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徽音最開始真的以為蘇逸滿口謊話,什麼從山裡出來的都只是譁眾取寵,想要引起她的興趣。
但兩人走了一路,蘇逸問出來的那些問題實在是太過弱智。
如果蘇逸真的是想泡她,那這樣的表現未免太掉分了。
再聯想到爺爺給他新辦的身份證,這就讓她有些半信半疑了。
余徽音跟蘇逸逛到大學城內的手機店,還是忍不住問道:「你……要不要買一個手機?」
蘇逸已經把手機還給她了,當余徽音問他這個問題的時候,他就幽幽說道:「我沒錢的,這個應該很貴吧。」
呵!余徽音笑了,她當然知道蘇逸沒錢,難道問他買不買手機,還會讓他拿錢不成?
「不算太貴。」余徽音打趣道,「大不了我先借給你,等你有錢了再還給我就是。」
「那行!」蘇逸認真地說道,「今天你為我用的錢都記下來,我有錢了就還給你。」
「好好好!你快進去選一個手機,我還約了人去博物館呢。」余徽音今天也算是把她爺爺交代的任務完成了,蘇逸雖然很多問題,但至少還沒太討人厭。
余徽音也打算做自己的事情去了。
「博物館?」蘇逸眼神中分明透露著一串問號。
嘶——
余徽音忍不住倒吸了一口涼氣,這傢伙連手機都是才知道,那肯定是不知道博物館是什麼地方啊。
「博物館就是展覽文物的地方。」余徽音耐著性子解釋道,「所謂的文物呢,就是人類在社會活動中遺留下來的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遺物和遺蹟……古董你知道嗎?」
余徽音發現蘇逸看她的眼神有點奇怪。
「我知道古董,你不用解釋得這麼費勁。」
余徽音差點一口氣沒上來,為什麼她感覺蘇逸剛才看她的眼神就好像是在看一個智障?
拜託!究竟是誰像個白痴一樣什麼都不懂?
蘇逸問道:「我也想去博物館看看,應該不會打擾到你吧?」
「當然不會!」余徽音臉上的笑容別提有多尷尬了。
今天她可算是把臉面全都給拉下來了。
親自去接了蘇逸之後,在男生宿舍大門前等了那麼久,弄得學校人盡皆知。
剛剛又跟蘇逸在學校逛了這麼久,在別人的眼裡,他們就好像是小情侶在漫步吧。
現在可好?還要帶他去博物館?
這讓閨蜜看到了,恐怕又要費力解釋個半天了。
不過,今天的事情,估計很快就全校皆知了吧。
誤會那是必然的。
余徽音都解釋不過來,她也懶得解釋。
蘇逸他們進了手機店後,導購很快就迎了上來。
就余徽音這氣質和打扮,導購都不免多看了兩眼。
「兩位是想買手機還是充話費?」
「麻煩你給他選一款手機。」余徽音說著就頓了頓,說道,「算了,也不用選了,給他拿一款iPhone11ProMax256G的吧。」
導購一聽,頓時就來精神了,這可算是遇到土豪了啊!
「請問需要什麼顏色?」導購眼神中滿是激動,就沖余徽音這語氣,那肯定是不會砍價的啊,如果原價賣出,提成三百到手,這實在太舒服了。
余徽音扭頭問蘇逸:「你要什麼顏色?」
蘇逸一路上也問了許多的問題,大概也了解到現在金錢的購買能力,他猶豫了一下,說道:「等等,你說那個手機,多少錢?」
導購連忙說道:「帥哥,這位美女說的iPhone11ProMax256G是蘋果現在的最新款,今天購買的話,只需要10998。」
「這麼貴?」蘇逸想都沒想,說道,「給我選一個五百以下的。」
「……」導購臉上激動的笑容直接凝固。
這落差是不是太大了一點啊?
眼看就要賣掉一款萬元機,這人竟然說他要五百以下的?
五百?!
這年頭,五百塊能買智能機嗎?
導購很想問他要不要給他拿一個老人機。
余徽音也是尷尬地站在原地,盯著蘇逸,說道:「這手機就當是我送你的,不要你還錢總行了吧。」
「不行!」蘇逸搖頭道,「我們好像也並不是很熟吧,不能接受你這樣的饋贈。我剛才也說了,今天用的錢算是我在你這裡借的,我昨天去應聘,老闆說一個月1800,真的買了這手機,那我得好幾個月不吃不喝了。」
余徽音只覺得胸口一陣發悶,你還知道我們之間不熟啊?
「那隨便你吧!」余徽音也是鬱悶到了。
導購只能說道:「帥哥,既然這位美女都說了,手機是送給你的,你就接受了吧。」
蘇逸搖了搖頭:「幫我拿一個五百以下的。」
此時,他就像是一位古板的老頭。
「可是我們這裡並沒有五百元以下的智能機啊!」導購都給急了,這什麼人啊?
余徽音這樣的美女送他手機,他竟然還不接受。
非要五百以下的手機,這哪裡去找啊?
這不是為難人嗎?
「最便宜的多少?」蘇逸也不廢話,直接就挑最便宜的。
導購現在的心情也是無比的複雜,但也只能硬著頭皮問道:「最便宜的就是這一款699的紅米8A,您要嗎?」
「就它了。」
這一趟手機店之行也是被許多學校裡面的學生看到的。
畢竟余徽音這樣的女孩子無論走到哪裡都是最閃耀的那顆星。
余徽音要給某人買最新款的蘋果手機,結果那男的竟然說跟她不熟,然後選了一款699紅米。
這反轉實在是太大了。
還有一個重點就是,那男的竟然說他一個月的工資1800。
這樣的窮屌絲竟然還敢站在余徽音身邊,而且看起來還那麼硬氣的樣子。
莫非真的發生了富家千金愛上窮小子的童話故事?
一時間,某些吃瓜群眾開始發朋友圈,各種相信愛情了。
蘇逸和余徽音之間的這點事十分鐘不到就傳遍了整個學校,還上了學校的論壇。
簡直是不要太可怕了。
就這樣,兩個當事人卻還渾然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