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幸福至高無上。
規則從未說過,一定要完成幸福目標,一定要如何如何……只是如果不完成,會按月扣分。
幸福分清零,便會被處決。
可幸福分,不僅僅來自於外界賦分,還有自我幸福感的賦分。
這也是我找到的漏洞,讓我即使不完成幸福目標,也可以靠著後者的賦分令我繼續存留在幸福小鎮。
其實我本該接近答案了,只是那時的我太極端,成為了一個「乞丐」。
我要的的確是無拘無束。
可無拘無束的本質是,我要……成為我自己。
這一次,我選擇了我最開始想要的一切。
我的吉他,我的小狗,我所有所有一開始留下的遺憾。
對了。
我十幾歲的時候談了一場戀愛,很瘋狂,我們背著全世界,在半夜十二點偷溜進幸福教堂里。
我彈吉他給他聽,然後我們自導自演的演了結婚的戲碼。
原來我並不討厭婚姻。
我只是討厭自己沒有選擇的權利。
好吧,百日誓師的那一天,我們的戀情被抓住了。
我會受到很重很重的懲罰,但那不重要。
因為我早就為對方開脫。
因為這一次,二十歲足夠。
我的所有遺憾,都在我的青春里。
在我即將被審判處決的前一天,我拿起我的吉他,牽著我的小狗。
我朝著幸福小鎮的鐘樓。
一圈又一圈,我登著台階飛快的跑上去,後面執法隊的人追著我。
但我很快還是到頂了。
這口鐘提醒著幸福小鎮的人,每天該做什麼,該是什麼。
唯獨我,我是幸福小鎮唯一的異類。
我拿起我的吉他,猛地砸向那一口大鐘。
鐺!!!
一聲響亮的鐘聲,提醒全世界都該看向我這裡。
「他瘋了嗎!」
「天吶……這這這……他這是在幹什麼?!」
我繼續猛砸,歡呼!
吉他上的弦音都被全都崩斷,琴弦彈打在我的臉上,為我添加了許多許多的傷痕。
我被他們當做怪物一樣看著。
但不重要。
因為……
我的幸福分——100分。
幾聲鐘聲落下,我朝著全世界吶喊。
「各位聽我說。」
「幸福小鎮?去他媽的。」
說完,我一躍鐘樓,摔得粉身碎骨。
與我同葬的,還有我的吉他。
不。
還有我的選擇。
我死後,世界並沒有改變。
人們為我的死只嘮叨了三天。
三天之後什麼都沒留下,只有一朵突然在我死的地方長出的玫瑰花。
那白雪覆蓋的土地上,唯一一抹艷麗。
……
我屬於世界,世界不屬於我。
如果我想做自己,那麼我盡力成為自己。
如果我想隨波逐流,那麼我盡力讓自己熱愛。
死亡不是終點,死亡無法改變。
如果累了的話,休息一下。
在夢裡,棲息著我們的幸福。
在現實,我們需要幸福作為寄託。
所以,請活下去。
——作者的話——
其實這個結局很早之前就想好了的。
是個很殘酷的結局,但現實就是如此殘酷,我的「醒悟」並不代表世界會因我而改變,寫下這個番外並不是悲觀與消極,相反,我是以很積極的態度去寫的。
我寫的很開心。
世界是複雜的,是天不遂人願。
我們無論是選擇做自己還是做他人,還是做他人想要的人,都是我們的選擇,一切也都是最好的安排。
世界是殘酷的,並且死亡無法改變。
完全幸福的世界是不存在的,因為人們總會以為自己未曾踏上的道路鋪滿鮮花。
然而實際上每一條路都很美,只是走在路上看久了,膩了。
但不管是怎麼選擇,是成為木偶,還是成為自己。
都請為自己的生活找到一抹「幸福」作為寄託,活下去。
活下去的人才擁有種花看花的能力。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