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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我的新歌,指點一下?(已簽約)

2024-08-13 06:54:41 作者: 朝天樂
  第11章 我的新歌,指點一下?(已簽約)

  【袁韜:小遠,我大概還有五分鐘到。】

  大約四十分鐘後,陸遠收到了袁韜的簡訊,他想了想,回了條簡訊過去。

  【袁總,我在行政酒廊吧檯等您。】

  【好。】

  滴!

  滴!

  袁韜幾乎是秒回。

  陸遠換了一套稍微正式一點的休閒裝,穿著白襯衫加牛仔褲,來到了位於八樓的行政酒廊。

  他沒有戴口罩什麼的,麗景酒店好歹也是五星級酒店,隱私工作做得還不錯,而且行政酒廊是不對開放的。

  專供行政套房的客人使用。

  住得起行政套房的客人,大多有一定的身家,即使追星,也不太會太過狂熱。

  上午十點,酒廊內很是冷清,除了幾位服務人員,壓根就沒有其他客人。

  「啊!」

  一個娃娃臉的女服務生,看到陸遠來了,忍不住發出一記驚呼,好在她及時捂住了嘴巴。

  不過,即使如此,還是引起了旁邊同事的注意。

  「麗麗,你幹嘛?一驚一乍的?」

  娃娃臉女生拍了拍波瀾的胸口,激動地抓著同事的胳膊。

  「芳芳,是陸遠!」

  「陸遠啊!」

  「什麼?」

  旁邊的女服務生,連忙四處張望。

  「陸遠,陸遠在哪?」

  「那裡,那裡!」

  娃娃臉女生蹦蹦跳跳地指向吧檯的方向,好巧不巧,他們在的位置,只能看到背影。

  「那是陸遠?」

  娃娃臉女生用力點頭:「嗯,我絕對,絕對不會認錯!」

  說著,她嘆了口氣,語氣糾結道。

  「哎呀,我好想過去要個簽名啊!!」

  「你瘋啦?」

  芳芳連忙拉住了蠢蠢欲動的閨蜜:「被經理看到,你工作還想不想要了?」

  雖然芳芳嘴上這麼說著,但她也想過去合影簽名。

  可惜,酒店規定,不允許打擾客人。

  他們酒店是文廣大樓附近唯一一家五星級酒店,很多明星去湘南衛視錄節目都會住在他們這裡。

  所以,酒店的規定,非常嚴格,一經發現,直接開除。

  行政酒廊工作輕鬆,收入又不低,哪怕追星上頭,也不得不克制。

  偶像和麵包,誰重要?

  那些分不清的,早就走人了。

  沒過多久,袁韜踏入行政酒廊,一眼就看見了坐在吧檯的陸遠,只見他笑容滿面的走了過去。

  「小遠!」

  「袁總,您好!」

  陸遠主動迎上前去,兩人握了握手,然後找服務員要了一間私密一點的包間。

  另一邊,兩個女生看到陸遠和袁韜相談甚歡的樣子,一臉好奇地八卦著。


  「芳芳,伱說那個男人是誰啊?」

  「我哪知道啊,不過,我猜啊,肯定是哪家唱片公司的老總,元寶那麼厲害,哪怕沒奪冠,人家也搶著要。」

  「哎呀,好想知道元寶的新東家啊!」

  「別犯花痴了,來客人了。」

  包廂內,袁韜和陸遠閒聊了幾句,眼看火候差不多了,直接問道。

  「小遠,你今天心情怎麼樣?」

  「好多了。」

  陸遠笑了笑,袁韜的意思,再直白不過,言外之意是在問他,能不能做決定了。

  想到這裡,他開了句玩笑。

  「不過,看到袁總來了,我這又激動起來了。」

  「哈哈。」

  玩笑話,袁韜還是聽得出來的,話都說到了這個份上了,他再次開出價碼。

  「小遠,來華藝吧!」

  「我們需要你這樣唱、作、形象俱佳的歌手,華藝可以承諾,只要簽約,未來兩年,我們將會投入超過兩千萬的推廣資源。」

  「我們有信心,將你打造成內地周董!」

  「當然,這些都是額外的,不包括我昨晚開出的條件,如果你不放心,同樣可以寫入合同。」

  「至於,律師,你既可以自己找,也可以借用我們華藝合作的律師事務所。」

  「他們是大事務所,很專業,不會偏幫我們的。」

  「袁總,首先,非常感謝您的看重!」

  雖然陸遠的語氣很真誠,但聽到這話,袁韜心裡還是忍不住咯噔一下。

  這句話是典型地轉折句式,後面的話才是重點。

  難道陸遠已經簽約了?

  到底是哪家公司,動作那麼快?

  「只是,袁總,我個人其實對錢啊,推廣資源之類的,不是很感興趣,我看重的是自由!」

  「這點你放心!」

  聞言,袁韜連忙打包票:「只要你願意來華藝,我們給你絕對的,充足的自由!」

  「只簽發行約,也行?」

  陸遠半開玩笑半認真的反問了一句。

  一個藝人可以有很多合約,一般而言,藝人約大體可以分為兩類,全約和分約。

  前者,所有事務全部交給經紀公司。

  代言、商演、影視、綜藝、唱片約等等,想得到的,想不到的,凡是和收益有關的,統統都交給經紀公司打理。

  一旦簽了全約,像什麼戀愛、個人形象、穿衣風格、頭髮長短之類的,經紀公司都有權干涉。

  而分約,指的是拆分成不同的合同,分別同兩個或者多個公司簽約。

  比如李玉春,她的經紀約在天娛,唱片約簽的是太合麥田。

  陸遠口中的發行約,指的是單獨簽唱片發行合同,唱片製作部分不交給華藝音樂。

  換句話說,只簽唱片發行約,華藝就拿不到歌曲的版權,再準確一點,華藝拿不到著作財產權。

  對於一家唱片公司,最重要的資產,其實不是歌手(天王級別的另算),而是曲庫,或者說版權庫。


  華友為什麼願意花大價錢收購飛樂、鳥人藝術等唱片公司,看重的正是他們的版權庫。

  「這個……」

  猶豫片刻,袁韜面露難色道。

  「小遠,你應該知道,我們華藝音樂的大股東是華友世紀。」

  「也不怕你笑話,你提的這個條件,我做不了主,華友最看重的部分就是版權。」

  其實,袁韜這是在睜眼說瞎話。

  華友是大股東,這一點沒錯,但袁韜作為華藝音樂的總經理+創始人,華友給了他很大的自主權。

  兵馬未動糧草先行。

  出發之前,袁韜當然打探過陸遠的情報,陸遠和湘南衛視之間,最大的矛盾就是合約問題。

  一方執意簽全約,一方堅持簽分約,這就是天娛和陸遠分手的原因。

  了解這些,華友給出的底線其實很寬鬆,分約不是不能接受,能簽多少,簽多少。

  最重要的是陸遠這個人。

  華友是上市公司,更看重影響力。

  如果旗下擁有一個全國爆火,像周董那樣的藝人,代表什麼?

  說明華友的大文娛轉型計劃,成功了啊!

  如此一來,股票豈不是嘎嘎漲?

  這才是華友看重的地方。

  眼見袁韜左右為難的樣子,陸遠微微一笑,不急不緩的從口袋裡掏出了一個MP3。

  「袁總,不瞞您說,我的第一張專輯,已經基本製作好了。」

  「您是歌壇的老前輩,您給拙作指點指點?」

  驟然聽到這個消息,袁韜不由瞪大了眼睛。

  好傢夥,這小子原來早有準備啊。

  小狐狸一個!

  少頃,袁韜爽朗一笑、

  「好,那就讓我好好欣賞一下天才的大作。」

  接過耳機,按下播放鍵,背影音樂緩緩響起。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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