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6章 世宗篇25 宗藩新約
2024-08-15 09:11:34
作者: 羋黍離
因此,對劉文濟的那一系列意見與措施,劉文淵是最冷淡的,從頭至尾,就沒有認同的點。但是,當其他諸王都被劉文濟一一擺平之後,安東這個名義上的諸國之首,其意見並不是那麼重要了。
至於安西、康居二王,都繼位不久,都面臨著初承王冠的各項挑戰,尤其是安西王劉文澤,外有伽色尼王朝的侵襲,內有「二侯」挑戰,是最需要朝廷支持的時候,哪敢真的和朝廷對著幹。
這一條,顯然是為康居滅于闐之事,再打一道預防針。不過,能夠預防多久,就得看時勢變化了,畢竟,所有條制約法,歸根結底,還是建立在強權與實力上的。
對其而言,細水長流才是大道,而劉文濟所做宗藩關係改革,正是一條健康、長久的康莊大道,比起無盡的扯皮與矛盾,帳目清晰的日子,過起來才舒服從容。
畢竟,開荒的事情,可不是那麼容易的,又辛苦,還容易死人,哪怕到如今,劉晅那所謂封國的秩序,都是鄰居北魯國幫忙維持著,也只停留在一個極低的水平。
比如,中樞將徹底停止對諸國無償性的援助支持(這一點實則在過去始終延續保持著,只是規模、頻次大大壓縮了,這些在插手各國事務、「指導」各國事務的過程中,是不可避免的),取而代之,是各國當依宗法,每年向中央朝貢,朝廷再視情況予以回饋。
當然,對於這次大會的結果,顯然不可能讓所有人滿意,總有覺得自己損了、虧了,甚至被打壓的。比如安東王劉文淵,臉色深沉,一言不發,但是個人都能感受到他內心的不滿與不甘。
最能與劉文濟叫板的,乃是楚王劉曙,而事後,表現得最從容恬然的,依舊是他。除了讓人將會議結果以及新法約定以公文形式,發回林邑,讓世子劉文演及林邑的權貴們根據新法,進行相應的政策調整之外,劉曙沒有更多的動作與言語。
漢地人口,是關乎三國統治根基的核心問題,在此事上,他們也不敢怠慢,至少當下,在中央權威強盛,掌握著「人口武器」,對他們具備深刻而重大的影響,根本不敢跳反。畢竟,所處環境不同,面對的敵人與形勢也不同。
核心法條之中,還有諸如海內外封國民,在漢則必須遵守帝國法律,如有逾制違法,必以漢法處置。這是最早的「法條」之一,但被劉文濟重複提及,針對就是安東國,因為就屬於安東的商民最不守規矩,最好侵犯帝國官民利益。
當下前中央的權威,朝廷的實力,也不是諸國可以抗衡的,即便有些國家的翅膀,看起來也硬了。但是,帝國或許沒那麼容易成事,但壞其事可是輕而易舉,中樞畢竟掌握著大義與法理,這些影響都不是由帝國孵化出的大小封國們能夠輕易擺脫的。
但劉晅積攢的那些財富,除了履行一個守財奴的本分將之貯藏起來,就是用在九江王府上下的奢侈享受。顯然,劉晅並沒有多少覺悟,並不明白,國家之經營,遠比金錢之經營要貴重得多。
而北廷王劉文共,作為封國實際的開創者,其見識眼光都不差,並且在其為北廷制定的國家發展戰略中,與維繫帝國關係,加強宗藩往來,是其核心內容。
比如,帝國中央朝廷放棄對封國各項內政的干涉,僅保留在外交、軍事、宗法上的話語權,同時朝廷也將進一步撤還南洋駐軍(除海軍以外,規模已經不足三千,南洋諸國在國家安全上已基本自理)。
相比之下,只有安東國是油鹽不進的了,劉文濟的那些關係梳理、宗藩條例、利益收買,對安東來說,並沒有太大的吸引力。
一旦中樞權威不在.當然,提這種可能,本身就沒有多大意義,這套「新法」本身就是在帝國強盛時期的背景下制定的,這也是能夠推動並實行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