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教育作為一種特有的社會活動,伴隨著人類社會發展的始終。考察原始人群時期教育產生的史實可知,教育活動起源於人類社會產生之初,起源於人類參與社會生活和生產勞動及人類自身身心發展的需要。原始社會的教育活動,是在生產實踐中進行的,採取言傳身教的方式,教育內容十分簡單。原始社會進入氏族公社末期之後,由於社會經濟、政治與文化的發展,開始滋生了學校的萌芽,原始社會的教育也完成了歷史使命,讓位於階級社會的專門化的教育,「學在官府」是西周教育制度的主要特徵,在這一體制下,形成了從中央到地方的較為完善的學校教育體制以及以「六藝」為主體的教育內容。此外,西周對家庭教育和女子教育也比較重視。西周的教育及各項制度對我國兩千多年的封建社會有著重要影響。
中國是世界上文明發達最早的國家之一,有近五千年的歷史。不論在古籍記載的傳說中,或從原始社會文化遺址發掘出的文物中, 都足以證明,從很早的古代起,中華民族的祖先就勞動、生息、繁衍在這塊廣大的土地之上,並在長期勞動和生活過程中創造了燦爛的文化, 發展了教育。楊賢江在《新教育大綱》一書中曾指出:「教育的發生就只限於當時當地的人民實際生活的需要,它是幫助人類社會生活的一種手段。……自有人生,便有教育,因為自有人生,便有實際生活的需要。不過人生的需要, 隨時隨地有不同,教育的資料與方法也跟著需要有變遷。這種變遷的根源,就存在於社會的經濟構造的轉易。」①
一、原始社會的生活和教育的起源
我國的原始社會, 大體上經歷了原始人群(以50萬年前的北京猿人為代表)❷、母系氏族公社(大約從18000年前的山頂洞人建立氏族公社起,到六七千年前的仰韶文化和馬家窯文化時期進入母系氏族公社的繁榮階段) 和父系氏族公社(四五千年前的龍山文化和齊家文化時期) 這樣三個相互聯繫的階段。
北京周口店發現的處於原始人群階段的北京猿人,已經能製造粗糙的石器,並且已經知道利用火。他們十幾人以至幾十人結成原始人群, 依靠集體的力量戰勝自然界的困難和毒蛇猛獸的威脅,進行著採集和狩獵活動, 以滿足全體社會成員的共同需要。人們在集體生產勞動和社會生活過程中逐步積累了一些經驗,語言和思維也得到相應的發展, 這就有必要和可能教育後代怎樣製造和使用勞動工具,怎樣團結互助進行集體採集和狩獵活動,怎樣同毒蛇猛獸及其他自然災害進行鬥爭,以保證社會生產的進行和集體生活的安全,於是產生了原始狀態的教育,在勞動和生活實踐中培養後代。
以西安半坡村遺址為代表的母系氏族公社階段,生產工具和勞動技能有了相當進步,取得生活資料的重要手段是原始農業和家畜飼養, 漁獵和採集也占一定地位。生產工具主要是磨製石器,也有骨器和木器, 並已大量製造陶器,有些陶器的造型和花紋圖案都很優美。已會用麻布和獸皮縫製衣服,還有耳墜和串飾等裝飾品,手工技術也有很大的提高。
母系氏族公社階段有了初步的社會分工, 比較複雜的工作由專人承擔。居住比較穩定,有固定的葬俗,幾百人或上千人組成一個「聚落」,布局也很整齊。「聚落」中心有一個公共活動的大房子,周圍是氏族成員的住處。凡氏族首領的選舉、氏族重要事項的討論、節日慶典和宗教活動都在大房子中進行。這種公共活動的大房子,自然就形成對氏族成員和後代進行教育的重要場所。
以龍山文化和齊家文化為代表的父系氏族公社階段,農業和牧畜業有了新的發展。生產工具更加進步,創造了木來,石器磨製得更鋒利,開始使用銅器,進入銅石並用時代,輪制陶器和冶金技術是這個階段工藝發展的突出標誌。器物和裝飾品顯著增多,愛美觀念大為發展。人們相信鬼魂世界,迷信鬼神,崇拜祖先,占卜術很流行,產生了掌握一定文化知識的「巫」。社會生活更加複雜, 道德規範、風俗習慣初步形成,語言和思維進一步發展,歌謠、諺語、故事、神話、遊戲、舞蹈、雕刻等文藝形式陸續出現。氏族公社經濟文化的發展,遂使教育從萌芽狀態向更有意識有目的的階段前進了,開始和別的社會現象有了某些分化,並且出現了少數最早脫離生產勞動、掌握一定知識的文化人或知識分子。
① 楊賢江:《新教育大綱》,上海南強書局 1930年版, 第6頁。
❷ 1927年發現的北京西南周口店猿人遺骸化石,經科學測定距今大約四五十萬年; 1963年至1965年發現的陝西省藍田縣猿人頭骨化石,稱為「藍田人」,經科學測定距今大約五六十萬年;1965年發現的雲南元謀縣猿人牙齒化石,稱為「元謀人」, 經科學測定距今大約170萬年。
在我國豐富的古籍資料中,多處記載著遠古教育的傳說。這些傳說,雖近於神話,多含有後人附會甚至臆造的成分,但確有不少符合社會歷史發展進程和教育發生發展規律的材料,只要我們將這些資料和考古發現互相參用, 就能夠使我們了解或推測原始社會教育的某些情況。例如:
《尸子》記載:「伏羲氏之世, 天下多獸, 故教民以獵。」
《易·繫辭》記載:「神農氏制耒耜, 教民農作。」
《吳越春秋》記載:「堯聘棄, 使教民山居,隨地造區,妍營種之術⋯⋯乃拜棄為農師, 封之台, 號為后稷, 姓姬氏。」
《孟子·滕文公上》記載: 「后稷教民稼穡,樹藝五穀, 五穀熟而民人育。」
《淮南子·齊俗訓》記載:「堯其導民也, 水處者漁, 山處者木, 谷處者牧, 陸處者農。」
《禮記·禮運》更把原始社會的生活和教育狀況加以理想化的描述:「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 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故人不獨親其親, 不獨子其子, 使老有所終, 壯有所用, 幼有所長, 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男有分,女有歸。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己,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而不閉, 是謂大同。」
此外, 從解放後對某些少數民族的調查材料中也可以看到原始社會教育的若干跡象。如鄂溫克人和鄂倫春人的教育主要是培養獵手,五六歲的兒童做狩獵遊戲,八歲左右練習跳高、滑雪或騎馬、射擊, 十一二歲隨成人出獵,在實踐中繼續練習,十六歲左右即可獨立進行狩獵活動了。在傳授生產勞動經驗和技能的同時,他們還注意培養兒童的精神品質和遵守社會生活準則的習慣,如吃苦耐勞、團結互助、關心老幼、遵守紀律等。
綜上所述, 我們可以看到原始社會的教育具有如下幾個特點:
第一, 教育不是專門的社會活動。原始社會教育尚未從生產、生活中獨立出來,也沒有專門的場所和人員來從事教育活動,而只是由生產和生活經驗豐富的老人,結合著社會生產勞動、社會生活的實踐,把生產經驗、生產技能及一些生活常識,直接傳授給下一代,社會成員在親身實踐中自然而自覺地接受教育, 成長為符合社會要求的人。
第二, 教育的社會性和公共性。凡是集體生產和生活所必需的知識、能力、品德、習俗, 也就是說整個原始社會所要求的, 全體社會成員都要學習,而進行教育也是社會公眾的事情。同時,由於原始社會財產公有, 不存在階級和階級對立,社會成員都平等地接受一定的教育,只有因為分工、年齡及性別的不同所形成的差別。
第三,教育內容的局限性與發展性。原始教育內容十分簡單, 基本上局限於一些原始的生產勞動、社會生活和原始宗教活動方面的內容,包括生活習俗教育、原始宗教教育(對自然、圖騰、鬼神、祖先的崇拜)、原始藝術教育(歌唱、舞蹈、繪飾、雕刻等)、體格武力訓練等。隨著社會生產力和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社會生活的不斷豐富,原始社會的教育內容也呈現一個動態的發展過程。
第四, 教育方式以口耳相傳和模仿為主。由於原始社會教育沒有專門人員和專門機構來承擔, 其教育主要是通過語言,口耳相傳,或在觀察模仿中進行。
原始社會進入氏族公社末期之後,由於社會經濟、政治與文化的發展,以上的各種特點逐漸被許多新的因素所取代,開始滋生了學校的萌芽, 我國歷史走到了文明時代的門檻之前,原始社會的教育也完成了歷史使命,讓位於階級社會的專門化的教育。
二、古代學校的萌芽
教育是和人類社會同時出現的一種社會現象,學校則是人類社會和教育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按照一般規律,學校產生的歷史條件是: 社會生產日益發展,有可能使一部分人脫離生產勞動專門辦教育和受教育; 社會事務日漸複雜, 需要培養專門人員進行管理; 文字的產生,文化知識更加豐富,有了更便利的學習條件和更豐富的學習內容,這就有必要和可能建立有組織有計劃的專門教育機關,於是產生了學校。一般認為學校大概產生於原始社會末期或奴隸社會初期。當然,學校的產生也和其他社會現象一樣,有一個從無到有, 從不完備到比較完備的長期發展的過程。
古籍記載, 我國五帝時代(約公元前2700年) 已有大學, 名叫「成均」。「成均」的名稱,最初見於《周禮》、《禮記》二書,而認為「成均」是五帝之大學, 最早出自董仲舒。❶董氏之說, 根據何在尚待考證, 但也不能貿然斷定完全是他憑空杜撰的。我國在公元前3000年左右可能已有「圖畫文字」和「象形文字」,有了文字自然會有專門傳授和學習的機構。可見,我國在公元前2700年前後已有學校的雛形是完全可能的。
❶ 《周禮·春官·宗伯下》:「大司樂掌成均之法。」《禮記·文王世子》:「以其序, 謂之郊人, 遠之於成均。」鄭玄注引董仲舒曰:「五帝名大學曰成均,則虞庠近是也。」
傳說中虞舜時代的學校, 兼作養老、藏米之所, 並且已有大學、小學之分了。養老是氏族社會的傳統,將富有生產經驗和社會生活常識的老人集中起來,由集體敬養,這些老人自然擔負起教育下一代的責任。養老的場所逐漸成為傳授生產、生活經驗和知識的學校。氏族社會末期,已有最初的等級,老人有國老、庶老之別, 敬養的場所也就有所不同, 遂形成所謂「上庠」、「下庠」。《禮記·王制》記載:「有虞氏養國老於上庠, 養庶老於下庠。」而這些場所又往往是儲存養老物資的倉庫,所以《禮記·明堂位》中說:「米廩, 有虞氏之庠也。」
根據《尚書·舜典》和《尚書·虞書》的記載,似乎在虞舜時已有了專門的學官,並已分為三大部門: 一為「司徒」,由契負責,主持「五教」,即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 二為「秩宗」, 由伯夷負責, 主持「三禮」, 即祀天神(日、月、風、雷之類)、享人鬼(祖先之類)、祭地祇(山、川、草、木之類) 之禮; 三為「典樂」, 由夔負責,專掌樂教。
上述這些記載多含有後儒理想化或臆造的成分,尤其是漢儒最善於假託古制以見己意,所以不能完全信以為真。不過, 在原始公社末期已有養老和祭祀天地鬼神的隆重儀式,並且已有比較固定的場所,則是可信的,這些儀式正是當時教育的主要內容和基本手段, 這種固定的場所正是當時的學校。
夏朝(公元前21—公元前16世紀) 是我國歷史上第一個奴隸制國家。夏朝的學校在古籍中也有明確的記述,但仍無直接證據。《禮記·王制》記載:「夏后氏養國老於東序, 養庶老於西序。」《禮記·明堂位》又載:「序,夏后氏之序也。」夏朝統治者為了對外征討和對內鎮壓,特別注重習射,以培養武士。《文獻通考·學校考》稱:「夏后氏以射造士。」習射必兼習禮,要求射者與觀者遵守長幼先後的次序,所以名其學曰「序」。
商朝 (公元前 16—公元前11世紀) 時奴隸制進一步發展,生產力日益提高,文化更加豐富,科學已相當發達, 教育也有了明顯的進步。商朝的學校不僅有古籍記載,而且有豐富的地下發掘文物作為實證。據《禮記·王制》載:「殷人養國老於右學,養庶者於左學。」殷人重祭祀、崇禮樂, 所以特設「警宗」。《禮記·明堂位》載:「瞽宗,殷學也。」「瞽宗」由樂師瞽矇所主持,用作祭祀的地方,同時又是進行樂教、學習禮樂的機關。從地下發掘出來的甲骨文, 其中有幾片關於命武將在庠教練射箭的記載,有時還指令 他們教三百射手,這是殷商確有庠學的重要證明。❶
❶ 陳夢家:《殷墟卜辭綜述》,科學出版社1956年版, 第512~513頁。
殷墟考古發現了大批甲骨文「卜辭」, 其中有許多資料證明商朝已有較完備的學校教育。甲骨文中屢見「學」字,且有多種寫法, 從簡單的「爻」到複雜的「界」。「爻」最初作為算籌交錯的形式, 表示數目的概念, 由於最初的學習是從記數開始的,故把「爻」轉義為「學」是很自然的。以後又在「爻」兩旁增加了「麼義」(雙手),後又在「爻」下邊增加「介」(房屋),表明「學」必須有人教,必須有一定的場所, 這就具有早期學校的特徵了,而「齊」與「學」字也相近了。在甲骨文中還有筆字,作「φ」,像手持筆形;有冊字,作「※」,像把一長一短的竹木簡扎在一起。這些證明商朝已有較成熟的文字和較便利的書寫工具,周人也說:「唯殷先人, 有冊有典。」❶
在甲骨文中,還發現「大學」的記載。雖僅一例,但十分重要。「55(句) 中? 王魚癸中? 於甲(?)中? 於祖丁旦中? 於宿旦中? 於大學中?」「中」是一種祭祀名稱。這條卜辭占問舉行中祭選在什麼日期, 什麼場所比較合適。卜辭中明確提到大學, 並且作為祭祀場所之一, 與宗廟(祖丁旦,即祖丁壇) 並列, 這與古代設學意圖相符。祭祀屬於禮儀, 在大學中舉行祭祀正是學禮的最好見習活動。❷
「卜辭」多次出現「教」、「師」等字體。有幾片「卜辭」寫著:「學多□父師於教」,「有壬子卜, 弗酒小求,學」,「戊戌卜, 雀, 若教」。證明確有令子弟入學求師受教的事實。在甲骨文中,還有一些關於建校、上學的卜辭。如「☑(某處) 乍(作、建) 學於☑, 若?」「學於入 (芮, 音 ruì, 地名) ☑,若?」是問建校於某處某地是否吉祥的卜辭。再如:「丁酉卜: 今昌(旦,有釋作日) 萬其學? 於來丁乃學? 於乙命(?)學? 若丙學?」這條卜辭中的個別字的釋法還不一致。不過, 各家對其中的「學」字, 都認為即指上學, 乃為萬(人名) 占問合適的上學日子: 是丁日 (占卜的當天),還是下一個丁日,或者乙日、丙日才宜於上學。這條卜辭是證明殷商已設學校的典型實例之一。王裔貴族子弟上學,往往要占問天氣,這類卜辭很多。如「丙子卜, 貞: 多子其征學,版不遘大雨?」「□亥卜,☑, 多子☑學☑版□遘□?」「庚寅卜,爭, 貞王其學不遘⋯⋯」這三條卜辭中的個別字的釋法也不一致,而各家對所占問上學會不會遇到天雨這一點則是公認的。值得重視的是, 有研究者釋「征學」為「延學」,即連續上學的意思。如果這個釋讀可以成立,那麼在殷商時期的學校已有一些教學制度,要求不間斷地進行教學活動了。
郭沫若還發現了一片甲骨片上有五行字,重複地刻著「甲子、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庚午、辛未、壬申、癸酉」的干支表,其中一行字跡特別工整精美,余者歪斜不齊,另有四行極不工整、幾不成字的同樣的文字,其中又間有二三字極為工整,推斷這可能是當時的「習刻文字」,反映了當時傳授與學習文字的真實情況。郭沫若在《殷契粹編》序言中說:「蓋精美者乃善書善刻者之範本,而歪刺不成字者乃學者書之模仿也」,「實為饒有趣味之發現」。這既有趣味又有價值,它告訴我們殷代教字識字的基本方法,即已採用日常必需文字,令兒童摹寫認識, 反映了當時傳授與學習文字的真實情形,這是中國教育史上的一份珍貴史料。還有一片卜辭記載:「丁酉卜,其呼以多方小子小臣, 其教戒。」「多方」即「多國也」,可知殷時周邊鄰國多遣子弟遊學於殷也。郭沫若說,這是「殷代留學制之濫觴」。「戒」字像人手持戈,含有兩種意思,一是持戈而警戒,一是持戈而舞蹈。在學校中教「戒」,可能兼有習武和習樂兩方面內容。說明當時殷的鄰國多遣子弟到殷入學,這是我國古代各民族之間文化教育交流的證據。
從卜辭中還可以看到商代已經有教師。「學多□父於教」。清代學者王引之考證:父師即《周官》之「師氏之屬,掌以嫩教國子以三德三行,父與大通,父師即大師。」也即《禮記·文王世子》之「父師司成」,主持大學教育。另一則卜辭載商王命勛尹(官名) 認真負責地教育王族成員習射的文字:「乎多畏尹子於教王族」而「糹」即「師」字, 說明商代確已出現教師。
商代在天文曆法方面已有很大進步,這與數學的發展有關。甲骨文中的數字最大已達三萬。出土文物還表明,那時已能進行一般的算術運算, 並能繪製一些幾何圖形,所以數學也已成為教學的主要內容。由此可見, 商代的學校,除了養老和習射的庠、序之外,已有學習一般文化知識、專門進行思想品德教育的「學」,還有專門學習禮樂的「瞽宗」,較之虞夏時代, 稍為完備些了。總之, 我國從原始公社制末期到奴隸制社會初期已經逐步建立起專門的教育機構——學校,到了商朝已有比較完備的學校,但學校的教育內容仍與當時的政治、軍事、宗教等活動結合在一起,一般文化知識的教育只有初步分化出來的趨勢。
① 陳邦懷認為:「往」是「徙」的或體字,見於《說文》,「徒學」就是「往學」,「版」借為「反」,與「返」相通,這是貞問多子其往學乎? 返時不遞(遇) 大雨乎?「以前辭曰辰丙子參證,□亥蓋為乙亥,與丙子連續兩日所卜者, 是知殷貴族子弟每日往學,必預卜其返時有無遇雨之事。」詳見《殷代社會史料徽存》卷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