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腿打斷

2024-08-15 00:29:33 作者: 乾飯的盤子
  她正這麼想著,忽然看到前面王建國竟然騎車載著胡青華,兩人像是剛從縣丞里回來。

  再看那車,王八犢子!

  那不就是自己的鳳凰牌二八大槓?

  豈有此理,竟然敢騎她的車,姜溫婉一手拎著一隻野雞跑的飛快,追上騎著自行車王建國。

  胡青華坐在自行車後面,看到姜溫婉一手拎著一隻野雞跑過來,她本能的就覺得不好。

  催促王建國。

  「建國哥,你快點騎,我看到我姐追上來了,她好像很生氣的樣子。」

  聽她這麼說,王建國轉頭往後看。

  這一看果然就發現了姜溫婉跑過來,而且越來越近,他騎車在村裡的土路上本來就不穩。

  現在車頭扭啊扭的,等姜溫婉跑到近前,一腳踹在自行車上的時候。

  車上的兩人都驚呼一聲。

  「啊啊啊!」

  嘭!

  兩人都從自行車上摔下來。

  姜溫婉把兩隻野雞換到一隻手裡,另外一隻手上前巴拉起胡青華。

  「滾開!」

  又去把王建國給踹開。

  「誰讓你騎我的自行車的?」

  王建華被她這突如其來的暴力給整懵了。

  「姜溫婉,你怎麼回事?

  你這自行車放在知青點反正也沒人騎,我騎一下怎麼了?

  再說你的車又沒鎖。🐉🐸 ➅❾ⓈⓗỮ乂.Ć𝐎𝕞 🐼💙」

  「不行!

  這自行車是我的,我就是不騎,放在那裡也不給你騎。

  哪裡來的碧臉騎我的自行車,滾!」

  姜溫婉說著對著他的小腿就是一腳踩下去。

  她這車本來就沒有鎖,這個時候的法律並不是像後世,偷東西送到局裡能關你好幾年。

  「啊!我的腿,我的腿好疼,我的腿斷了。」

  王建國就聽咔嚓一聲,反應過來,腿上已經傳來鑽心的疼,嗷嗷如同殺豬一般的叫聲在田野間響起。

  這會兒幹了一上午的活,村里人都回家做飯或者休息了,誰搭理他。

  哦還是有的,胡青華趕緊爬到王建國身邊。

  一臉緊張關心的伸手去摸王建國的腿。

  嘖!在這個大街上牽手都不太行的時代,他們竟然摸腿。

  「建國哥哥你怎麼樣?」

  「啊啊,我的腿斷了,快喊人來。」

  胡青華嚇的不敢動他的腿,看姜溫婉已經一手推著自行車要走,趕緊上前張開雙手將人攔住。

  「姜溫婉你站住!你打了人就想走,沒門!」

  姜溫婉現在一手拎著野雞,一手推著車。

  聞言抬起推著的車,用自行車的前輪將人給掃到一旁。🐸☆ ➅➈şĤuⓧ.𝒸Ỗ𝓶 ♢🍬

  「啊!姜溫婉,你太過分了!」

  「活該!」


  說完給他們一個白眼,腳在自行車上的腳蹬子上一蹬,大長腿一撩就上車騎走了。

  沒騎幾步路就回到了知青點。

  「婉婉,你手裡拎著的是野雞麼?好漂亮啊!」

  姜溫婉把車停好,將手裡的兩隻野雞找根繩子栓起來。

  「是野雞,我打算下午拿去國營飯店賣了,上次我聽說又收的。」

  朱曉敏還在感慨這野雞多好看,一旁的譚玉苗從他們的廚房出來,看見姜溫婉手裡的野雞眼紅。

  「姜知青你這野雞毛給我幾根唄?」

  「不給!下午要拿去賣,別破壞了品相。」

  見她又是這乾脆的拒絕,譚玉苗撇嘴。

  「唉對了,怎麼是你騎著自行車回來的?

  我記得你的自行車好像是被胡知青和王知青騎去了呀,他們人呢?」

  「被我給打斷腿扔在路上了。」

  「啊!」

  不僅是譚玉苗驚呼,知青點裡的人都愣愣的看向姜溫婉,這女知青怎麼這麼野蠻,動不動就動手。

  「你真把他們腿打斷了啊?」

  見院兒里的人都看過來,姜溫婉聳聳肩。

  「當然,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就騎我的自行車,我不打斷他們的腿,還留著過年嗎?」

  「啊!不就騎了一下你的自行車,你怎麼能給人家腿打斷?

  你這?也太不講理了。」

  「騎我的自行車還要跟我講理,講什麼理?

  以後誰再擅自騎我的自行車,就跟王建國的下場一樣,別怪我打斷他的腿啊!」

  姜溫婉說著綁好野雞就回去吃飯,還是下午去一趟飯店,這野雞放一晚上,誰知道那小黃鼠狼會不會來偷。

  沒一會兒,她正端著一碗蛋炒飯坐在門口吃,胡青華扶著一瘸一拐的王建國回來。

  同樣跟回來還有黑沉著臉的大隊長。

  自從這幾個知青來了,馬得彼他們都很少惹事了。

  這會兒他看向姜溫婉忍不住嘆氣。

  手裡的煙杆子在牆上磕了磕,把裡面燒完的菸草灰給磕出來。

  嘆口氣道:

  「姜知青,你怎麼能打斷王知青的腿?」

  胡清華在旁邊一臉氣憤的道:

  「大隊長,她就是故意的。」

  姜溫婉把飯巴拉巴拉吃完後點頭道。

  「對啊!」

  「你聽你聽,她還承認了。」

  大隊長臉黑如果鍋底。

  「姜知青,」

  姜溫婉趕緊問大隊長。

  「大隊長,小偷偷了我的東西,我打小偷對不對?

  他們就是偷騎我自行車的賊,我動手不是很合理麼?」

  大隊長聽她這麼一說,嘴角為不可見的抽了抽。

  這麼說好像是很合理,但是,可是!

  見大隊長點頭,王建國不幹了。


  「大隊長,我們都是從小就認識的。

  我還和他有婚約,我承認解除婚姻是我父母的意思,可是她也不能愛而不得,因愛生恨,就這麼對我吧?

  她絕對是在打擊報復。

  不就是自行車,我騎一下怎麼了?」

  「沒經過我同意,你就是偷。

  哎呀,我記得偷東西是要坐牢的吧,要不這樣我去報公安?」

  王建國頓了頓,不確定她說的是不是真的。

  「姜溫婉你別太過分了!」

  說著轉頭看向大隊長道:

  「大隊長,我這腿受傷了,這幾天都不能幹活。

  傷筋動骨100天,我這怕是兩三個月開始都不能下地掙工分,您說怎麼辦?」

  胡青華在一旁道:

  「應該讓她把這段時間賺的工分給王建國。」

  「不給,別做夢了。

  我就沒聽說過,小偷偷了錢後被打,還要倒賠小偷錢的,大隊長,您說這像話麼?」

  王建國氣的腿更疼。

  「我不是小偷,以前在城裡我也沒少騎你家的自行車,怎麼到了這裡就不行?」

  姜溫婉懶得跟他掰扯,去洗碗去。

  「大隊長,你看看她這是什麼態度,這分明就是不把您放在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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