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合二為一
李老太監很憤怒。
番邦土人的跳大神儀式他是沒有興趣參加的。
他有更加重要的事情要做。
昨天萬歲爺寵幸了一個番邦女子。
勉強算是胡姬吧。
不過從今往後就是殷妃了。
這可是大事。
李老太監連肉鬆餅都來不及吃,一大早就候在門外。
等到萬歲爺和殷妃洗漱完畢用過早膳離開後,李老太監就悄悄溜進了萬歲爺的寢宮。
他從懷中摸出了炭筆和小本子。
作為內臣的第一要務,不是伺候皇上開心,也不是為天子掌筆控印。
而是詳實地記錄皇上與嬪妃們的私生活。
這可是關係到皇室血脈續存的天大之事。
作為皇帝,不僅僅是一言一行要被大臣們寫成《起居注》,自己的私生活更是要被記錄在案。
當某個妃子有了身孕,太監們就會查對記錄,確保妃子肚子裡的是貨真價實的龍種。
李老太監雖然沒有經過專業培訓,但畢竟家學淵源,牢記著自己的使命。
他小心翼翼地將龍榻上的毯子拿了起來。
這一看,便勃然色變。
這條他之前特意墊下的淺色毯子,居然沒有任何血跡!
「呸,真箇不知廉恥的番邦狐女!」
李老太監痛心疾首。
萬歲爺的第一股龍精居然給了這麼一個不守婦道的女子!
實在是……
實在是……
深呼一口氣,冷靜下來,李老太監也知道,如今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的現實。
萬歲爺這是為了祖宗基業而以色侍人啊!
罷了罷了,當初太祖爺爺就是靠著大腳的馬娘娘起家的,說不得如今……
……
就在李老太監胡思亂想的時候,外頭忽然爆發出一陣巨大的歡呼聲。
「萬歲!」
「萬歲!」
「彎水!」
不僅僅有華工們的歡呼,居然殷人也繞著舌頭,跟著一起山呼萬歲起來。
這是怎麼回事?
李老太監一肚子問號,連忙鑽出了屋子。
這不看不要緊,一看,李老太監被嚇得一個屁股蹲坐在了地上。
只見十幾個殷人,十幾名華工,一起抬著抬著一條巨大的土石塊走向祭壇。
而在那土石塊中,居然鑲嵌著一具清晰的巨龍骸骨。
嘶——
老李太監倒吸一口涼氣。
此刻他總算知道葉公好龍這個成語是什麼意思了。
雖然他常伴真龍天子身側,可不代表他不怕眼前這十多米的巨型生物。
好在此時大家的目光都被這具「龍骨」吸引,沒有人注意到李老太監的失態。
等到殷人的老阿嬤終於想起他這位法力高強的巫師的時候,李老太監已經調整好了心態。
「大巫師,請和我一起主持祭祀吧,祭祀我們共同的祖先,也慶祝我們兩個部落再次合二為一。」
老阿嬤嗚哩哇啦說了一堆,李老太監沒有聽懂,但也猜到了部分意思。
他昂頭挺胸,拍了拍褲子上的灰塵,闊步走上了祭壇。
而朱富貴則牽著殷素素的手,一早坐在了最高處的王座之上,俯視著眾人。
「李伴伴,此次龍骨現世,乃是天降祥瑞,我大明與殷人三千年後再次攜手,當大賀!」
說著,朱富貴舉起了殷素素的小手,兩人一同起身。
其實也不用李老太監和老阿嬤主持,被巨物崇拜的本能刺激到的殷人和華工們,全都再次沸騰。
殷人們學著華工的模樣,跪倒拜服,山呼萬歲。
僅僅只有幾百人,場面卻不可謂不震撼。
朱富貴不禁感慨,難怪人們都說,權力的滋味使人上癮呢。
在這樣的氣氛中,人很難不迷失本心。
朱富貴要打造的是一個現代化的大明,而不是一個沙特、泰國似的特權國家。
不過在歷史的關鍵節點上,英雄人物的作用性會被無限放大。
適當的個人崇拜無可避免。
朱富貴雖然不覺得自己是英雄,但身負朱明的血脈,且擁有系統的能力。
我雖非英雄,但也願為了苦難的東亞文明豪賭一把!
……
熱烈的祭祀和慶祝活動一直持續到深夜。
朱富貴也顧不得藏私,從系統倉庫里弄了一些烈酒出來。
殷人最愛烈酒,即便女子也是一樣。
而來自兩廣浙閩的華工,壓抑了太久,居然酒量也漲了起來。
這一夜,大家圍著篝火縱情放歌,「恭喜恭喜」的歌聲響徹山谷。
這一夜,舉著酒杯的殷人和華工,雞同鴨講卻開懷對飲。
這一夜,列強的槍炮,艱辛的生活,全都拋諸腦後。
只有朱富貴沒有醉。
作為參加過十三場婚禮,當過七次伴郎的他,早已經學會了用雪碧作假的技巧。
坐在台階上,朱富貴看著昏黃的篝火漸漸熄滅,聽著廣場上鼾聲漸漸響起。
「朱哥哥,你在想什麼?」
殷素素小臉帶著酡紅,輕輕坐在了朱富貴身旁,「我們融合在了一起,你不開心嗎?」
朱富貴捏了捏她的臉蛋,笑道:「當然開心,我們走過那麼多苦難,才能最終彼此攜手合一。」
「但我覺得你有心事。」殷素素就如另一個同名的女子一樣,心思玲瓏。
想了想,朱富貴決定實話實說。
「素素,其實這並不是龍,或者羽蛇神的骸骨,而是一種動物的化石。」
朱富貴知道,美國西部是化石的高產地區,隨著越來越多的化石出土,殷人們遲早會發現,所謂的龍骨只不過是化石而已。
「化石?那是什麼?什麼動物能長得這樣龐大?而且它不是和你畫的五爪金龍一模一樣嗎?」
殷素素歪著腦袋,靠在朱富貴的肩膀上,她有些喝多了,頭有點沉。
其實是不是龍,對於殷素素來說根本無所謂。
反正她已經決定了,要和身邊的男人一起管理部落,一起在這片土地上尋找棲身之地。
殷素素的疑問,只是出於少女正常的好奇罷了。
「這應該是一種蛟鼉,或者你也能稱之為鱷魚。」
朱富貴已經知道這是什麼了。
當然不是他自己查資料得知的。
而是在系統中搜索到了一家化石商店,將拍攝的照片發在了討論區中。
光顧這家商店的買家很多都是古生物愛好者。
在朱富貴補充了化石出土的地點等細節之後,很快有大佬得出結論,這應該是產自北美,有著「暴龍獵殺者」之稱的帝鱷。
這種鱷魚生活在七千萬年以前的白堊紀晚期,有著不遜於霸王龍的巨大顱骨,體長可達十米以上。
雖然比大型霸王龍還是有所遜色,但其他小型的暴龍類,只是這種鱷魚的常規食物。
朱富貴原本理所當然的以為這是恐龍化石。
沒想到卻是一種以恐龍為食的巨大鱷魚。
也難怪會被大家一致誤認為龍骨了,畢竟很多學者認為,龍的主要原型就是鱷魚。
而且在七千萬年前,北美洲中部是被海道隔開的。
那時候,朱富貴腳下的這篇山巒還是河流湖沼密布的地區。
這種巨型的鱷魚高度水棲,巡遊在淡水河流與海道之間,捕食恐龍和海龜。
比起現代的鱷魚,它體態更長,四肢更短,這令他更像是傳說中的龍。
但朱富貴還是決定將真相告訴殷素素,至於她信不信,就不管自己的事情了。
少女嘴裡念念有詞,「世界上不可能有這麼大的鱷魚」,緩緩在朱富貴肩膀上睡著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