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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真假孫悟空!(1)

2024-08-14 01:42:04 作者: 冷海隱士
  聽了這些。

  怕,確實是怕。

  但還是那句話,怕到一定程度,就不怕了。

  這江湖上,從未停止過風浪。

  或大或小。

  你要麼砥礪前行!

  要麼葬身江湖!

  白天,一切看起來風平浪靜。

  那案場經理宋新豹,似乎也沒啥動靜。

  我過去查崗時遇到他,他甚至還很坦然地主動跟我打招呼,交流了一些安保工作方面的事情。

  甚至他還關心地詢問了一下,我們隊員的生活環境等問題。

  我不敢想。

  那種激烈交鋒之後。

  他居然還能把自己偽裝的這麼好。

  反正我趙龍,做不到。

  可能是咱的層次和格局,還到不了宋新豹的境界吧。

  當然,既然放出狠話去了。

  我就要拾著。

  能不能徹底搞垮胡萬年。

  已經不單純是我們之間的私人恩怨。

  還是我與案場經理宋新豹這個陰險的老江湖,之間的較量。

  他要罩胡萬年。

  我要弄胡萬年。

  一對不可調和的矛盾。

  宿舍里,我與小胖和地包天商議此事!

  小胖提出:硬幹!大不了弄死他,扒窩埋!

  地包天提出:智取!拉攏售樓處員工,集體彈劾胡萬年!

  我覺得,應該雙管齊下。

  既鬥智,又鬥勇!

  當然,我還是跟阿彪商量了一下。

  畢竟這傢伙是江湖老鳥。

  阿彪一聽,驚住了。

  他勸我冷靜!

  理由很簡單,人家是甲方!

  一旦雙方鬧的不可開交,上面的開發商找琛哥解約,就歇菜了。

  而且阿彪還告訴我,這個項目雖然看著不大,但油水很大。

  服務費高。

  甲方還管飯。

  35人的編制,只上20多人,吃十幾人空頭。

  一年至少10萬的純利潤。

  你趙龍要是敢把這項目給弄丟了。

  琛哥會饒了你?

  呃……

  我確實沒想這麼深。

  但是甲方的行徑,讓我覺得太噁心了。

  我趙龍曾發過誓,不會再逆來順受,不會再任人宰割,甲方也不行!

  讓我向宋新豹和胡萬年繳械投降?

  不可能!

  絕對不可能!

  權衡之後,我打定了主意。

  胡萬年肯定要接著弄,弄到他滾出售樓處,滾出海淀,甚至滾出京城!


  備不住那宋新豹,也要一併干!

  很明顯,倆人穿一條褲子。

  而且人家都說了,要跟我動用江湖勢力!

  我只能接招了。

  如果鬧到最後,讓公司丟了這個項目。

  那我趙龍只能灰溜溜地回基地,向琛哥鞠一躬。

  深深地鞠一躬。

  感謝他的器重、提拔!

  感謝他給我這樣一個平台!

  然後,我剁一根手指留給他,夠了吧?

  我就問他:兄弟這一根手指頭,值不值十萬?值不值這個項目?

  如果他說不值。

  那麼好,你是我大哥。

  我趙龍這條命交給你,任你處置!

  反正我趙龍就這德行。

  我是強迫症。

  我想做的事,必做!

  我想乾的人,必干!

  就像我跟了琛哥後,就打算一輩子視他為大哥……一樣!

  讓我死,簡單。

  讓我慫,不行!

  當然,人生不只有這些煩惱。

  還有樂趣。

  今天晚上,不就有個藝校女生李真組的飯局嗎?

  我趙龍雖然沒太多文化。

  但其實,我喜歡跟文化人交往。

  曾經,我也是個三好學生,拔尖的那種。

  我熱愛文學,熱愛音樂,熱愛讀書,甚至曾是老師和父母眼中,清華北大的苗子。

  但!

  就那一件事。

  改變了我的人生軌跡!

  讓我摒棄了夢想,選擇了江湖!

  然後,我還特意梳妝打扮一番,還往頭上噴了摩絲。

  皮鞋也擦的蹭亮。

  當然,並不是我擦的。

  是小胖每天都堅持幫我擦皮鞋,洗衣服。

  其實他真名叫張敏,黑龍江人。

  我一直覺得,這小子有當兵的潛質。

  後來,他確實去了。

  而且在部隊混的風生水起。

  「小胖,就你了,晚上跟我去吃飯!」有眼色的人,在哪都吃香,所以我選擇帶上他一塊去赴場。

  「有美女嗎,龍哥?」小胖一臉興致。

  「你猜?」我賣關子。

  那邊正聞襪子的『地包天』不樂意了,跟大姑娘似的扭捏起來:「龍哥,為何不帶我?」

  小胖直接抨擊道:「你那副『地包天』嘴,大下巴磕子,容易嚇到美眉。」

  地包天一臉自戀:「我覺得我長的還行。」

  小胖道:「把牙整整還行。」

  地包天。

  他真名叫焦德廣。

  跟小胖是老鄉,也是把兄弟兒。


  「下次帶你!」我過去拍了一下地包天的肩膀,安慰他說。

  地包天拉著我的胳膊,一臉矯情地說道:「龍哥,雖然小胖比我長的白,長的可愛,我跟他比稍微顯得磕磣一丟丟,但龍哥,你也要雨露均沾啊,我同樣也是你小弟!異父異母的親小弟啊……」

  這傢伙,就愛鬧。

  一副天生的喜劇相。

  一身天生的喜劇細菌。

  後來他果然進娛樂圈兒了,你敢信?

  這一年。

  小胖18周歲。

  地包天19周歲。

  家人把他們交給了社會。

  他們把自己,把命運,交給了我趙龍。

  聚會地點離我這並不遠,甚至可以說是相當近。

  就在清河小營橋底下。

  一個看起來不大不小的飯店。

  6號包間。

  我和小胖一進門,就直接驚呆了。

  眼前,七八位古香古韻的旗袍美女,整齊地站了起來,叫了一聲『趙哥』。

  坐在主陪位置上的,正是李真。

  這些都是她的同學。

  也就是跟她一起參加過售樓處慶典演出的那幾個。

  都是藝術生。

  還有幾個有事沒來。

  而且,更讓我震驚的是,她們手裡竟然還都拿著樂器。

  有二胡,有琵琶,有電子琴,等等。

  「歡迎趙哥!」

  李真說著,打起了手勢。

  一曲《菊花台》。

  合奏。

  那般清新。

  那般悽美。

  我聽的眼眶都有些濕了。

  我沒想到,我只是舉手之勞,竟換得她們如此熱情!如此禮遇!

  多麼單純、可愛的一幫女生啊!

  那狗日的胡萬年,怎麼敢狠心向她們下手?

  良心被特麼狗吃了!

  一曲末了。

  「龍哥,請就座。」

  李真親自過來,將我扶坐在了她右側的座位上。

  我知道,這是主賓位。

  是最尊重的客人。

  另一名旗袍女生則引領著小胖,坐在了我身邊右側位置。

  然後我們開始聊天,喝茶。

  但我卻發現,副主賓位置上一直是空的。

  而且李真也沒急著催促服務員上菜,像是還在等什麼重要的客人。

  「妹妹,還有誰要來?」我忍不住問了一句。

  李真咯咯地笑了:「是龍哥。」

  呃?

  我不是來了嗎?

  腦補後我才反應了過來。

  在這些女生眼裡。


  我是『趙哥』。

  那位副主賓才是『龍哥』。

  很顯然,這位神秘的客人,也叫什麼龍。

  果不其然!

  十幾分鐘後。

  那位『龍哥』來了。

  他穿著嶄新的制服,是個警察。

  小伙子很年輕,應該跟我差不多年紀,再有警服加持,那叫一個颯爽。

  有幾個女生,已經開始犯花痴了。

  那個坐副陪的女生,便站起來介紹道:「趙哥,這是方世龍警官!」

  而且,這些個藝校女生,顯然都認識他。

  然後七嘴八舌地補充道:

  「這個月,他一直在我們學校做普法。」

  「警校畢業的!」

  「他可厲害了,可傳奇了!還會武術!」

  「大家都叫他『龍哥』。」

  「他是我們心中的……大英雄!」

  「龍哥還徒手打過六七個小混混,他們都拿著砍刀呢……聽著可嚇人了……」

  「反正,在清河很多地界上,小混混們都怕他!」

  「趙哥,你見多識廣,你應該也聽說過『龍哥』的名號吧?」

  「……」

  陣陣議論。

  陣陣膜拜。

  這位方警官環視一圈兒,深藏功與名,也沒說話。

  只是將目光定格在我身上後。

  略顯不悅。

  我知道他為何不悅。

  應該是他覺得自己是主客,是大拿,我占了他的位子。

  我是山東人,來自禮儀之邦。

  所以我主動謙讓了一下:「方警官,你請這邊坐!」

  「呵,有眼力架,還挺懂規矩!」方世龍也不客氣,直接坐了過來,並摘下警帽遞到我手裡,示意讓我給他掛起來。

  我笑了下,也沒拒絕。

  掛之前,還幫他拍了拍上面的灰。

  畢竟人家是人民公僕嘛!光榮、神聖!

  咱打心眼兒里敬著!

  而且我也曾立志當警察。

  這是無數男孩子兒時心中的夢想。

  我幫方警官掛完帽子後,便拿著自己那套餐具過去,坐到了副主賓位置上。

  但小胖那邊,明顯拉下了臉,有些看不下去了。

  「龍哥……」他叫了一聲。

  「咋了?」方警官以為叫的是他。

  「警官,不好意思,我在叫我們龍哥,那個龍哥。」小胖指了指我。

  然後他嘻嘻一笑。

  接著說道:

  「龍哥……」

  「我咋覺著,老妹兒們剛才嘮的關於龍哥的那些嗑。」

  「跟你的經歷差不多呢?」

  「那些事兒,不都是你做的嗎?」

  呃?

  我愣了一下。

  我感覺,確實挺雷同的!

  腦補一番後,我好像是有些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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