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越伸手碰了碰夏撿臉上的紅點,夏撿面色沉靜如水。【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
白越依稀還記得剛撿到夏撿的時候,他才十二歲,因為缺少營養,瘦小的像是個豆芽菜,臉上手上都是粗糙開裂的口子,是個名副其實的小可憐。
但是現在,夏撿站起來比自己高一個頭不止,就算做小伏低在自己面前裝小可憐,也像是一條假惺惺抹眼淚的藏獒。
他只是藏起了牙齒和利爪,對家裡人露出軟乎乎的肚皮。一旦碰著外面的人,一爪子就能連皮帶肉撕下一塊,就能要了你的命。
夏撿道:「白姐姐,你總跟我說,人定勝天,我命由我不由天,但有時候,命運真是無法抵抗,也非常生氣,比如你,比如寧王。」
白越一聽夏撿這話,頓時就覺得不對。
她和成朔,誰都知道他們關係好,並且在追尋原因無果後,將之歸類於神奇的緣分。
只有夏撿將這話提了出來,他知道了什麼。
但夏撿點到為止,不再往下說。
「白姐姐。」夏撿道:「我知道你擔心我,但是你也要相信我,我的命其實特別好,十二歲之前遇見了奶奶,十二歲後遇見了你,師父給我算過,我是大吉大利,順風順水的命,這輩子所有的坎坷都在十二歲之前過完了。」
白越的表情將信將疑。
「真的。」夏撿道:「我不會做危險的事情,而且我不會離開京城,你就是讓我走我也不走,我還得守著外甥,守著姐姐呢。」
師伯雖然厲害,但師伯畢竟上了年紀。
寧王雖然厲害,但寧王畢竟不在身邊,又不是一家人。
簡禹雖然現在看著還行,但男人,呵呵,一輩子那麼長,誰知道呢。夫妻關係,有時候是最不靠譜的關係,移情別戀說翻臉就翻臉。
夏衡又還小了點,也不知道以後孝順不孝順。
夏撿想來想去輾轉反側,還是得靠自己,自己對自己才最放心。
雖然叫著姐姐,但是在夏撿心裡,白越和娘的概念是差不多的。
奶奶雖然好,但因為貧窮,只能勉強讓夏撿有一口飯有一件衣服,一老一小相依為命。白越卻讓他感受到了全方位的關懷,衣食住行,無微不至。
姐弟倆在院子裡也不知道說什麼,絮絮叨叨的說了一下午。
第二天,夏撿就去找了趙三元,盤下了他的鋪子。
趙三元是無所謂的,最近他總和謝平生混在一起,對本職的生意,倒是關心的少了。
大吉利白事鋪重新開張,京城官員都看在各種奇怪的面子上來送禮祝賀。
這也是難免的事情,雖然白事鋪很奇怪,聽起來也不吉利。但咱們就說最實在的,人能一輩子不成親,但誰能一輩子不死,最終誰家都要和白事鋪打交道。
混個臉熟,也不是壞事,總有能用到的時候。
等來賀的賓客走得差不多,白越也來了。
白越只帶了狗,因為狗不會說話,只會汪汪汪。
白越進來後,店裡夏撿的幾個手下都慌忙過來,一個個恭恭敬敬地站好請安:「白小姐。」
跟在夏撿身邊的人,誰不知道這是大爺上面的大爺,在外面心狠手辣,剛打死幾個妖怪,沾了一身血的夏大人一旦準備回家,那一系列流程就是沐浴更衣揉臉,然後一身戾氣散去就跟個純良小白花似的,乖乖順順的進家門。
在外鬥狠回家賣萌,切換絲滑一點兒不帶卡的。
他們甚至看見過夏撿在肩膀上架著個小娃娃,在街上買糖葫蘆買棉花糖買糖餅。
「你們辛苦了。」白越給一人發個荷包:「來,一人一個紅包。」
也給易夢菲一個。
易夢菲拿著手裡的荷包,不用看,只掂了一下重量,乖乖,財大氣粗。
夏撿說自己京城裡有人,看來真的不是瞎說的。這位姐姐,那就不是一般人。
白越在店裡轉了轉,視線也停在了門口那件漂亮的喜服上。
「這件衣服挺好看的。」白越說著,伸手摸了摸。
易夢菲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差點喊出不來。
但是夏撿完全沒有反應站在白越身後,應道:「嗯,但是沒有家裡那件好看。」
家裡那件,是白越成親的時候穿的那件。
宮中最好的十幾位繡娘,用了大半年的時間繡出來的一件喜服,美輪美奐,完美的貼合著白越的愛好,奢華複雜,光彩照人。
白越想了想:「嗯,你說得對,這件還是素了些。」
「是。」夏撿非常自然道:「我知道姐喜歡什麼,若是在外面看見合適的,就給你買。」
白越對夏撿,真是用最挑剔的後媽心,也挑剔不出什麼不滿意來。
那件沒事兒就晃一晃,據夏撿說已經失了一部分魂魄,不能控制自己的鬼新娘,此時卻乖順的一動不動,就像是一件真的普普通通的衣服。
白越在店裡參觀了一下,又去夏撿的房間裡轉了轉,便打算走了。
夏撿道:「姐我送你回去。」
「你這……」白越一划拉:「晚上有事兒?」「
「沒有。」
「那你不回家吃飯?」
「回。」夏撿斬釘截鐵,然後轉頭對店裡說:「你們先收拾,我回家吃飯。」
「好的老闆,您慢走老闆。白小姐慢走。」
然後夏撿就牽著兩條大狗,跟著白越走了。
好像他不是出來開店的,是跟著姐姐出來遛狗的。
易夢菲一直等夏撿和白越消失得無影無蹤,這才羨慕感嘆。
有姐姐的孩子,是塊寶。
夏撿一直到吃完晚飯,天色漆黑了才回來,回來的腳步比離去的時候,明顯沉重了一些。
他出現在巷子口的時候,還是慢悠悠的,隨隨便便的,像是個晃蕩的公子哥。
可一步跨進大門的時候,整個人的氣場都變了。
夏撿敲了敲桌子:「開工。」
鎮妖司的牌匾,雖然在夾縫裡,卻微微閃著白光,普通人看不見的黑影,慢慢將店鋪包圍。
夏撿註定,要走一條與人不同的路,但是他發誓要站在陽光下,將黑暗踩在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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