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匆匆三天

2024-08-15 03:22:08 作者: 喵喵隊犯犯
  沈夢星眼看說不通自己姐姐,反而還被她冷聲嘲諷,直接就是委屈的哭了出來,大吼大叫道。

  「姐,你怎麼這麼絕情!」

  「我可是你親妹妹啊,爸媽去世了,這世上只剩下我們兩個相依為命了,連唯一的親人你都不幫,你到底想幹嘛?」

  「你就這麼不念舊情嗎?只顧著自己賺錢,見不得我好,見不得我將要出生的孩子好?」

  「人家都說姐妹同心,其利斷金,可你倒好,知道我和少陽在一起後,就一直想方設法的阻攔,拼了命的拆散,是不是我們一家現在立馬死在你面前,你才高興?」

  「難道你忘了爸爸媽媽還活著的時候,一直要求我們兩姐妹和和睦睦,團結友愛嗎?」

  聽得自己妹妹竟然又恬不知恥的提起爸爸媽媽,還想拿他們來壓自己,沈夢月也是臉色鐵青的站住了腳步。

  猛地回過頭來,對著沈夢星怒吼道。

  「夠了!沈夢星,你有什麼資格在我面前提爸爸媽媽?難道給他們丟人的是我嗎?」

  「那個小混混就值得你那麼愛嗎?一個混社會的二流子,一無是處,偏偏要當個寶一樣供著,連一點女兒家的麵皮和尊嚴都不要?你還知不知道羞恥?」

  「要是爸爸媽媽真還活著,見到你這樣,你以為他們真的會開心嗎?」

  說著,將心中的憤怒發泄完畢,胸中鬱氣一掃而空,沈夢月也稍稍冷靜了下來。

  是想到,劉強叔之所以對這鬼火黃毛感興趣,應該也是有收他當小弟的意圖。💘😂 ➅❾𝓼𝐇ย𝕏.ℂㄖ𝕄 🌷💲

  但是,沈夢月也知道,劉強叔收他當小弟的意圖,肯定也不是那麼單純,大概率是另有打算。

  而且這個打算,估計還不怎麼見得光!

  所以,她先前才沒同意,就怕自己妹妹事後因此找上自己,又翻臉不認人的說是自己害了他。

  可現在,既然她死活非要把自己這混混老公推到劉強叔手裡去,那她也攔不住了,就隨她去吧,希望她真的不要後悔才是。

  因此趁勢答應也沒什麼,還可以還自己一個清靜。

  從此以後,他們一家再怎樣,都與自己無關了,哪怕真被劉強叔找去當替死鬼,也是她自找的!

  所以冷靜下來後,見得依舊不死心的沈夢星,是咬著牙道。

  「好,沈夢星,既然話都說到這個份上了,那就說死!從今以後,不准你在我面前再提爸爸媽媽,也不准你再來糾纏我了!」

  「只要你能做到,等三天後,這小混混從拘留所里出來,我可以試著幫他聯繫劉強叔,把他引薦給他!」

  「但是,至於劉強叔到底接不接納他,帶不帶他跟自己混,就跟我無關了,聽懂了嗎?」

  聽得自己姐姐這麼說,沈夢星立時也是喜出望外,沒有一點猶豫的連連點頭道。

  「好好好,姐,這可是你說的!」

  「放心,只要你肯把我家少陽引薦給那個大老闆,我保證從今以後再也不來煩你了。」

  「而且我們家少陽那麼勇敢,那麼瀟灑帥氣,那大老闆肯定能看上的,這就不勞你操心了!」

  「畢竟光是聽說少陽肯為了我和三個建築工人打架,就肯捨得幫他掏兩萬塊錢的賠償金,這要是少陽真跟了他,可還怎麼得了啊?一定瞬間就輝煌騰達了!」

  沈夢月卻是沒好氣的譏諷道。🍭💜 ➅❾𝐒卄Ux.Č𝐎𝔪 🐜★

  「呵~但願如你所願吧!」

  「這有道是天作孽,猶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並不是每一場機遇,都有人能有本事抓得住的,鬼知道這鬼火黃毛,跟了你口中這位大老闆,會混成什麼鬼樣子。」

  「萬一真出了什麼好歹,你可別來找我!」

  「不會的不會的,我家少陽最好了,就算輝煌騰達,也不會拋棄我的,肯定會跟我有福同享有難同當!」

  「那就這麼說定了,姐,你什麼時候幫我家少陽聯繫這大老闆啊?」

  沈夢月是皺眉道。

  「至少也要等這小混混從拘留所里出來再說,就這樣吧,這三天時間裡,你不准再來煩我了,三天後,我試著幫你聯繫。」

  「要是三天裡你還來,那這事就徹底告吹,你休想求我答應!」


  說完,也不等自己妹妹說些什麼,在她那喜上眉梢的目光中,沈夢月直接是大踏步的離開了。

  實在是受夠了和自己妹妹待在一起的時間,真的每時每刻,都是一種煎熬!

  ………………

  和自己妹妹達成約定後,果然,為了使自己這混混老公成功傍上劉強這條大腿,不出現什麼意外。

  接下來的三天時間裡,沈夢星是一次沒來找過自己,讓得沈夢月也是輕鬆了不少。

  她的生活,再次恢復了往日的寧靜。

  而三天時間也很快,沒了自己妹妹來打擾,她是過得相當愜意。

  雖然依舊很勞累,但每天賺錢又複習的生活,異常充實,使得她充滿了一種別樣的滿足感。

  轉眼之間,距離最後的開學時間,僅剩最後五天了。

  眼瞅著開學在即,她因為已經三年沒回過學校讀書了。

  並且,她的年紀,確實要比尋常高中生,大個三歲左右。

  所以是既緊張又期待,怕自己不能很好適應重返校園的生活。

  但總的來說,是期待多一些,因為她改變自己命運的機會,就在此一舉了!

  同時,為了使開學後自己能最大限度的更上其它高三學子的進度,這三天裡,沈夢月用來複習的時間是更多了。

  如,她理菜穿串的時候,都在背英語單詞。

  是一心二用,並且把這些單詞,寫成小紙條,貼在各種自己隨處可見的地方,以此來強化自己的記憶。

  效果也相當不錯,放下了三年的英語,在這般努力下,也是逐漸撿了起來。

  雖然依舊說得磕磕巴巴,不怎麼標準,但一些常用的英語單詞,還是爛熟於心了。

  當然,這也是英語本就是她以前的強項。

  高二最後一次期末考試時,她可是足足考了一百二十多分呢,所以才撿回來這麼輕鬆。

  並不是真的完全從零開始,而是重新打開這座以前自己就掌握的知識寶庫。

  學習沒拉下,她擺攤也沒拉下。

  重新回到自己的攤位後,不知怎麼回事,少了自己妹妹的打擾,她的生意反而更火爆了!

  許多人甚至會專程到她的攤位前,一邊吃炸串,一邊聊起三天前這裡發生的那樁打架鬥毆事件。

  雖然打架鬥毆大家都很抗拒,但是,卻很有興趣把它當做談資。

  夜市宵夜嘛,自然是各種談天說地,胡吹八卦了,這等於是一樁現成的素材啊!

  因此在這樁素材的加持下,她每天很早就能賣完自己備好的炸串,日收就沒有低於一千三的。

  這還是她刻意收斂的結果,不然還要更加恐怖!

  三年的休學打工生涯,各種人情冷暖,讓得沈夢月深刻明白了一個道理,那就是木秀於林,風必摧之。

  她現在生意這麼好,即使大家嘴上不說什麼,可慢慢的,難免會有人心生嫉妒,背後搞各種小動作,來針對她。

  這是她最不想看到的,所以錢賺的差不多就行了,和氣生財嘛,何必非要把每一分利益都榨取到自己手中呢?

  一千三百塊,就是沈夢月認為一個相當不錯的營業額,拋卻各種成本開銷外,每天能為她純賺一千塊!

  而且,也比較輕鬆,早點賣完還可以早點回家複習呢,何樂而不為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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