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港城(12)

2024-08-16 02:50:02 作者: 木甄
  當初為了採訪賴先生,林雪純搜集了不少資料,但時間太長,已經忘得差不多了。

  具體的地方記不清了,只知道大概是在西營盤那裡。其實就在她現在住的旅店附近。

  她跟旅店老闆聊過,最近沒聽說附近有要出售的唐樓。她覺得人不能指望著那一棵樹吊死。

  還是決定把目光放長遠一些。

  為此,她特意買了港城的地圖仔細研究。但現在港城的區域劃分跟後世有很大的區別。最明顯的就是現在還沒有填海造城,區域規劃都不大。

  她記得原來羅凱銘書房的電腦里,有很多地圖,不知道有沒有後世港城的地圖可以給她用來做對比。能打開的圖標都找了個遍,就是沒找到。

  羅凱銘也一直沒有進空間,他那邊的事情應該特別棘手。

  其實按照時間推算,林雪純心裡有個特別不好的預感,那就是羅媽媽可能出事了。這也是她原來著急升級空間的原因之一。

  現在她不能過去陪伴羅凱銘度過這段痛苦的時光,就只能盡力處理好這邊的事情,不讓羅凱銘再為空間裡的事情煩惱了。

  可究竟要購買哪裡的唐樓,她也拿不準主意,最後還是決定專業的事情就交給專業的人員來做。

  自己只出錢,買唐樓的事情就交給賴先生和吉米商量著來吧。

  他倆雖然不是專業的,但最起碼一個是土生土長的港城人,一個是想要極力融入並紮根在這裡生活的人。

  這事兒交給他們倆,最合適不過了。

  現在最大的問題就是該怎麼讓他倆答應自己了。

  從周二離開賽馬會到周五再去賽馬會的這段時間裡,林雪純都是惴惴不安的。

  有一直聯繫不上羅凱銘的不安,也有對萬一賴先生和吉米都不答應的擔心。總之,這幾天她真是如坐針氈。

  這些看在林爸爸眼裡,卻覺得女兒是真的很不喜歡去賭馬。可最近港城的治安不好,有些人專門搶旅店的客人,人生地不熟的不好找人不說,就算報了警,也不可能長時間待在這裡配合警察的調查,往往都會不了了之。

  錢和行李被偷了倒是沒什麼,就林雪純留在旅店,真的看到小偷的話,對她的人身安全有威脅。

  思來想去還是帶著林雪純去了賽馬會,這次沒用林雪純自己要求,林爸爸直接就帶著林雪純去了吉米工作的小亭子。

  周二那天那位太平紳士叫了林爸爸回去談了很久,最後還特意吩咐林爸爸,周五跟著大家一起來,他請大家吃午餐。

  到時候他會告訴他們,到底什麼時候可以離開港城。

  到了周五那天,林爸爸和其他留學生都早早的梳洗好,去了跑馬場。

  可今天他們來得太早了,賽馬會還沒開門,林爸爸只好帶著眾人去了茶餐廳。

  茶餐廳的老闆已經不再長噓短嘆,又恢復了原來見人三分笑的自來熟,看來賴先生是過來跟他說過自己對未來的規劃了。

  林雪純趁著其他人看餐牌的時候,跑去跟老闆娘聊天。

  從老闆娘那裡聽說,賴先生告訴他們,自己以後會好好振作起來,並且還會找合適的生意做,要把生意做大做強,讓自己的妻兒不管在哪裡都能看到他,從而過來找他一家團聚。

  看到頹廢了那麼多年的人終于振作起來了,老闆覺得自己這些年的支持沒白費,所以特別開心。

  除了老闆開心,另一個開心的就是林雪純了。

  從賴先生跟老闆娘說的話里可以推斷出,他對自己的提議是動心了,答應她的可能性很高。

  大家都吃完早餐後,林爸爸把林雪純送去吉米那裡,就跟其他留學生一起進了賽馬會。

  等看不到林爸爸他們後,林雪純就迫不及待的問:「吉米哥哥,你考慮得怎麼樣了?」

  吉米摸了摸她的發頂,說:「林,你外祖父真的在燈塔國是有名的富豪嗎?他是沒好好教你,還是你沒好好學呀?

  不知道跟人談判的時候,最重要的就是要沉住氣嗎?你這急哄哄的樣子,太容易讓對手抓住把柄了。」

  林雪純拍開他的手,說:「你又不是對手。你要是答應呢,就是我的合作夥伴和我在港城的代理人之一,我還是你的債主。

  你要是不答應,你就是我在港城認識的一個朋友,買賣不成仁義在嘛。」


  吉米疑惑的問:「為什麼我答應了,你就變成我的債主了?」

  他能理解自己是林雪純的合作夥伴和代理人,可為什麼說林雪純會成為自己的債主呢?

  林雪純說:「因為我會借給你錢呀?既然要合夥做生意,總不能全是我一個人出錢吧?你們也得出點兒呀。」

  吉米點頭,既覺得林雪純說得有道理,又覺得好像話也不能這麼說。

  不過無所謂了,他這幾天天天都去馬房找賴先生,兩個人聊了很多,他覺得林雪純不會害他,賴先生不會坑他。

  這事兒對他來說,就是天上掉餡餅,值得賭一把的。

  林雪純想去馬房詢問賴先生的意思,吉米攔住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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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米說:「賴去辦辭職手續了,等一下全都處理完就過來,咱們等等他吧。」

  林雪純沒想到賴先生的行動這麼迅速,問:「吉米哥哥,賴先生辭職了,你怎麼不辭職呀?」

  吉米說:「我現在不能辭職呀。你的錢不是都是燈塔國貨幣嗎?我得分次給你兌換完了,才能辭職呀。

  我跟賴先生都商量好了,先用半個月的時間做準備,我兌換港幣,他找合適的地方。你簽了合同就隨意吧。」

  這合伙人的主觀能動性太強了,也好也不好,好是林雪純覺得自己真的可以不用操什麼心,當甩手掌柜了。

  不好則是,失去了主動權,貌似有種不被尊重了的感覺呢。

  這次吉米都沒有再叫她大小姐,叫的「林」,也算是把自己跟賴先生放在同等的合伙人位置了吧。

  在等賴先生過來的時候,吉米問:「大小姐,你在燈塔國的時候,是不是天天都撒錢玩兒呀?

  我不是懷疑賴先生的人品,也不是對自己沒信心,我是覺得你也太容易輕信別人了吧?

  一個落魄的富家子弟,一個本地話都聽不明白的外國人,你就放心把這麼多錢交給我們了?

  你不怕我們捲款潛逃,或者因為分贓不均打起來,再或者聯合起來糊弄你?」

  林雪純說:「人生需要冒險,我相信你們不是這樣的人。

  吉米哥哥,你怎麼又叫我大小姐了?剛才不是稱呼我的姓嗎?」

  吉米摸了摸自己的後腦勺,說:「是賴說,我們是合作關係,是平等的。很多事情要在合作前都談好,形成書面文件,以後不管生意是賠是賺,大家都要風險共擔。

  我要是叫你大小姐,給他一種,咱倆一夥,他是外人的感覺。可我叫順嘴了嘛,慢慢改,慢慢改。」

  等賴先生過來,林雪純先拿出來了一千港幣,說:「你們倆一人五百,現在去賽馬會買馬票,如果中了,我和你們對半分。

  如果沒中,以後不管出現任何事情,也不管我在不在港城,你們倆都不能參與到任何形勢的賭博里去。」

  賴先生拿起五張一百的紙幣,問:「不先談合同?」

  林雪純說:「談合同也要看本錢的嘛。」

  賴先生點點頭,拿著錢出去了。吉米雖然不是很明白為什麼要這樣做,但賴先生沒有提出反對意見,林雪純也不會害他,也拿著錢跟在賴先生身後去了賽馬會。

  林雪純一個人在小亭子裡一邊吃零食,一邊翻看吉米用來學習粵語的雜誌,兩條小短腿還在椅子上晃來晃去的,好不愜意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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