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捲入

2024-08-14 10:18:04 作者: 胖胖的竹子
  第8章 捲入

  吉米等了幾分鐘,支援警察和急救車已經到了,把受傷的警察拉走之後,支援警察給吉米做了一個簡單的問詢就結束了。他是在救人,也不是引發車禍的一方,沒有太多需要問的內容。

  吉米返回餐廳,大家已經基本就位了,晚餐時間即將開始。

  晚餐時間明顯比中午的客流量要大的多,10張桌子基本坐滿,吉米也跟著凱倫開始送餐,顧客應該很多都是餐廳的熟人,凱倫可以叫出很多人的名字,對於餐廳出現一位年輕的華裔服務員,大家也是報以微笑,沒有出現什麼種族歧視的意外。

  繁忙的幾個小時即將過去,顧客也走的差不多了,吉米跟著凱倫和安妮整理餐桌和打掃衛生。

  外面傳來很多摩托車的聲音,應該都是大排量的,聲音很大。

  吉米站到窗口向外看,外面的騎士們明顯分為兩波,應該是有什麼爭執,中間有幾個人正在爭吵,距離稍微有點遠,隔著窗戶聽不清楚他們在說什麼。

  過了一會他們就騎上車走了,還好沒有發生什麼事,對於老美這邊的治安,吉米也是無語,這些摩托騎士們一看就不是好惹的,只要不到餐廳搗亂,就跟自己無關。

  晚上10點,吉米吃完遲到的晚飯,跟大家一起結束工作,出門回自己的帳篷。

  ……

  在晚上在大街上走路,應該不是一個好主意。吉米總覺得周圍隨時會冒出什麼人給自己來一下,一路戰戰兢兢的走了一半,突然旁邊的居民區響起了幾聲槍聲。

  吉米躲在路邊居民房的木柵欄底下,探頭看向槍響的位置,那邊有紅藍色光線循環,應該是有一輛警車開了警燈,沒有響警笛,不知道那邊發生了什麼。

  不管是什麼,趕緊跑,跟自己無關,吉米起身就跑,只聽見後面連續幾聲「不許動!」「舉起雙手!」「放下武器!」,吉米急忙停下,舉起雙手。

  吉米緩慢的移動腳步,轉過身,只見身後大概50米遠的位置有兩個警察跑過來,關鍵是看他們舉起的手臂,應該是拿著手槍瞄準自己的位置。吉米舉著雙手不敢再挪動,原地等著警察過來。

  「不許動。」其中一個警察拿出手銬,給吉米雙手向後拷上,同時取下來他的背包,另一個警察則收起手槍,對吉米進行了一輪簡單的搜身。

  這時從對講機傳來一陣呼叫,「諾亞,嫌犯向你那邊過去了,東南方向,房子後院位置,注意嫌犯有手槍。吧書69新」

  正在搜身的諾亞警員立刻拔出手槍,對著房屋後院的方向,同時另一個警員則是拉著吉米靠在木柵欄上。

  「梅森,掩護我。」諾亞沿著牆壁向後院位置搜索,梅森則在木柵欄後盯著諾亞的方向,手槍指向房後。

  遠處又傳來幾聲槍響,「待在這裡,別動,等我們回來。」梅森也跟著諾亞的方向沖了過去。吉米有些無語了,都被拷上了,還沒人看守,這不是給自己機會跑麼?!但是他不敢,不怕一萬就怕萬一,老老實實的坐到木柵欄後面,唉聲嘆氣。

  人啊,倒霉的時候,喝水都塞牙。吉米身後傳來了跑步聲,還沒來得及轉身看,就聽見「砰」的一聲,木柵欄被人從後面撞倒了,咔嚓,直接壓在吉米身上,還好剛才有個轉身的動作,現在是被側身壓倒的,要是直接背部壓倒,估計人就沒了。

  柵欄壓倒在吉米的胳膊上,因為是背著雙手,再加上這一壓,吉米疼的直接昏了過去,撞倒柵欄的人爬起來直接穿過馬路跑了過去,後面幾個警察跟著追了過來,只顧著追嫌犯,卻沒人發現柵欄下還有一個人。


  吉米再次醒來,就發現自己已經在醫院了。

  觀察了一下周圍,確定自己在醫院,並且暫時安全,吉米的注意力就集中到自己的身上,輕輕的活動了四肢各個關節,手臂、手、腿、腳,沒什麼問題,沒有劇烈的疼痛,也可以活動,應該沒有什麼大問題,軀幹也沒有受傷的感覺。

  被拷著不意外,畢竟之前剛剛被兩個警察攔住了,不過為什麼會輸液?剛才簡單的檢查沒發現受傷啊?一臉疑惑的吉米喊了一句:「hello,有人在麼?」

  外面一個護士拉開帘子過來檢查了一下藥液袋,「等一下,我去叫醫生。」

  不一會走進來一位醫生,「感覺怎麼樣?有什麼地方疼痛麼?」

  「我很好,沒什麼問題。發生了什麼?我為什麼會在醫院?」

  「我已經通知了警察,明天早上他們會跟你詳談,你在這裡等著吧。」醫生說完就走了出去,護士走進來,把輸液管拔掉,收拾一下也走了出去。

  ……吉米無語的繼續等待。

  第二天,醫院來了兩個警察,在外面跟醫生聊了一會以後,帶著吉米和他的私人物品回到了警局。

  吉米被帶進審訊室,警察解開手銬,給他放了一瓶水。

  「讓我們開始吧,吉米·楊,舊金山人,昨天晚上9點30分到10點30分之間在哪裡?做了什麼?」

  兩個警察坐在吉米對面,一號打開筆記本,開始詢問。

  「狼屋餐廳,我是狼屋餐廳的服務員,我們晚上9點停止營業,10點離開餐廳。」

  「離開餐廳之後呢?」

  「我沿著費爾帕克大道走回家,被伱們扣住了,後來兩個警官去追犯人,我在路邊被倒下的木柵欄砸暈,再醒過來就在醫院了。」

  「誰可以給你作證?」

  「餐廳的人都可以,我們吃完晚飯一起離開的,你可以聯繫我的老闆,喬恩·伍爾夫,狼屋的老闆。」

  「你去查一下。」警察對另一個警察示意,警察二號點頭,出門核查。

  警察一號繼續詢問,「你住哪裡?」

  「馬里蘭街。」

  「好的,等我同事核對一下,如果沒什麼問題,你就可以回去了。」

  「警官,我可以問一下昨天發生了什麼事麼?」

  「入室搶劫案件,更多的信息不能告訴你。在這邊等一下吧。」

  警察一號收起筆記本,出門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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