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報名

2024-08-04 01:03:50 作者: 李遠哲
  第21章 報名

  接著,很快英語老師,就夾著書走了進來。

  英語老師是一個二十四五歲的年輕女性,研究生畢業留校的,打扮時髦,氣質也很好。自我介紹叫何靜,直言會像朋友一樣和大家相處,很快就贏得了新生們的好感。

  聽著何靜在上面講課,李哲拿出一個本子,放在英語課本上面,開始寫東西。

  「哲哥,你寫什麼呢?又在寫小說?」坐在一旁的楊浩好奇的探過頭來。

  「紙短情長……你是在寫歌詞。」看清楚紙上內容,楊浩意外道。

  兩節英語課結束後,課間休息的時候,三三兩兩的人圍在劉凱月身邊詢問著迎新表演的事,李哲也走了過去。

  「李哲,你也要報名?」劉凱月對李哲的印象就沒什麼存在感,只是聽說家境不錯。

  「表演獨唱行吧?」

  「當然可以,只是個人獨唱太常見了,歌曲要是沒有特色的話,節目估計很被難選中。」劉凱月解釋說。

  李哲點點頭,表示自己知道了。「個人彈唱《紙短情長》,麻煩文委幫我報上去吧。」

  「《紙短情長》?」劉凱月在紙上記下歌名。

  「歌曲名很好聽,就是沒聽過,誰的歌?」

  「我的歌。」

  「你的歌?」

  劉凱月反應過來,驚訝問:「是原創歌曲?」

  這時,楊浩湊過來獻寶道:「我們哲哥可是大才子,不但會寫小說,還會寫歌。」

  劉凱月不置可否的點點頭,「要是原創歌曲,只要質量不太差,很容易被選中。」

  「哲子,你要表演節目?」賀志剛、王之恆這時也跟著湊了過來。

  王之恆說:「那我也報一個節目,街舞表演。」

  劉凱月把報名人都記下來,然後說:「節目我都會報上去,明後兩天是周末,大家都好好把節目練一下,做好準備。下一期晚上6點,會在體育館進行節目選拔,由文藝部的成員現場審核。」

  因為是周五,下午沒有課,因此開學第一天,只上了四節課,就又放假了。

  回宿舍的路上,賀志剛他們好奇的追問。「哲子,你還會寫歌?」

  「其實,就是隨便寫寫。」李哲輕描淡寫的說。

  「哲子,你為什麼要報名?」在賀志剛看來,李哲性格比較低調內斂,不是那種愛出風頭的人。

  李哲笑笑,「暫時保密,到時你們就知道了。」

  「好啊,你小子還跟我玩起神秘來了!」

  吃完飯午飯,下午李哲又拿著筆記本電腦,一個人去了教學樓碼字。

  雖然他每天都更新三章,但手中的存稿卻不減反曾,有30多章存稿了。因為李哲更新多,但寫的更多,他保證自己每天至少要寫1萬2千字。

  李哲手速不算快,一小時大概只能碼3000字左右,還要思路順暢,不卡文,和那些一小時碼四五千,六七千的觸手怪沒法比。

  碼一萬兩千字,再加上修改,差不多就要6個小時。

  而在軍訓這些天,李哲更是每天都要碼兩萬字以上,代價就是每天至少要寫10個小時,可以說除了吃飯、睡覺、運動等日常活動,所有時間都用在碼字上了。


  至於他為什麼這麼拼?

  是因為李哲深知,網文是更新為王。

  小說質量再好,但更新拉胯也很難爆出成績來。

  他既然選擇再次踏上網文這條路,就要做到最好,成為最頂尖的那批大神之一。

  第二天星期六,李哲難得沒有去教學樓碼字,而是一早跑過步,吃完早飯後就坐公交去了市里,直到下午4點多,才背著吉他包,提著一堆大大小小的袋子,回到學校。

  「我靠,哲子你又買這麼多東西?」看李哲又提了一大堆東西回來,賀志剛他們都無語了。

  「衣服、鞋子、皮帶、手錶,還有護膚品,買這麼多東西得花多少錢?」

  「也沒花多少錢。」李哲買的這些東西中,最貴的就是那塊歐米茄的手錶,花了兩萬三千多塊,但這個價格對歐米茄來說,也只是入門級別。

  說起來,李哲會買這塊表也是意外,他逛百貨大樓時,無意間走進了一家手錶專櫃,看到一塊表很喜歡,就對店員說:「這塊表我要了!」

  誰知店員有點詫異的說:「同學,你確定要買嗎?這款碟飛2500,原價23900元,你要買的話的可以打92折,還贈送一個同款皮帶。」

  「23900塊?你們這是什麼牌子?」

  「同學,我們是歐米茄專櫃,這款碟飛2500,是我們碟飛系列男表中……」

  一聽歐米茄,李哲瞬間反應了過來,雖然商標不認識,但對這個名字卻很熟悉,歐米茄,奢侈手錶品牌之一。

  寫網文的人,誰還不知道點名牌!

  難怪剛才一直沒人搭理自己,他一身學生打扮,顯然是被當成來閒逛的學生了。

  額,好像也沒錯,他確實是學生,也確實是來閒逛的。

  上一世,要是遇到這種誤闖奢侈品店的情況,面對高昂的價格,李哲只能倉皇敗退了。

  不過,現在嘛……

  「刷卡吧,麻煩幫我包起來!」李哲直接拿出卡來,遞了過去。

  「好的,先生!」

  眼見店員臉上閃過一絲訝色,接著瞬間露出燦爛的笑容,雙手接過銀行卡,李哲不得不承認感覺確實很爽。

  難怪那些神豪文中的主角,都喜歡去奢侈品店裝嘩。

  但賀志剛他們顯然和李哲一樣認不出歐米茄來,只當成了一塊普通的手錶,注意力更多的放在了他新買的那把吉他上。

  「哲子,你還買吉他了?」

  王之恆打開吉他包,拿起吉他看了看,接著又秀操作的彈了幾下。「這吉他質量不錯啊!價格應該不便宜吧?」

  「不貴,也才不到三千塊錢!」李哲買的這把單板的民謠吉他,也就是中端級別,以他業餘的吉他水準,買太好的吉他也是浪費。

  「也才不到三千塊錢?」賀志剛吐槽說,「哲子,我怎麼覺得在你眼中三千塊錢,就和三十塊錢差不多。」

  李哲笑了笑,沒接話。

  賀志剛說對了,如今在他眼裡三千塊錢真還就跟三十塊錢差不多!

  (本章完)


關閉
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