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作繭自縛

2024-08-14 15:08:12 作者: 谷炎武
  第142章 作繭自縛

  金晶晶點了點頭,然後問道:「爺爺,那你在外面是不是還有其他的投資?」

  金老點頭說道:「嗯,沒錯,爺爺確實在外面還有不少投資,而且這些投資很大一部分還跟錦江集團有關係。♢💚 ➅❾ѕħ𝐔𝓍.𝓬𝓸爪 🏆😳」

  「原來是這樣啊!」

  金晶晶的表情有些沮喪,爺爺的話已經很明確了,他在外面的投資既然跟錦江集團有關係,那麼他就更加不可能幫著林依晨玉錦江集團對著幹了。

  。。。。。。。。

  第二天,李冬醒轉過來。

  李冬就接到了段正興打來的電話。

  「老闆,華盛恆輝這邊的合同有點問題。」

  聽到段正興的匯報,李冬眉頭皺了皺,系統簽到的公司,還會有問題?

  他開口問道:「有什麼問題?」

  段正興回答道:「這份收購合同不是全額收購合同,是存在著附加條款的合同。」

  「我們完成簽收以後,你只有華盛恆輝70%的股份,其他的30%股份,依舊在其他的小股東手裡面。」

  「嗯?」

  李冬臉色有些不悅。

  雖然70%的股份,依舊是擁有了對企業的絕對控股股權,但是著跟獨資可不一樣。

  獨資公司完全就是屬於自己的,自己想怎麼搞就怎麼搞,不管虧損盈利都不需要向任何人負責的。

  但是現在這種情況,就不一樣了,自己的只有70%的股份,那自己就沒辦法隨心所欲的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了,隨時都有可能不小心侵犯到別人的權力。

  段正興快速回答道:「那份合同附加的條款對你是絕對有利的。」

  「是什麼條款?」

  李冬問道。

  「根據這份條款,你有權力在任何時候,任何時間,以收購華盛恆輝的初始價,收購其他股東手裡的股份,完全不需要經過他們的同意。」

  段正興的回答,讓李冬送了一口氣。

  雖然表面上看,著不是完全收購,但是實際上,著跟完全收購沒有任何區別。

  李冬也懶得糾結了,好奇的問道:「老段啊,你把現在剩下的股東名單和持股比例發我一下。」

  「好的!」

  段正興沒有問什麼,很快就把名單發給了李冬。

  掛了電話,李冬就開始查看這份名單,剩下的30%的股權都掌握在七個人手裡。

  其中這些裡面有兩個人的名字李冬比較熟悉,就是之前在拍賣會遇到過的王奮同和塗磊。

  這塗磊也就是那個滿臉麻子的男人,當時王奮同叫他塗老狗。

  另外還有兩個人,李冬沒見過,但是也很耳熟,那就是徐錦江跟金大彪。

  金大彪,也就是金老,香檸集團的股東,在香檸他擁有10%的股份,在華盛恆輝他持有4%的股份。

  徐錦江,錦江集團總裁,在華盛恆輝持有13%的股權,也是華盛恆輝的創始人,在收購之前,他也是這家公司的實際控股人。


  「嘿嘿,這下好玩了!有意思,真是有意思啊!」

  李冬看到這幾個人的名字,一下子就來了興趣。

  很快他就翻開了段正興給他發過來的關於華盛恆輝的財務報表,對比之前王海波給他發的信息。

  「難怪了!」

  李冬搖了搖頭。

  華盛恆輝集團一年賺的錢,是香檸集團的二十多倍啊。

  按照持股比例來算,去年金大彪在香檸拿到的分紅不過三千萬,但是在華盛恆輝這邊卻有兩億四千多萬。

  難怪金大彪一直都是態度曖昧。

  換成是自己,在如此巨大的利益面前,也肯定會選擇支持徐錦江啊。

  「唉,可惜了。」

  李冬現在是滿臉的笑容。

  如果不是遇到自己恰巧簽到了這家公司,徐錦江說不定就真的完成了他的計劃,實現吞併香檸集團這個競爭對手了。

  叮鈴鈴!

  此時,李冬的電話又響起來了。

  一看是段正興打來的。

  「老闆,華盛恆輝的幾位股東都想要見見你,沒有你表態,他們心裡都很不安啊,您看要不要見他們?如果你沒時間,我就幫你推掉他們。」

  「告訴他們,我一會就過去見他們!」

  「好的!」

  掛了電話。李冬出門,開車前往華盛恆輝集團。

  。。。。。。。

  半小時以後,李冬跟徐曉飛都到了華盛恆輝集團總部。

  此時,幾個股東都已經在會議室內了。

  那些個股東一個個臉色鐵青,表情怪異。

  「這都是什麼事啊?」

  「就是啊,這才一個晚上,居然就完成收購合約了?徐總,你是公司實控人,難道你就沒有什麼想要說的嗎?我們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產業,你就真的打算這樣送人了嗎?「

  徐錦江陰沉著臉,一句話也不說。

  見徐錦江沒有開口,剛才說話的光頭佬就更加起勁了,嘟囔著說道:「要我說啊,我們當初就不應該搞什麼一致協議,沒有這個一致協議,根本就不會存在那個可以無條件收購我們手裡股權的條款嘛。」

  其他幾個股東聽了這話,也是面露贊同之色。

  在華盛恆輝建立之初,為了保證集團一直都在眾多股東手裡,同時也為了避免實際控股人孫凱股東的利益,所以當時大家都簽訂了一個一致性協議。

  這個協議規定了很多條款,可不僅僅只有那一條無條件收購小股東的股權。

  其中還有一條:凡是持股超過三分之二的股東同意,那麼公司就有權以初始價格回收股東手裡的股權,這套協議正是李冬收購華盛恆輝集團之後那個霸王附加條款的根源所在。

  而這個條款正是當時的徐錦江一力促成的。

  只是就連徐錦江也沒有想到,當初計劃用來將眾人進行利益捆綁的條款竟然成了他自己作的繭,現在這個條款,已經捆綁住他自己的利益。

  這讓他自己都覺得好無語啊。

  「都已經到了這步了,說這些還有什麼用?」

  徐錦江冷哼一聲說道:「再說,當初這個條款可是大家都同意的,怎麼現在就變成我一個人的責任了?」

  「別的不說,余總,我記得當初你也是倡議人吧!」

  光頭佬聽了這話,也是尷尬的把頭扭了過去。

  (本章完)


關閉
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