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猞猁肉有大用
初步檢查完獵物的情況,岳峰沒有等小濤他們幾個過來,就提前從小腿兒抽出腿插子忙活起來。
這老虎崽子可是稀罕玩意兒,都知道長白山上有這個東西,但是普通人親眼見過的很少,哪怕是那種經年在山上討生活的普通獵戶,碰到的機會都不多。
像岳峰今天打到的這隻壯年大公猞猁就更稀罕了,靠近人類聚居區的猞猁,一般以雌性或者剛剛脫離母親庇護的亞成體崽子居多,它們在族群中的綜合實力值相對較低,無法占據深山老林中資源比較豐沃的領地,只能朝著靠近人類活動的區域劃分邊角的地盤討生活。
這珍貴的大公猞猁,放血的時候可就不能隨便在脖子上橫著劃一刀了。皮毛的收取有講究,亂開口子,搞不好會拉低皮毛的品質。
只見岳峰用手裡的寬刃腿插子沿著猞猁正沖腦袋中軸線的角度,豎著劃了一道口子切開獸皮,隨後用刀刃很仔細的分離開皮膚跟下方的肌肉附著,等脖頸處的皮毛都剝開之後,岳峰這才找准了血管化開一道口子,掀著後腿將猞猁的屍體倒掛起來,任由血液在重力的作用下涔涔流出。
在這個過程中,大黑鷹對主人挪動獵物表現的頗為順從,發現岳峰將獵物倒掛起來之後,它很淡定的從猞猁腦袋上跳了下來。
腳下都是鬆軟的的雪沫子,在猞猁被爆頭倒下的時候,大量腦花等碎肉就散落在腳邊附近,大黑鷹知道主人處理完屍體之後肯定會給自己論功行賞,所以就蹦蹦躂躂的撿拾落在雪沫子上的碎肉渣腦花啥的。
不久前面對猞猁時還是個兇猛無比的猛禽,但是現在在岳峰旁邊,這傢伙表現的有點像農村常見的土雞,那叫一個人畜無害。
等猞猁放空體內鮮血的過程中,小濤哥仨也慢了半拍追了上來。
隔著十多米呢,就看到一隻碩大的猞猁大頭朝下被卡在樹杈上,那優美的曲線弧度跟散發著油光的皮毛,一看就是頂級靚貨。
「哥!打死了?太牛逼了!尿性啊!!」小濤快步走到跟前來,對著獵物又是摸又是看。
「這老虎崽子個頭咋這麼大,都快趕上真的老虎了,我上回見過一張猞猁皮,比這頭猞猁至少小倆號!」旁邊的孝文也面露欣喜,這大猞猁看著就稀罕。
岳峰咧嘴一笑:「這是頭大公猞猁,跟真老虎比肯定還差不少!看牙齒磨損情況,應該有四五歲左右!正是體格子最健壯,皮毛質量最好的階段!血我放的差不多了,你們幾個誰來負責扒皮開膛?」
這麼一問,平常剝皮開膛甚至沒事兒都能比賽打賭的哥仨,現在卻統一都慫了。
這猞猁皮毛太貴重,對剝皮手藝的要求也比較高,萬一手滑了刀尖再扣個洞,那可就罪過了。
岳峰掃了哥仨一眼笑著說道:「雜滴?都對自己的手藝沒信心啊?小濤,你不來試試?平常你剝皮手把可是最好!」
小濤撥浪鼓似的搖搖頭:「拉倒吧,上回剝獾子,我還不小心戳個洞呢!好不容易打頭沒傷到皮子!這皮還是哥你親自來吧,這如果戳一個洞,不得評級低一等啊!」
「行吧!那就我來,真命苦啊,沒聽說誰家的把頭,還得負責扒皮開膛的!」岳峰心情非常舒暢的玩笑道。
「嘿嘿,能者多勞嘛!平常扒皮是粗活,咋禍害都不心疼,但是這猞猁皮不能有損失啊!」小濤知道岳峰跟他開玩笑呢,也不生氣。
岳峰見猞猁血流光了,將其從樹杈上掀了下來,隨後用拇指肚比著刀尖,很小心的將猞猁肚皮底下劃開先掏出了內臟。
相比於野豬黑熊瞎子這些雜食性的大山牲口,這猞猁的內臟就要少的多了,岳峰細緻的用刀尖切斷關鍵部位的筋膜系帶,隨後將整套內臟都取了出來。
看到自己愛吃的內臟,主人給掏出來了,旁邊老老實實蹲著的大黑鷹,立馬興奮起來。
只見它兩隻強健的翅膀展開奮力的呼扇幾下,隨後衝著地上的內臟嘎嘎嘎嘎直叫。
「好好好,別叫了,過來吃肉!你是大功臣,今天先緊著你吃,管飽!」
岳峰一邊回應自己的寶貝大黑鷹一邊隨手將猞猁的心肝肺美味內臟取了下來。
刀刃劃開,切成肥厚適中的肉片,隨後一片一片餵到大黑鷹的嘴裡。
今天大黑鷹似乎對猞猁的內臟極為滿意,飯量都比往常大了不少。
整顆的心臟吃完還不夠,又吃了半拉的肝臟跟半拉的肺臟,直到胸前的食嗉都高高隆起連低頭都有些費勁了,這才有些不情願的結束進食。跳到旁邊一根樹杈上,現場就開始彎曲脖子往底嗉里壓食物。
大黑鷹吃完了,下面輪到四條狗子了,岳峰先把隊伍的主力頭狗大黃喊到跟前餵上半拉的肝臟,又把黑狼喊過來,給了半拉剩下的肺臟。
剩下的腸子,就分給了大黑跟花狗。
四條狗子加上大黑鷹,吃完了整套的猞猁內臟還沒吃飽,岳峰也不管這猞猁肉金貴不金貴,拿著小刀剝開腹部的皮毛之後,就從猞猁肚皮底下的位置開始一條條的往下割肉,直到四條狗子都吃的肚子溜圓,這才結束餵狗階段。
鷹跟狗吃完了,岳峰也該干正事了。
他將猞猁從沾滿血污的第一現場拎起來,挪動了大概四五米的地方,隨後拿著小刀,將還沒有分離的部分,一點一點細緻的將皮子剝離下來。
這時候,團隊其他三人才發現,原來隊長的剝皮手藝,並不比趙大爺差多少,平常只知道他剝皮手把好,但沒想到,能這麼好。
耗時四十多分鐘,岳峰成功的將完美的猞猁皮扒了下來,毛皮面在雪沫子裡前後拖動幾次,皮毛上偶爾沾染的血污被雪沫子蹭下來,這皮毛的質感細節非常完美。
「行了,皮子可算扒下來了!大家看看咋樣?」
岳峰掀起皮毛在空中一抖摟,剛扒下來的鮮皮還有點重,不過已經能看出品質不俗來了。
「這皮子好,普通猞猁皮如果能賣八百,這張皮子不得值個一千多?瞧這質感跟尺寸!」
「皮子的事兒我倒是不擔心,我就是想知道,這猞猁肉好不好吃。
你瞧它這身紅肉,怪不的那麼厲害呢,飛檐走壁爬樹啥的全靠這身肌肉撐著!」小濤注意力沒放在皮毛上,反而是對肉產生了濃厚的興趣。
都說吃肉的猛獸,肉質不好吃,味道大,纖維粗,做不好還會有一股酸味,其實這裡面有一個誤區。
這些缺點確實客觀存在,但是如果在食材處理跟烹飪手法上進行調整,還是有一定獨到之處的。
就比如這隻猞猁,如果被一個不懂行的人用槍打死了,血也不放,膛也不開,等回家再扒皮,忙活完了之後隨便剁吧剁吧就扔鍋里亂燉。
那做出來的肉百分之一萬的不好吃,腥臊味大,肌肉纖維粗,煮不爛,相比牛羊肉甚至豬肉,都遠不如。
但是如果在獵殺的第一時間,就把血放乾淨了呢?把膛徹底摳空了呢?
埋藏在血液當中的腥臊味道,會降低超過九成!
這時候,如果再加上各種去腥增香的大料,就可以完全把那股味道徹底蓋下去。
再搭配上合適的烹飪手段,做出來的肉菜,口感筋道有嚼勁,僅剩的一絲絲腥味非但不會影響味道,還能增加食材的口感層次,箇中細節,沒有嘗試過還真不好理解其中的妙處。
岳峰上輩子是吃過猞猁肉的,當時他打的唯一一頭猞猁,皮毛按照獵隊的要求上交集體之後,扒下來的肉可都歸了自己。
獵隊裡有個擅長做飯的廚子,幾個人一合計,拎著就去了對方家裡,一頓猞猁肉吃完,這幫傢伙都說這肉跟尋常的狗肉豬肉甚至熊肉,口感都不一樣,大呼傳言的不好吃是胡咧咧。
這稀罕玩意兒岳峰上輩子也就吃了一回而已。
沒想到,岳峰150塊買來的情報,還算順利的就把活兒給幹了。不僅獲得了珍貴的猞猁皮毛,還有至少幾十斤的猞猁肉。
「這肉處理好了好吃,我聽一個老獵人提到過,我卸一條腿還滑雪板的時候去送老丈杆子,剩下的,咱們做一半自己嘗嘗,另一半,送到二食堂去!」岳峰當眾說了自己的處理方案。
在分配獵物上,岳峰小隊兄弟四個從來沒人較真,岳峰這個隊長做事兒像來公道,就算有時候拿團隊收益去送了人情,也會在開會或者分錢的時候跟大家提出來。
平日裡大家出圍不管是早上走之前,還是打到獵物了在岳峰家裡慶祝,也都是隊長自己承擔相關的費用,所以這事兒倒也一點不矯情。
「哥,咱老叔不是還想往上動一動啊,這玩意兒咱也不缺那點賣肉的錢,咱們自己留一點做了嘗嘗,剩下的,讓他拿去送人情唄?」孝文這時候也主動說道。
該說不說,團隊三個人里,如果說小濤是武力值巔峰的話,那孝文就是智囊代表。
這個年代,山上野味不缺,什麼野豬狍子鹿甚至熊啥的,因為相對密度大,所以想要搞到,總歸是能弄到的的。
但是這老虎崽子不一樣,相比前面提到的幾種山牲口野味,這猞猁可就稀罕多了,好多手藝跟運氣差一點的獵戶可能一輩子也碰不到幾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