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猛獸亦有摯友
白鴉展翅,從一縷縷棉花似的雲霧中穿行而下,飛進了一座巨大的古堡中。
時刻守在窗邊的第一男僕看到了白鴉,熟練的從其爪上取下書信,將白鴉關在籠子裡,餵了它一些水和食物,才轉身離開。
迎面,一道靚麗的身影正走來。
男僕停下來,向對方欠腰致意。
「是哪裡來的信?」她隨口問道。
「東峽豪豬領」
「豪豬領?好像是我姑姑丈夫的領地。」她張開手:「給我吧,我去給父親送過去。」
男僕看著那隻伸到自己面前的白皙手掌,猶豫片刻,將帶著火漆的信遞了過去。
她拿著信快速趕到書房,隨意敲了兩下門不等裡面的人回應便開門進去。
「父親……噢,祖父,你也在啊。」
書房中白髮老人正在通過窗戶眺望著遠方綠林,好像正在被訓得中年男人則低頭坐在書桌前的椅子上,雙手按著膝蓋,腦袋使勁的往下低。
「你該改一改自己跳脫的性子了」中年男人長舒了口氣,對自己女兒眨了眨眼感謝她救命之恩,但嘴上仍然少不了訓斥:「有哪個青年貴族敢娶你?」
「就一定要靠男人嗎?」她反駁:「博德那樣的,我一個人能揍倆!」
「博德是伱哥哥。」
「但他確實打不過我。」
眼看著父女二人吵起來,站在窗邊的白髮老人轉身:「好了!維斯多姆英勇為先,我們是濕地鱷魚,英勇亦是家族表現。」
有了爺爺幫助,女生獲得了暫時勝利,得意的朝父親揚了揚下巴。
但老人的話音一轉,說道:「不過你也確實到了適婚的年紀,斯塔茜,過段時間綠林堡會舉辦舞會,希望你能挑選到如意郎君。」
「何止是適婚」其父親在一旁說道:「和她一個年級的女孩,已經是幾個孩子的媽了。」
斯塔茜的臉頓時耷拉了下來,就在她吸一口氣準備為自己辯駁時,其父親劉易斯問道:「你闖進來就是為了和我們鬥嘴?」
「是豪豬領的信。」她將信遞給父親。
撕開火漆,劉易斯快速讀完了沒多少字的回信,哈哈大笑:「看來不用擔心斯塔茜嫁不出去了。」
「什麼?」斯塔茜疑惑。
「你的表弟李奇,他是豪豬領男爵」劉易斯看著自己的女兒,笑著說道:「他說對你很有好感,過段時間應該會主動來綠林堡拜訪。」
「表弟?李奇?」斯塔茜回憶著小時候見過面的表弟,那時候他父親甚至還不是男爵,但豪豬騎士已經在戰場上初露鋒芒,那個小表弟卻完全沒有遺傳到一點豪豬精神,她能一巴掌讓他哭很久。
斯塔茜立即搖頭:「我才不想和他結婚,愛哭鼻子的小鬼。」
「總得見過再說,而且你說的愛哭是小時候,他現在應該已經變成了個男子漢」劉易斯面帶微笑,姐姐的獨子,同時也是如今的男爵,如果真的能把女兒嫁給他絕對是一樁好事。
「好了」白髮老人開口:「等到李奇來了以後再說吧,斯塔茜你先出去,我和你父親有些事要聊。」
「是」斯塔茜不情願的離開。
書房中只剩下父子。
「父親,難道您也要由著斯塔茜的性子胡來?」劉易斯說道:「她的年紀如果再嫁不出去,在貴族圈子裡恐怕會有很糟糕的名聲,附近的騎士和貴族們也對她畏之如虎,而李奇至少是個男爵,而且他還是姐姐的孩子。」
白髮老人伸手拿過信看了一眼,面露笑容:「這語氣,很像那隻豪豬。」
「我們的家徽是什麼?」他問道。
劉易斯回答:「張開嘴的鱷魚與牙籤鳥。」
許多人會在意維斯多姆家族的鱷魚,卻總會忽視小小的牙籤鳥。
再問:「家族箴言呢?」
劉易斯則又答:「猛獸亦有摯友。」
「所以我什麼時候說過不能讓斯塔茜和李奇結婚了?」老人反問。
維斯多姆就像一頭蟄伏於濕地的巨大鱷魚,海角的豪豬堡則是那隻牙籤鳥。
「李奇畢竟是你姐姐的孩子,擁有著一半維斯多姆的血脈,而且他還是有封地的男爵,斯塔茜嫁給他很合適。」
劉易斯欣喜之餘還有些憂愁:「我得找禮儀女僕好好教導斯塔茜,讓她千萬別把李奇嚇跑了,幸好時間還很多,能慢慢來。」
老人深以為然的點頭,看到自己孫女那副男人般姿態的青年們,恨不得轉身就跑。
沒有人想給自己取一個能一拳把自己打骨折的母老虎,因為在這之前她真的這麼幹過,在舞會上對某個試圖對她「親近」一些的貴族,一個過肩摔。
父子二人對此深表理解,但理解又能怎麼樣?斯塔茜畢竟是自己家的後代,只能寄希望於李奇急需要依靠,不得不選擇接受這樁婚姻了。
……
「阿嚏!」
「大人,您應該注意身體」男僕及時的為李奇送來衣物,幫他披在身上。
「謝謝,草叉」
已入深秋,天氣轉涼。
他正讀一本《驢子騎士與公爵夫人》,雖然內容有些黃暴,而且行文粗鄙,但整體情節非常的有特色,在書中,自稱有著驢子特色的騎士因為東峽與巨人腳的戰爭而前往南方戰場,最終被一位公爵俘虜。
但他意外遇到了公爵夫人,通過花言巧語攪得對方春心蕩漾,然後驢子騎士用自己的絕技征服了對方。
甚至在那之後,公爵夫人還主動幫他聯繫其他貴族夫人,一群人每天都會偷偷到關押驢子騎士的地牢中,然後…其樂融融。
甚至他還搞定了公爵的女兒,侍女等等。
最後人名已多到李奇記不起來,粗略一算應該也有幾十人。
這完全就是某位吟遊詩人的胡思亂想,總有人想要讓高貴的貴族夫人在自己胯下,征服高貴更能滿足人的內心。
在故事的最後,公爵發現了他們的行為,雙方爭端中驢子騎士擊敗了公爵,但他仁慈的放了公爵一馬,只希望所有選擇跟隨他的女人們能一起平安離開,但憤怒的公爵卻忘記了『不殺之恩』,竟然向詭異的夜神祈禱,變成了長著長毛的野獸。
驢子騎士最終憑藉著自己的英勇,以及一把銀鋼鍛造的寶劍成功擊殺了長毛野獸,然後他們擁有了那座城堡,快樂的生活著。
「殺了一個公爵,把公爵城堡內所有女性全都收下,竟然沒有人當回事?」
一篇吟遊詩人的小說,不該要求太苛刻,看個樂呵就好。
類似的書還有《鐵匠之女與騎士》、《男爵和羊》、《騎士與母人馬的午夜》等等,書名充滿了噱頭,內容也是各种放飛自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