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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這位姐姐,你好漂亮

2024-08-11 22:20:06 作者: 幸福的爬爬蟲
  程咬金有些不明就裡地點了點頭:「當然是他,還能是誰?」

  李世民瞪圓了眼:「是不是太年輕了些。」

  程咬金一拍腦袋,這才反應過來:「是啊,二郎您不說我都沒注意到,店家的確是年輕的很。」

  李世民看著程咬金,一時間心情複雜的很,果然對程咬金是不能抱有什麼太大的希望,這個瓜慫憨的很。

  兩道菜的炒制都不需要太多的時間,不多一會,尹煊就端著兩道菜從廚房裡走了出來,輕輕放在他們的桌子上。

  不用尹煊開口。

  程咬金就歡快地介紹起來:「二郎,這道菜是金鑲玉,酸甜鹹鮮的口味。」

  「這道菜是金絲肉,口感、口味,都是絕佳的一道菜。」

  他一邊介紹著,一邊率先動了筷子。

  每道菜都吃了一口。

  見程咬金的臉色沒什麼變化,依舊是歡脫得很。

  李世民這才很是含蓄地拿起筷子,夾了一筷子土豆肉絲。

  轟隆一聲——

  味蕾在口腔中爆炸,蒜香混上土豆的香味,和嬌嫩的肉絲一起,在他的嘴裡掀起一股洶湧的風暴。

  但是這種口味並不覺得突兀,意料之外融合的很好。

  李世民只動了這麼一筷子,他就沉默了下去。

  雖然說李世民並不是一個貪圖口腹之慾的人,但他畢竟出身豪門,現在又做了皇帝,美食吃的很多,至少是要比昨天那個何姓男人吃得要多。

  他對美食,並不只是單純的局限在「好吃」或者「不好吃」的評價之中,他的舌頭能嘗到更多的東西。

  金絲肉這道菜,看起來是很清淡的一道菜,可在口腔里爆發的味道是複雜的,是厚重的,遠沒有外表看起來的那麼清淡。

  有大蒜、有醬油......

  可是這些無論放在什麼菜里,都很特立獨行的味道,在這小小的一個盤子裡,無比的融洽,達到了大和諧的地步。

  相比起來,他最引以為傲,用來招待臣子、外賓的烤全羊,就只是單純的食用花椒的味道配上羊肉的口感......

  暴遣天物。

  在他的腦子裡,對自己此前的做法,進行了很是恰當的總結。

  李世民又夾了一筷子**炒蛋。

  這是不同土豆肉絲的一道菜,汁水豐富,入口之後,一泓清泉噴涌而出,將口腔里生起的風暴壓住。

  化作源源不斷的流水,濺起水花滴滴噠噠的聲浪,就像是有人在李世民的耳邊呼喊著「我還要」一樣,促使著他的手臂,又夾了一筷子土豆肉絲。

  李世民和程咬金這種五大三粗的漢子,對土豆肉絲極其偏愛。

  李麗質就對**炒蛋愛不釋口。

  嘗了一口土豆肉絲之後,她還是選擇擁抱**炒蛋,明明是酸甜清淡的一道菜,李麗質卻吃得小臉紅撲撲的。

  菜吃到一半。

  有人送來了酒錢,程咬金大大方方把兩吊錢擺在桌子上,打了一個嗝:「店家,把你那什麼瓊漿玉液端上來吧。」

  尹煊笑眯眯地收起錢。


  接著去廚房,把這一瓶酒買下來。自家有經營賣酒的資質,酒具自然也是齊全的,分出兩杯一兩的酒,就這麼給他們端了上去。

  看到這土陶的酒壺,李世民微微皺起眉頭:「店家,你這酒具......有些落了雅興啊。」

  尹煊搖了搖頭,輕聲說道:「這可是我家最好的酒具了。」

  程咬金卻沒說話,鼻子抽動,他已經聞到了濃郁的酒味——單這個酒味,就已經勝過他此前喝過的所有的酒。

  他的臉色漸漸興奮起來,拿起酒壺,正準備送入口中。

  尹煊輕輕咳嗽一聲:「對了,給你們提個醒,這酒入口雖柔,但內里卻烈得很,喝的時候別太急躁。」

  烈酒?

  程咬金沒當一回事,他是什麼人物?是混世魔王,再烈的人他都制服過,就更不要區區酒水。

  李世民沒急著喝,而是饒有興趣地看著程咬金的動作。

  程咬金一口半兩下去,酒水入喉,讓他不由得瞪圓了眼。

  入口綿,就如同一道絲綢順著喉嚨滑落入肚子裡,淡淡的津甜味道,在他的口腔里滋生了出來。

  程咬金咂了咂嘴,品味著酒水的滋味,心裡還有些不以為然,這種清香的酒水,哪裡烈了?

  可他這個想法都還沒完全生成,一股火辣辣地感覺,就在他的喉嚨、食道、胃裡生成,一把柔韌的火焚燒了他的整個身子。

  酒氣由心而生,脹住他的肚子。

  就這麼坐直著悶了好久,程咬金才緩過神來,他腦子已經微微有些發暈,但還是豎起了大拇指:「好酒!」

  「他奶奶的,是真的烈,老子都差點沒馴服住它。」

  程咬金的酒量李世民是清楚的。

  那是一口肉、一口酒,能把酒當水喝的酒悶子。他那一口酒,怕只喝了半兩,就讓他成這樣了?

  李世民沒學程咬金,小心翼翼地往酒盞里倒了小半杯,端起來抿了一口。

  香、甜、辣。

  這三種滋味,一瞬間同時在他的口腔里爆發出來,這一口小小的酒水,入肚之後卻迸發了極大的能量。

  肚子燒了起來,身體裡四通八達地躥著一股暖意。

  「好酒!」李世民也不由得嚷了一嗓子,眼裡泛著亮光,這種野馬一樣難以馴服的酒才是真正的好酒。

  以前喝得那都是什麼東西。

  和這一口酒相比起來,以前喝的那都是和水一樣寡淡的玩意。

  一口酒,一口菜。

  酒水刺激著味蕾,菜餚柔化著酒水,兩者相輔相成,酒水更加甘甜起來,菜餚也更美味起來。

  「店家,再來一份金絲肉。」李世民反客為主,看著桌子上所剩不多的土豆肉絲,嚷嚷了起來。

  程咬金把荷包重重拍在桌子上。

  李麗質有些嫌棄地皺了皺鼻子,站了起來,坐到隔壁桌上,輕聲說道:「店家,再來一份金鑲玉。」

  她是不喜歡喝酒的,尤其是這股烈酒,她僅僅只是聞了幾下,就讓腦子有一股混混沌沌的感覺。

  索性自己單獨坐一張桌子,自己吃自己的。

  隔壁桌的尹露露拿著認字的本子,小跑到李麗質身邊:「姐姐,你長得好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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