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不是郝大刀跟村民們說了什麼,衛琤覺得大家看自己的眼神多了一絲敬畏。
餘暉西斜的時候,茅坑總算是改好了,不,現在叫茅廁合適一些。
按照稱頭的原話,這茅廁修得比他的屋子還寬敞。
畢竟是要供應三百多人如廁的,衛琤讓他們加寬了茅坑的直徑,裡面同時蹲個一二十人不是問題。除非整個村子的人同時拉肚子,否則日常肯定夠用。
第一批體驗的人是村裡的孩子,小阿寧也進去了,出來的時候,小臉蛋紅撲撲的,帶著幾個小毛孩在茅廁外面蹦蹦跳跳起來,顯得十分的開心。
郝大刀也進去試了試,出來後讚不絕口,一直說城裡人果然會享受,茅廁都修得那麼好。
當然,最開心的還要屬村裡的女人們。男女分開的貼心設計,讓她們以後上廁所不用再那麼偷偷摸摸的了,不少姑娘婦人看衛琤的眼神都透露著感激。
忙碌了一天的漢子們也很高興,一個個扎堆進去試用了一番,出來後表情不一。
稱頭一臉得意的走到衛琤身前,身後的幾個漢子都有點抬不起頭來。
衛琤好奇的看著他們,只見稱頭得意的挺了挺小腹,搞得那幾個漢子又是一陣的唉聲嘆氣。
人群里,稱頭家的婆娘見了,臉蛋紅撲撲的,嗔怪的瞪了眼得意洋洋的稱頭,惹得婦人們哈哈大笑起來,笑過之後,又頗為吃味的看向自家男人,好像嘴裡還嘀咕著『沒用』什麼的。
衛琤這才反應過來,好奇的看向稱頭,頗有幾分未知孰強孰弱的挑釁之意,搞得稱頭一臉懵逼。這個衛公子該不會有龍陽之好吧,要是他看上我怎麼辦,我可不能對不起孩子他娘啊!
眼看太陽馬上就要下山了,又到了準備吃食的時候,村裡的婦人們開始忙碌了起來。
今天負責打獵的漢子們收穫不錯,打了二十幾隻野雞和野兔回來。
衛琤餓了一天了,問了稱頭才知道,因為條件有限,郝家村現在一天只吃一頓飯,而且還要看老天賞飯吃,打到獵物就大吃大喝,打不到就集體喝野菜湯。
衛琤見婦人們又要燉肉湯,急忙讓稱頭拿了一隻兔子和一隻野雞過來。
稱頭毫不猶豫的照辦了,得知是衛琤要的,郝大刀也沒有說什麼,只是吩咐婦人們多放點野菜,畢竟這麼點獵物,要供應三百多張嘴呢,每個人能分到一塊肉就謝天謝地了。
兔子和野雞已經清洗乾淨了,衛琤用樹枝將它們撐開,然後拿出一大堆調料開始調味。
期間,他讓稱頭堆了一個土窯,打算晚上吃窯雞,用炭火烤出來的雞肉和兔肉肯定比燉湯來得香,更不要說衛琤還用了一大堆的調味料。
土窯里火燒得旺旺的,等土窯徹底烘乾之後,衛琤將窯子裡的木炭搗成碎塊,儘量將土窯的溫度控制在二三百度上下,這才將兔子和雞放進土窯里烘烤。同時,還不忘將窯口封起來。
這樣高溫烘烤出來的肉才能鮮嫩多汁,比直接架在火上烤的肉更好吃。
衛琤一番操作,直接看傻了一旁的稱頭等人。
「衛公子,你剛剛往兔子上抹的……是,是酒嗎?」稱頭舔了舔舌頭,小心翼翼的問道。
衛琤確定封口封好了之後,點頭說道:「對,蔥姜酒,去腥三件套,酒還能殺滅寄生蟲。」
稱頭不懂衛琤說的是什麼意思,喃喃道:「那麼香的酒,可惜了啊,城裡人都這麼浪費嗎?」
衛琤愣了愣,抬頭看到幾個漢子的視線都落在自己的酒壺上,頓時心領神會。
「你們想喝嗎?」他舉起酒壺晃了晃,「還有半瓶,你們一人分一口吧。」
話音剛落,身後一道輕快的腳步聲傳來。只聽到阿寧歡快的說道:「衛大哥,我有辦法讓大家都喝到酒。」
眾人回頭望去,只見阿寧端著一個陶罐子,「阿翁說你的酒太烈了,加點水更好入喉,我用啞伯的酒試過了,一碗酒加上一碗水,口感最好,嘿嘿嘿。」
衛琤好笑的看著她,這個丫頭別看不大,酒量卻是出奇的好,自己給啞巴的那半瓶酒,有一半是落到她肚子裡的,而且喝完酒後的她還一點事情沒有。
要知道,那可是度數達到52的醬香美酒啊,哪怕是個成年人,喝一兩也有點酒氣了吧。
另外就是,衛琤發現這個時代的人其實不喜歡高度酒,他們更喜歡度數低一點的酒,度數大概跟現代的雞尾酒紅酒差不多。這樣的酒比高度酒更受歡迎。
所以,小說中那些動不動就拿高度酒征服古人的,其實並不可取。
衛琤毫不猶豫的將剩下的酒都給了阿寧,同時酒壺也送給了她,小丫頭很高興,抱著酒壺傻笑了半天。
小半個時辰過去,就在太陽剛剛躲進遠山的時候。
衛琤打開了土窯的封口,一股濃郁的肉香味漸漸在空氣中瀰漫開來。
與不遠處用大瓦瓮燉出來的肉香不同,衛琤的烤肉添加了大量的調味料,僅僅是調味料被火烘烤出來的香味,就已經完勝了,更不要說其中混合的肉香。
小阿寧離得最近,衛琤笑著掰下一根兔子後退,遞給她說道:「先拿去給你阿翁吃,我給你留一根大雞腿。」
小阿寧接過兔子腿,使勁兒的深吸了一口,「哇,好香啊。」
貧乏的詞彙量,小丫頭顯然沒有讀過書,不過,她的表情就已經足夠形容這道烤肉的美味。
衛琤笑了笑,撕下另一根兔子後腿,遞給一旁喉頭聳動的稱頭。在稱頭欣喜若狂的注視下,說道:「不是給你吃的,拿去給你們村里年紀最大的老人。」
入鄉隨俗,衛琤在白天的交談中,知道了郝家村不少規矩,其中一條他覺得很不錯,就是村里但凡有哪家吃大餐,總會照顧一下村裡的老者。
可惜,現如今條件有限,衛琤也只能照顧一下最年長的,其他老者暫時委屈他們一下吧。
一隻兔子去了兩根大後腿,基本就不剩下什麼了,衛琤叫來不遠處偷偷打量他的郝娘,在眾人意味深長的注視下,讓郝娘把剩下的兔肉送去給弟弟郝昭。
小伙子是第一個試藥的,而且據說還是村子裡的強勞力,不僅會打獵,還會捕魚。要不是他大病初癒,村里人的伙食也不至於這麼差。所以,衛琤覺得特別照顧一下也無可厚非。
當然,最關鍵的是,衛琤總覺得郝昭這個名字很熟悉,只是一時想不起來在哪裡見過。
【如果您喜歡本小說,希望您動動小手分享到臉書Facebook,作者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