他又怎麼知道的?」

  「是我說的,可不是怕買錯東西,惹您二老不高興嘛!」蘇沫兒委屈一聲。

  「也怪我們,催你,催的太緊了,你跟小程接著處,媽沒意見,但對於這個人,你還要再看看,觀察觀察,明白嗎?」姜麗瑤抓住蘇沫兒一隻手,輕輕的在手背上拍了拍,語重心長的提醒道。

  蘇沫兒點了點頭:「媽,我知道的,你女兒沒那麼好騙的。」

  「只要你喜歡,認定了就是這個人,不後悔,你爸那邊你不用管,媽來說。」姜麗瑤霸氣道。

  「謝謝媽。」蘇沫兒頓時喜笑顏開,一把保護了母親。

  女大不中留,留呀留,就留成仇了!

  這女兒都願意把人帶回家了,這還不能說明原因嗎?

  ……

  回去還得趕稿,三個月賺一萬塊,雖然程默有這個把握,但壓力就是前進的動力。

  今晚他一定能肝他一萬字來。

  為了下半生的幸福,必須加油沖!

  「老胡,你回去的時候慢點兒開,車上給你準備點兒小禮物。」程默下車後,跟司機招呼一聲。

  「好咧,謝謝小程少爺。」

  老胡看了一眼后座的精緻小禮盒,不禁感慨一聲,這小程少爺還真是個講究人。

  掏出鑰匙開門,走了進去。

  程默腳步微微頓了一下,家裡有人,他每次出門,都會進門後,入室的門口撒上一點兒香灰,香灰的眼色跟地磚是一樣的,白天仔細觀察的話,還能瞧見,但是晚上就難了。

  但對於能夠夜視的他來說,這就一點兒難度都沒有了。

  四十二碼的鞋,鞋印很熟悉,摩擦和重心位置也一致,是沈墨,他放心下來了。

  開門進去,拉開燈。

  「出來吧,別藏了。」摘下圍巾掛在門口的衣架上,朝樓梯口下的位置叫了一聲。


  「組長,你怎麼知道我在你家裡?」沈墨一臉迷惑的走出來,他不明白,自己已經做的夠小心了,怎麼還是被發現了。

  「你的呼吸聲出賣了你。」程默呵呵一笑道。

  「組長,你這耳朵也太靈敏了,剛才你進來的時候,我就屏住了呼吸,你怎麼聽見的?」沈墨大吃一驚。

  「正常人思維,會在外人進來的那一刻屏住呼吸,其實,我在外面就已經聽見裡面的人呼吸了,而且,我這個地方,除了你之外,連我姐都不知道。」

  「那就不會是入室行竊的小偷?」

  「我身無長物,有什麼好偷的。」程默嘿嘿一笑,重要的物品他都藏在別的地方,不可能放在自己住的地方。

  沈墨道:「剛剛得到消息,南京丟了。」

  程默沉默一會兒,鼻子嗅了一下:「意料之中的事情。」

  「上峰有什麼指示嗎?」

  「滬區只知道你潛伏在租界,並不知道你具體身份,除了我們小組『暗火』的代號之外。」沈墨說道,「我們是獨立存在的,他們雖然可以要求我們協助,但不能直接給我們下命令。」

  「直說吧,要我們做什麼?」程默焉能聽不出來,滬區是有事兒找他們幫忙。

  「戴先生下令,讓滬區做出一點兒動靜來,擾亂日軍的後方以及震懾那些企圖投靠日人的漢奸和賣國賊。」沈墨說道。

  「暗殺?」

  「是的,滬區的每個行動小組都有一個名單,他們也給了我們一個名單發。」

  「名單給我。」程默說道。

  沈墨從口袋裡掏出一張紙條遞給程默。

  名單上就三個字名字:陸鴻、范建、楊福源。

  陸鴻這個人名字有些熟悉,但後面兩個人,程默是完全沒有聽過,不知道是什麼人。

  「有這三個人的資料嗎?」

  「有。」

  沈墨來見程默,自然不可能就帶了一份名單過來,那豈不是浪費了一次見面的機會。

  一個商界知名人士,一個流氓律師,還有一個幫派大哥(過氣的),這三個人都有一個身份,偽SH市民協會的委員。

  也就是說,這三個人在上海淪陷後不久就認賊作父,當了漢奸。

  「就給了我們一個月時間,周區長說了,如果我們做不到,就主動讓出來,交給別的行動組來完成。」沈墨說道。

  這分明是在將自己的軍呀!

  程默略微思索了一下:「成,這任務咱們接下了,一個月就一個月,做不到就交出去。」

  鋤奸這種任務,有的從任務下達,到完成,中間跨度兩三年的都有。

  一個月。

  難度有點兒大,還是三個人,對於一個才成立不到半個月,人都沒湊齊的行動小組來說,確實是非常棘手的。

  但如此高難度的任務,也是有挑戰性的,鋤奸,這也是程默想做的事情,只是他目前隊伍還不齊,目標也沒有。

  現在上峰主動給他找了目標,還提供了基本的信息支持,沒理由不接的。

  「組長,這可是一個月,咱們是不是跟上面申請一下,延長一下時間,三個月如何?」


  「一個月不行,三個月就行了,沒必要。」程默說道,想要快速達到目的,只能不用常規之法了。

  「那好吧。」沈墨只是副手,沒有決定權。

  「名單和資料留下,我研究一下,然後再定一個次序。」程默收起名單和資料說道。

  「需要我做什麼準備?」

  「武器什麼的,暫時不需要,有需要的時候,再準備也來得及,其實再租界內刺殺,最好不要有槍,那容易被追查出線索來。」程默說道。

  「那用什麼?」

  「到時候再說,想殺人,一根頭髮絲兒都可以。」程默微微一笑,「我讓你找的車和人怎麼樣了?」

  「放心吧,已經找好了,沒有問題。」沈墨說道。

  「那聽我的消息。」程默吩咐一聲。

  「好,按我就先回去了。」

  「廚房,柜子里有兩瓶好酒,還有一包花生米和豬頭肉,帶回去。」程默交代一聲。

  「你知道我要來?」沈墨驚訝道。

  「那本來是給我自己留的,現在給你了,明兒個我再買,你這大晚上的回去,萬一碰到巡街的紅頭阿三怎麼辦,裝個醉漢,最容易過關了。」程默解釋道。

  「明白,還是組長想的周到。」沈墨嘿嘿一笑,去廚房取了就酒菜離開了。

  鋤奸的事兒,一時半會兒還幹不了,得先確定目標,然後制定計劃,最後才是刺殺。

  這些都要等吧老吳和大春給從孤軍營弄出來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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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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