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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贈劍

2024-08-13 14:58:54 作者: 榮小榮
  容顏不老,青春永駐這件事,對女人有著謎一樣的誘惑。

  柳含煙激動之下,抓的李慕手腕都青了一塊,李慕嚴重懷疑她是不是在藉機報復。

  駐顏符的確是有,除此之外,還有駐顏術,一些對自己的外貌比較在意的女修,大都會修煉此術,因而在修行界,很難通過一個女子的樣貌,判斷出她到底是十八歲還是八十歲。

  李慕大抵知道柳含煙為什麼如此激動。

  她和晚晚不同,從她日常生活習慣來看,她似乎是那種喝口水都會長肉的易胖體質,因此她才長時間的節食,保持身材。

  這種近乎自虐的行為,李慕並不認同。

  人生苦短,衣食住行是生活必須,如果連吃都不能隨便吃,那人生還有什麼意思?

  「我要那種符籙……」柳含煙抓著李慕的手,迫切的說道:「你開個價,多少都行……」

  李慕沒有忘記,自己還欠柳含煙十兩銀子,欠她的人情,更是不能用金錢來衡量,他將自己的手掙脫出來,說道:「談錢就不必了,等我晚上有空了,試著幫你畫一畫……」

  安撫好柳含煙,李慕關好院門,向縣衙走去。

  「李慕,幹得不錯啊……」

  「張大人昨天親口誇獎你們三個,可惜你不在。」

  「連趙家都敢動,你有種,佩服……」

  ……

  趙永一案,是李慕和張山李肆的高光時刻,李慕走進衙門,不少捕快差役主動和他打著招呼。新𝟨𝟫書吧→

  在外面多停留了一會兒,和眾人聊了幾句,李慕才走進了自己的值房。

  今天的值房罕見的安靜,老王不在,張山沒有玩骰子,老老實實的坐在自己的位置,李肆更是少見的沒有趴在桌子上補覺……

  李慕心下疑惑間,忽然從身後傳來一陣淡淡的香風。

  聞到這熟悉的香味,李慕回過頭,驚喜道:「頭兒,你什麼時候回來的?」

  每次看到李清時,他便莫名的心安,似乎只要有她在,便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事實也正是如此。

  無論是凝魂之法,治病驅邪,還是搜尋記憶,但凡李慕遇到什麼事情,她總能給出解決之法。

  「剛回來。」李清看著他,臉上忽然閃過一絲異色,說道:「你跟我出來。」

  張山疑惑的看著李慕跟隨李清走出去,喃喃道:「頭兒到底要和李慕說什麼,為什麼要避開我們?」

  他轉念一想,立刻便猜到了緣由。

  李慕患上了某種重疾,碰巧頭兒回了宗門一趟,定然是為他尋找解救之法,縣衙的幾名修行者中,也只有她才會對下屬這麼上心。

  想到李慕的病,他便悠悠嘆了口氣,說道:「希望頭兒能有辦法……」

  李清走到值房之外,對李慕道:「把手給我。」

  李慕不假思索的伸出手。

  李清兩根手指搭在他的手腕,引導法力在他的體內循環一圈,這才放開手,有些意外的說道:「這才幾天,你的法力便精進了這麼多,難道你已經成功凝聚了一魄……」

  李慕笑了笑,說道:「多虧了林婉姑娘,要不然第一魄凝聚的沒有那麼快。」


  李清看著他,眼中浮現出讚賞之色,說道:「那件案子我聽說了,你們做的不錯。」

  李慕不好意思道:「應該的,維護正義,為民伸冤,是我們的職責。」

  說完,他將手中的青虹劍遞給李清,說道:「這把劍頭兒收回去吧,我現在已經有一定的自保之力了,你平日遇到的差事更危險,比我更需要它。」

  李慕如今底牌眾多,並不需要這件法器防身,倒是李清,她平時要處理的案件,要比李慕他們遇到的危險的多,少了青虹劍,她的實力要大打折扣。

  李清接過青虹劍,又道:「你等一下。」

  她走進值房,很快又走出來,將另一把和青虹有些相似的劍交給李慕,說道:「這把劍送你,這是我煉魄境所用之劍,正適合現在的你,有了它,若是再遇到尋常怨靈,你可一劍斬之,還有一本劍譜,我放在值房的桌上了,你記得勤加練習。」

  「謝謝頭兒。」

  李慕也沒有矯情,他雖然不願意欠別人什麼,但也不會拒絕別人的心意。

  與其矯情的推脫,不如坦然接受,然後將這份情誼記在心裡,日後找機會慢慢報答,他對柳含煙如此,對李清也是如此。

  只不過,論身份,李清比他高,論實力,十個李慕也不是她的對手,短時間內,李慕想不到報答她的機會。

  「去巡邏吧。」李清並未多說什麼,只是在離開的時候,又回頭補充了一句。

  「劍名白乙。」

  ……

  雖然李清送的只是自己的舊物,但李慕心裡還是美滋滋的。

  白乙劍比青虹劍有所不如,更加適合現在的李慕,和李清相比,他法力低微,發揮不出青虹劍的真正威力。

  更何況,法器是需要溫養的,決定法器強弱的,往往不是法器本身,而是法器的主人,只要李慕時常用法力盤它,它遲早會變的和青虹劍一樣。

  第一魄已凝,李慕已經不再需要喜悅之情,巡街的時候,心情也輕鬆了許多,眼睛不在那些老婦人身上亂瞄。

  巡視一圈,並沒有發現什麼異常,李慕回家換了常服,然後重新走出家門。

  上次投了《聊齋》的書稿之後,他就被林婉的案子牽動著心神,一直沒有去書鋪詢問,直到今天才有機會。

  之所以換了常服,是因為捕快的身份,實在不符合書生的人設,以寫書為生的,都是些落魄的讀書人,穿的寒酸一點,比較符合落魄書生的形象。

  當然,還有最重要的一點,大周官吏不得經商,寫書雖然不算經商,但多少也擦一點邊,還是低調些為好。

  李慕先來到第一家書鋪,走到櫃檯,說道:「幫我查一查我上一次投的書稿有沒有被選用。」

  掌柜的斜眼瞥了瞥他,問道:「姓名?」

  李慕道:「蒲松齡。」

  掌柜在一個厚厚的本子上翻了許久,終於找到一條,搖頭道:「你的小說,不符合我們的要求,你還是去別家看看吧……」

  被第一家書鋪拒稿,並不出李慕的預料。

  畢竟,這個世界的志怪類小說浩如煙海,另一個世界膾炙人口的名篇,在這裡未必能複製輝煌。

  再說,審稿人的眼光,口味,都會影響最終結果。


  所以他沒有將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裡,而是同時投了好幾個書鋪,走出第一間書鋪,李慕又走向第二間,第三間,第四間,第五間……

  「每一個章回都這麼短,才幾百個字,你寫的是小說嗎,有你這麼短的小說嗎,我才剛開始看,就已經結束了……」

  「主線呢,你的主線呢,連主線都沒有,你讓讀者看什麼?」

  「你這書名不行啊,內容也亂七八糟的,還是去別家看看吧……」

  「不好意思,您的稿子,暫未達到我們的錄用標準。」

  「我們的建議就是切,這種東西,寫下去純屬浪費時間……」

  ……

  不知道被拒稿了多少次,李慕從最後一間書鋪走出來,望著頭頂火辣的太陽,心中暗嘆,寫小說果然死路一條……

  聊齋的故事形式,似乎並不被這些書鋪認可,看來賺錢一事,他還得想想別的辦法。

  李慕正要回去,最後一名書鋪的掌柜忽然急匆匆的追出來,見他還沒離開,頓時鬆了口氣,急忙說道:「這位公子,請留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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