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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你好,文生【第103人稱,心路歷程,慎買!】

2024-08-17 03:07:09 作者: 桃花露
  你們好, 我是文生。

  我大名程如州, 小名文生, 村里人叫我俊生, 娘叫我小文、文文, 皮小子、壞小子、熊猴子、皮蛋……

  原本我住在水槐村, 有一個幸福的家庭。

  爺爺嫲嫲慈祥和藹,是和善的老人, 樂善好施,村里村外的人都喜歡他們。

  我父親溫和又嚴肅,是個原則至上的男人, 如果踩踏底線, 任何人不輕饒。

  我母親是個溫柔賢惠, 很會管家卻也有小脾氣的鄉下婦女。她美麗、柔和, 卻也倔強。村子裡那麼多男人孩子, 她總喜歡盯著我管,讓我吃麵條, 讓我吃蔬菜, 讓我念戲本子,讓我不要下河,不要抓蛇, 不要……

  反正她要的,都是我不要的, 我要的都是她不讓的。

  哎, 真是無奈啊。

  我爹慣著她, 說男人要對自己娘好,要不就不是男人,尤其我娘挺嬌氣的。

  而且爹說娘有小寶寶,可能會給我生個小妹妹,肯定是個聰明可愛,軟軟的小妹妹。

  可我喜歡和我一樣蹦蹦躂躂的弟弟或者妹妹,這樣我能領著她去撈魚、上山、抓兔子、打麻雀!

  不過,只要是我自己的妹妹,我都喜歡的,管她是嬌氣還是假小子呢。

  我可是個好孩子,所以我要對娘好點,不能惹她生氣,吃麵條?吃!念戲本子,念!

  我能給你背下來你信不?

  你沒見過的本子我都能掏澄來,你信不?掏澄不來,我還會自己瞎編呢!

  哎,我要不慣著她,她絮叨起來我得瘋。我娘絮叨人的時候,聲音不大,就念叨,柔聲細語的念叨。哎,多少人羨慕我爹,羨慕我,說我娘溫柔啊,是個難找的好女人哦。

  你們是沒聽見她念叨!

  得瘋!

  幸虧還有二叔和二嬸代替我被念叨。

  雖然二嬸有些計較小氣不那麼好相處,但是二叔樂天知命,從來不和爺爺、父親爭執。他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不爭當家權,因為他知道自己沒有父親和大哥會當家,自己養不活那麼多人。

  如果沒有發生那件事,我們一家就在那古老而平靜的村子裡生老病死。等我長大,就會娶個媳婦兒,接過父母的帳冊當家管事。

  年復一年,日復一日,世世代代如此。

  他娘的,太單調、太枯燥了,世界那麼大,我想出去闖闖。

  敵人打進國門,我們奮力反擊,那麼多人參加了紅軍、八路,為什麼我要在家裡窩著求平安?

  向來正直好強的爺爺和父親,怎麼會允許老程家不參戰?

  我七八歲的時候就鼓搗二叔偷摸去參軍,我倆一起去,結果被爹抓回來關了禁閉。

  後來我知道,我們家男人都不能去,因為在日偽軍那裡掛了名的,家裡男人走失一個,都當抗日份子要全村槍斃。

  他們說到做到,所以父親不敢冒險。

  但是他也不是什麼沒做,我後來知道,他悄悄地把糧食送給抗日組織,還把家裡的錢拿去買盤尼西林送給他們。

  商隊長和管政委是他認識的兩人,他們好幾次偷偷潛入我家來尋求幫助,父親和爺爺都想盡辦法幫忙。


  後來日軍投降,繼續打老J。我還參與過幾次救人行動,把幾個被通緝的地下黨藏在我家的地窖里,有我幫忙掩護,GM黨特務來也找不到。因為那是我的秘密基地,裡面裝滿了我的玩具——我娘說都是些破爛玩意兒們。

  如果沒有發生那件事,我應該會重複我父親的路吧,也不會遭遇那樣奇怪的事情。

  打/土豪分田地,我們家被打了。

  我想不通,想破頭都想不明白,我們暗地裡抗日、支持抗日,為什麼就是反/革命分子?肯定是程福貴這個畜生,欺上瞞下。

  程福貴懷恨在心,煽動全村批/斗我爺爺嫲嫲,仗著特權不由分辨就把我爺爺槍斃。

  我嫲嫲一把年紀,一輩子受人尊重,受不了臨老還要被人那般羞辱,所以她選擇上吊。

  她說她走得明明白白,怕爺爺一個人在黃泉路上孤單,她得去陪著他。

  這一輩子她為爺爺生兒育女,他也一直保護她尊重她,雖然她是個小腳女人,沒讀過書,沒什麼文化,不懂大道理。可夫妻倆有福同享有難同當,這個道理她懂。

  她年紀大了,也不能再拖累兒女,所以她上吊,讓家裡任何人都不要阻攔她。

  我求她不要死,她卻笑著讓我活下去。

  「孩子,你要活到嫲嫲爺爺這個歲數,還有好幾十年呢。」

  當時看著嫲嫲的屍身,我說不出是什麼感受,要哭哭不出來,心裡堵著一大團裹著爛泥的麻,把我渾身都糊住,透不過氣,身體越來越沉重。

  我爹和二叔都被抓去關起來,批/斗、挨打,據說也要吃槍子,我娘和二嬸那些女人關一起,打砸搶把家都抄了。

  他們把我和夜生香蘭也關起來,我怎麼會讓他關!我逃出來,我要去我找爹娘,我要救他們。

  現在日本人已經投降滾蛋,再也沒有人給我們家掛上名號不許我們抗日,我要去戰鬥!

  我潛入祖宅,沒想到家裡有人,我看到程福貴那個畜生,他竟然想讓我娘跟他,還說一直喜歡她。

  我娘當然不肯!他連我爹一根汗毛都比不上,我娘為什麼要跟他!

  他就打她,撕她的衣服,還威脅她,說不從他就殺了我爹殺了我殺了我二叔殺了我們全家……

  ^.^,

  我娘打不過他就詛咒他。

  我怒火攻心,要氣炸了,敢欺負我娘,殺了你個混蛋!我去地窖尋摸一把刀,要去砍死他。

  可惜我力氣不夠,打不過他,反而被他打了。

  他踩著我威脅她,我大聲地喊:「娘,我們家沒有孬種,我才不怕他!我才不怕死!」

  就是我娘受不了。

  那畜生抽了我一頓,打得挺狠,可我一點都不怕疼,也不求饒。

  我還得著機會咬了程福貴一口,他滾蛋了,揚言要殺我們全家。

  我讓娘不要傷心,我不怕死,我爹也不怕。

  她只是安靜地看著我,目光那般不舍又不忍,我就哄她開心,給她唱戲,給她背戲本子。

  「你看啊,其實我會得多著呢。」

  她終於哭了,抱著我低聲地哭。


  我妹妹沒有了。

  我好疼,看著娘疼我更疼,我覺得要疼死了。

  我娘說了和我奶奶一樣的話,她不能拖累我們,如果她活著,我和爹、二叔就活不了了,她不想讓老程家名聲掃地抬不起頭來。

  她說:「我們可以被冤枉,不可以被羞辱。」

  我不懂,我恨我怎麼想不通,我是個男人啊,為什麼他們說的話我都聽不懂?

  爺爺說,天亮了,日本人投降了,我們都解放了。誰知道我們被程福貴抄/家,他死了,嫲嫲死了。

  娘說,她活著我們就活不了,我不懂。

  是程福貴那個混蛋嗎?我去殺了他就行啦。

  今天殺不了就明天,後天,我總能殺了他的!

  可娘還是死了,她和嫲嫲一樣,是吊死的。

  娘死了,我好疼好疼,我真的要疼死了,眼前看什麼都血紅的,腦子裡跟打雷一樣轟轟的,怎麼都安靜不下來。

  我只有一個念頭,殺了那混蛋!

  於是我逃出去,又找了一把刀,我要去殺程福貴。結果他不在,我就砍了他大兒子,他們就打我。

  我怕疼嗎?其實是怕的。棍棒拳腳打在自己的血肉之軀上,那種疼是無法言說的,可我不喊疼,比起我嫲嫲我娘,我不疼。

  我爺爺死了,我嫲嫲死了,我娘也死了。

  我不疼。

  我聽著自己的肋骨被打斷,聽著自己的血飛濺出來,聽著……

  我不疼。

  我要給我娘報仇!

  我要殺了他們全家!

  我要他們血債血償,老人孩子貓狗豬雞都不能放過!!!

  那一刻我突然就擁有了一個神秘的朋友。

  我有殺程福貴的心,卻沒有那個力氣,我朋友有力氣,他讓我的身體像大人一樣充滿力量。

  我把他們狠狠地打回去,打斷程福萬的肋骨,打斷程福貴兒子的肋骨,打……直到我自己昏過去。

  等我醒過來的時候,已經是好幾天以後,二叔說我在鬼門關走了一遭,高燒不退昏迷好些天。

  幸虧商隊長和管政委來得及時,救了我們。

  我卻不懂,他們為什麼不能早點來,為什麼不能救爺爺嫲嫲和娘,程福貴那個混蛋為什麼就能為非作歹,還有人撐腰?

  我不懂,我想不通,我就不服氣,

  然後,他們說我瘋了,說我精神出問題了。

  是嗎?

  也許吧。

  我知道我那個新朋友是不對勁的,他力氣很大,冷酷絕情,黑暗暴戾,信奉以血還血,只要我想打人、殺人,他就會幫我。

  我們在農場,有人護著,但是也有人欺負我們,總想打我爹和二叔。

  我受不了的時候,就讓我朋友去打他們,這樣他們就不敢欺負我爹和我二叔。

  當然,他們說我徹底瘋了。

  他們叫我大傻州,大傻子。

  沒關係,反正我的名字是給我家人叫的,他們隨便叫什麼。


  爹告訴我,我不可以再發瘋殺人打人,否則我就要被關起來或者被槍斃,他不想我死。

  於是我明白,我那個能殺人的朋友不能常出來,因為那樣我會被打死,我死了他就不能保護爹和二叔他們。

  我把程如州的名字送給他,因為他像個大人一樣會保護我們。

  我想我娘,然後我就開始唱戲。

  我有了一個會唱戲的朋友,他像個純粹的伶人,唱念做打,演技唱功俱佳,一會兒溫柔,一會兒尖酸刻薄,非常會罵人。

  那些不敢打罵我們,卻也想欺負排擠我們的,不能打殺他們,我這個朋友就幫我罵他們。

  罵得他們狗血淋頭!

  我把俊生的暱稱送給他,因為他很俊,有魅惑眾生的本事——這是農場那些幹部說的,他們是文化人。

  除了對我爹和二叔,我不想看任何人,俊生會幫我對付他們。

  哦,我二嬸不要我二叔,走了,這也許就是我嫲嫲和娘說的怕拖累吧。

  我二叔後來又娶了個更好的媳婦,俊俏、溫柔,是個有點膽怯的姐姐,和我們家門當戶對。

  我新二嬸是個挺好的女人,我覺得她也有點傻的。她本來也想和我娘那樣上吊的,是我二叔救了她,開導她,她就想嫁給我二叔。雖然有點波折,兩人還是在一起了。結婚以後,她就再也不害怕再也不尋死,每天開開心心的。

  她對夜生和香蘭很好,可他倆總是說她壞話,她是真有點傻的,傻得很可愛。

  要是我娘在,我娘肯定喜歡她。

  哪怕被批/斗,干很多活兒,她也不哭不難過,整天笑微微的,就好像這世上沒有什麼煩心事一樣。

  她感染了大家,周圍的人都跟著她開心,給她采野花插,把黑暗的破屋子裝點一下。

  除了那倆混蛋孩子。

  俊生也挺喜歡她的,給她唱戲,她也喜歡聽戲,他們就一起去找別的戲子聽戲。

  ^.^,

  有她的陪伴,俊生好了很多,不過,俊生的尖刻是骨子裡的沒法改變。

  他會招農場一些人覬覦,混帳們除了聽戲總想把伶人據為己有,男人都劣根性!這讓我為難,我不想去面對那些無聊的、讓人厭惡的、作嘔的人。

  於是我又有了一個小夥伴,我把文生的名字送給他。

  他單純傻氣,整天笑呵呵的,很受歡迎。他似乎只有四五歲的樣子,我覺得四五歲的時候最開心快樂,父母不會逼著學習,就算淘氣別人也不會罵。

  一個男孩子,過了六歲,他這一輩子的好日子就到頭了!!!

  所以,文生這樣挺好的,多快樂啊,有吃的就開心,能聽戲唱戲就開心。

  不過他太笨了,除了唱戲聽戲,其他的都不行。

  我得幫幫他,要不他還要被欺負,我雖然管不了程如州和俊生的脾氣,但是可以管文生。

  文生太傻太單純,他並不知道我們的存在,程如州和俊生卻知道的。

  我雖然不能直接改變他,卻可以慢慢地影響他,就是不斷地和他說話說話,久而久之,他居然也能改變。

  這個小傻子很開心,儍吃儍喝,他們說我不那麼瘋了,不再打人殺人,沒必要關起來。


  哦,對了,我二叔和新二嬸還給我生了個新弟弟叫冬生。

  我不喜歡前二嬸的倆孩子,不喜歡看他們。

  我挺喜歡冬生的,冬生很俊,小時候瘦瘦小小的,眼睛又黑又亮,看人的時候讓人發慌。

  真是奇怪。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能看到我。

  我想辦法弄吃的給他補身體,免得他被餓死,那就太可惜了。

  別人都不放心我和冬生呆一起,怕我害了冬生,只有二嬸不怕,還讓我幫忙看冬生。二嬸說我沒瘋也沒傻,是個好孩子,她餵了奶去幹活兒,就讓我看著冬生,前二嬸那倆混蛋孩子就會刁難她,一點都不幫忙,就知道吃,自私鬼。

  我討厭他們!

  我弄了好吃的只給冬生吃,不給他們。

  這段日子過得還算平靜,可我有時候還是控制不住會讓程如州打回那些欺負我們的人,明明他們欺負我們不對,可如果我還手打他們,反而是我們的錯。我不懂,但是父親和二叔會因此受罰。

  我就明白,為了不傷害家人,我自己也不能出現,只有文生是安全的。

  我問程如州要怎麼才能少出現,不會讓人覺察出來大傻州不對勁,他說睡覺。

  自從我家出事我就沒睡過覺了,很奇怪,我居然不要睡覺嗎?反正他們幾個睡覺的時候我好像一直警醒著,我怕有人半夜來害我們。

  要是我睡覺,我就不知道發生了什麼。

  要是我睡著,那傻子被人欺負怎麼辦?要是被人害了怎麼辦?我不放心。

  慢慢地冬生大了,三四歲就聰明得讓人驚訝,他不喜歡和外人說話,和周圍的人格格不入。

  大家都說他是個小魔鬼,小小年紀一雙眼睛就很嚇人,他會自己編兒歌,能嚇哭小孩子。我最喜歡聽,只有小冬生的時候,我就和他玩兒,教他一些東西。

  他應該不記得的。

  有冬生陪著傻子,我也沒什麼好擔心的,畢竟身體長大了,文生有力氣,冬生有腦子,沒人能欺負他們。

  然後我就睡了。

  後來我又發了一次瘋,因為我爹。

  我爹也死了。

  文生是不知道的,他什麼都不懂。

  再後來,日子很漫長地過去。

  冬生長大了,二嬸帶著他們回水槐村,傻文生無比失落,可惜他不能跟著去。

  他的失落是被我影響的,我太過失落和痛苦,以至於影響了他。

  他本來不會痛苦的,痛苦是什麼他都不知道。

  就像程如州,他只有暴戾,不會冷靜思考,而俊生天生風騷刻薄。

  文生就只有單純和傻氣,沒有其他的,他不會痛苦不會暴躁不會複雜。

  他只有真情,那是我所有的愛。

  我知道冬生是個好孩子,是我們家的希望,他是如此與眾不同,他真的做到了當年的承諾。

  他說「哥,你放心,我會接你們回家的。」

  他從來不當我是傻子,瘋子,他只當我是兄弟。

  當他帶著一家人來接我和二叔的時候,我竟然有一種圓滿的感覺,想要就此消失,不去摻和他們未來幸福的時光,免得被我搞破壞。


  然後我看到了琳琳,仿佛看到娘。

  她們模樣不像,她比娘漂亮,像儂艷的玫瑰花,明媚、活力、颯爽,不像娘那樣安靜、細聲細氣、小脾氣。

  可她們眼中散發的那種光芒,卻能直透心底。傻文生對她的眼神和聲音,是有回應的,他很激動。

  那一瞬間我也迷惑起來,娘是死了還是走了,現在她來接我嗎

  她就是娘,我想,然後文生就乖乖地跪下叫娘。

  大寶小寶和小時候的冬生幾乎一模一樣,更加可愛靈動。

  我又多了兩個兄弟!

  此後的人生,仿佛可以和出事之前的人生焊接起來,如果我消失不存在,那文生的人生就會一直幸福。

  我努力讓他看起來像個完整的人,千萬遍告訴他小時候那些美好的事,只說美好的回憶。

  從苦膽里抽出來的糖,對他卻是甜的。

  我希望他能重新長大,當然,那只是我的希望,他不可能長大,就和程如州不可能安靜,俊生不可能正常一樣。

  可我希望他能長大,可以代替我快樂地生活下去。

  這樣冬生和琳琳都會開心的。

  小主,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

  我覺得也許我應該徹底消失,這樣才能讓文生自己成長。

  那日琳琳帶著我們去鋪瓦,大喇叭一遍一遍地刺激我的神經,程如州突然出現,抬手就攻擊她,我雖然可以和他交流,可我從來控制不了他,幸虧他雖然暴躁卻不傷害家人。

  他只想殺了程福貴,徹底了結這件事,讓過去的傷痛不再影響現在和未來的生活。

  一刀下去,砍在手臂上,咬掉畜生的耳朵,咬死他!

  但是那種復仇的心思已經不像當年那麼狂烈,因為我不想讓冬生和琳琳擔心,不想讓二叔和二嬸擔心,不想嚇著大寶小寶,我當他們是小時候的冬生當他們是我的兄弟。

  最後,我們選擇讓程如州繼續沉睡。

  睡著了就不會有痛苦。

  也許因為我時時刻刻跟文生絮叨,像我娘當初那樣絮叨,文生終於被我影響,開始長大,越來越能夠和別人正常溝通。

  我為他高興,每次看著琳琳笑的模樣,我就很開心,有一種說不出的感覺,就好像她是嫲嫲是娘是妹妹是媳婦兒是女兒,是我所有的親人。

  捨不得她受一點委屈。

  她每次遇到什麼事情,我都特別慌特別暴躁無法控制自己,但是我知道我不能變成程如州或者俊生。

  那次她帶著大寶小寶被狗追,她被嚇得失了神智,有那麼一瞬間,我想變成程如州,殺盡那家混蛋。今非昔比,他們再也沒有從前的力量,我的身體也長大擁有了遠超過他們的力量。

  我可以做到!

  是冬生安撫了我,他殺了那條狗,逼瘋程信達,而後又把他們送去勞改農場體會我們的折磨。做了我想做的。

  以牙還牙,以血還血,冬生有著程如州的殘暴,可他也有文生的單純和善良,他能很好的控制自己,不會像我這樣躲在暗處再也見不得光。

  突然我有一種渴望,想站在他們身旁,我也要保護琳琳,再也不讓她受到傷害。


  可能我願望太強烈,我居然真的掌控了身體,我比文生大,不會像文生那樣幼稚單純,但是不管我狂暴還是尖刻還是單純還是安靜,他們都不會懷疑,在他們眼裡,這都是我。

  他們愛我,全然相信我。

  這是一種很安全的感覺。

  可我知道只有文生最適合這個家,雖然他不能和我交流,不知道我的存在,但是他會受我的影響慢慢變好。

  我不能毀了這一切,因為我並不能掌控程如州和俊生,不能保證不發瘋,只有文生是安全的。

  最終我把這一切重新還給文生,我不允許任何人破壞這個家的美好,包括我自己。

  文生越來越懂我,我也越來越能感同身受。

  大家都以為他越來越懂事,人人都開心。

  時光啊,就這樣一天天地流逝,我覺得很幸福,就如同躺在暖洋洋的水面上,舒舒服服的,哪怕下一瞬就消失,也全無遺憾。

  文生受我影響越來越深,他會想起小時候的開心事兒,他會在想著開心事兒的時候,不由自主地冒出那些難過的畫面。

  我不想他痛苦,那些痛苦,有我來受就好,他什麼都不必記起來。

  文生是個好孩子,他愛這個家,愛琳琳,愛唱戲,學英語,學唱歌,學演戲,還拍電視劇,拍電影,這些快樂辛苦,我都感同身受。

  而對外人加諸他的排擠歧視,他並沒有受我的影響,用暴躁、針鋒相對來回應。不管外界如何對他,他始終那樣單純善良,心思專一地做他喜歡的事情。

  這樣更好。

  我感受,我影響,我快樂。

  文生越來越受歡迎,可他依然那麼單純,他能抗得住別人的羞辱,也能受得住鋪天蓋地的榮譽,因為他不在乎。他的眼裡只有他的娘和家人,他唱戲是為了唱給娘聽,賺錢養家,為了更開心,不是為了別人開心。

  所以,他不在乎別人以為的那些榮辱。

  真好。

  家裡人試探他,想試試他想不想結婚娶媳婦兒,文生是真不懂,哪怕他在我的影響下看起來大了不少,不再那麼孩子氣,可他的心思依然專一單純。

  俗稱少根筋。

  我雖然想讓他結婚過正常男人的生活,可我自己心裡並不想,我只想守護這個家,我對自己組成家庭沒有興趣。

  我全部的愛和感情都給了這個家,我只要我嫲嫲,我娘,我妹妹,要我們一家人永遠在一起,再也沒人能把我們分開。

  我不適合結婚,我不想騙任何人。

  所以當小潔問文生想不想娶她當媳婦的時候,文生說出了我的心裡話「想讓你當小潔。」

  不當媳婦,還當小潔,我們家永遠的朋友,而不是某個人的媳婦兒。

  對不起,我們已經沒有餘力去疼愛另外一個女人,我們家有嫲嫲,有琳琳有寶生。

  只要琳琳和冬生不趕我們走,我們就會永遠在一起。

  隨著時間的過去,我們越來越開心,越來越幸福,程如州和俊生沉睡的時間越來越長。

  然後有一天,他們不辭而別。

  他們走的時候,我正在做夢。


  我做了一個非常恐怖的夢,我嫉妒文生,將他取而代之徹底抹殺,越來越暴躁、邪惡,甚至有了不該有的想法。

  後來年底某一天,我在水槐村的戲台唱了一出斬秦檜,然後用自己磨得鋒利的劍把程福貴、程福萬一家子殺了個精光,男女老少,雞貓豬狗!

  我還把那些人頭齊齊整整地碼在爺爺嫲嫲、爹娘的墳頭祭拜。

  ^.^,

  在大家四處找我抓我的時候我又悄悄潛回新祠堂,那個紀念館。

  我看遍了那些書籍、畫像、照片,最後決定在那裡把自己埋葬。

  一把火先從自己燒起,然後把整個祠堂燒得乾乾淨淨。

  冬生和琳琳衝進火里救我,我卻把他們趕出去,我在火里唱歌唱戲,祭奠我們逝去的那些血淚。

  「我們不需要紀念,我們只需要沉睡。」

  然後我醒了,程如州和俊生卻不見了,只有我和文生。文生依然不知道我的存在,他以為我們是一個人,我是他莫名其妙的悲傷和遺忘的過往。

  我想把人生徹底交給文生,和程如州、俊生一起消失。

  這時候我看到一本書,那是一本翻譯過來的書籍,是琳琳托外國友人買回來的。

  那本書叫做《多重人格》。

  我看了那本書,恍然大悟,很多事情一下子就想通了。

  按照書里說的,多重人格是我遭受巨大創傷生出來的保護措施,其實就是臆想症。多重人格,多重性格,我對自己的性格失去了統一認知感,認為我們是不同的人。

  書上說,唯愛,可治癒心靈創傷。

  我躲在文生的後面,感受著他的幸福,被家人時時刻刻地關愛著,讓我越來越清醒。

  我越來越意識到,我和文生是一個人,他是我最純真的那一面,我把自己所有的憤怒、黑暗、愛、恨都給分離,造那些朋友出來。

  程如州、俊生、文生,都是我臆想出來的,我是最後的理智。

  可我仍願意認為他們是朋友,而不僅僅是我發瘋的癔症。這樣我沉默發瘋半生,就是有人陪伴的,有意義的,不僅僅是傻子瘋子。

  之前冬生已經報了仇,琳琳又生了一個妹妹。

  寶生漂亮得像個小仙女,聰明得是個小精靈。

  我有嫲嫲,我有娘,我有妹妹,我有家。

  他們都愛我,我真的圓滿了。

  因為我越來越平和,放下執念,所以程如州和俊生會消失。

  現在也許輪到我了,就算消失我無所畏懼,沒有遺憾。因為對這個家來說,文生、程如州,依然活在身邊。

  我跟家裡人道晚安,用晚安來表達告別,我挨個抱抱他們。

  說實話,對我來說不是很喜歡擁抱,我不是文生那樣單純的性子,我討厭被束縛,討厭肢體太過親密接觸。

  可我想和他們道別,並且告訴他們,我愛他們。

  當我抱住琳琳的時候,她顯然有些疑惑,還問我「文生,你怎麼啦?」

  是啊,她那麼聰明,那麼敏感,她研究了那麼多精神類的書籍,她對我了如指掌。


  雖然她沒有試圖呼喚過我的那些朋友,可她想必知道什麼。

  我跟她道晚安,默默地告訴她我永遠愛她。伴隨著文生入眠而沉睡,也許第二天醒過來的時候,我就會徹底消失。

  我做了一個美夢,夢裡爺爺嫲嫲,爹娘一起跟我告別,朝我笑得很開心,讓我好好的。看著他們遠去,我沒有追上,也沒用痛哭,反而一片寧靜。

  我和他們揮手告別。

  當晨光灑向大地,霞光萬道映入窗台的時候,我醒了。

  我沒有消失,因為我就是文生。

  我被治癒了,那些怨恨、黑暗、固執、狂躁全都放下,如今身心輕鬆愉悅。

  我再一次與自己的身體完美融合在一起,沒有任何障礙,對自己的身份、感情認知也徹底統一。

  我能體會到文生的那種單純,心中只有愛。

  雖然我徹底醒了,可我並不想回到人們認知的正常規則里,我依然是文生,我有爺爺嫲嫲,我有爹娘,我有弟弟妹妹。

  我永遠都是我。

  我愛你們,我愛這人間的一草一木,我愛琳琳,我要去做電影戲劇明星,我要做我們老程家的驕傲,和我的家人一樣優秀。

  我要每天伴著星光入眠,每天伴著晨光醒來,順著人生曲曲折折的路一步一步往前走,每一步都不孤獨,不慌張,不怨恨。

  不管回頭看,還是朝前望,我心裡都有光,有愛。

  人生是一場修行,我經歷半生瘋狂怨恨,最後仍願皈依善良天真 。

  你們好,我是文生,我的人生才剛剛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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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願你出走半生,歸來仍是少年。【這句用了網絡語,具體作者不知。】

  ——想給文生寫個人番外,想了好幾個切入點,等打開文檔真寫的時候,幾乎是本能地選擇了這個方式。

  這是我的寫作方式決定的,我是一個沉浸式靠靈感的作者,其實就是寫作技巧不熟練的藉口。

  ——

  文生12歲受創,得了精神疾病,可他一直保持著一分理智。表面他是程如州,俊生,文生,內里那份屬於他自己的理智和真誠一直在苦苦掙扎,在堅持和放棄中拉鋸。

  這無疑是非常痛苦的,所以哪怕外在表現單純傻氣,也會偶爾流露無言的悲傷。

  這麼多年,他都在一個心的圈裡轉,一圈圈地自我治療。

  最後他被愛被自己的不屈,治癒。

  徹底甦醒。

  然而哪怕治癒,他心智並不成熟,依然是十幾歲的少年,他不會為社會規則活,他選擇繼續做單純天真的文生,還是那個少年,一個年近半百的少年。

  他和冬生一樣,都是了不起的人,有著堅強不屈的意志。他雖然沒做什麼轟轟烈烈的事情,他是他自己的英雄。

  一個精神病患者能夠自愈成功,也許只存在於幻想小說里。

  希望人人都有愛,能愛人,能被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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