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峰現在有了吉他精通技能,這首《蘭花草》彈奏起來,真的有種殺雞用牛刀的感覺,如魚得水,刀切豆腐,非常的享受和簡單。
想他前世苦逼的練了好幾個月吉他,才勉強能彈唱幾首入門歌曲。而現在從吉他菜鳥秒變吉他大師,這感覺還真不是一般的酸爽。
李大志剛才一看賈琮調試吉他的架勢就知道是個高手,結果見到陳峰舉重若輕,手指看似非常簡單輕鬆的幾下撥弦,更是不由瞪大了雙眼。
李大志十五歲開始立志要當搖滾歌星,這些年一直苦練吉他,勉強也算得上是一個內行了。所以,內行看門道,一下子就看出了陳峰吉他水平的不凡。
「我從山中來,帶著蘭花草,種在小園中,希望花開早;一日看三回,看得花時過,蘭花卻依然,苞也無一個。」
前奏結束,陳峰馬上開始了自己的演唱,旋律非常簡單,但聽起來確實異常的舒服和朗朗上口。
陳峰的唱功只能說一般,但他吉他水平相當的高。而這首歌旋律簡單,卻也是非常的好聽。仔細一琢磨,這歌詞也寫得非常之好。
一小段唱完,李大志不由大聲叫了一聲好。
然後便又聽陳峰繼續唱道:「轉眼秋天到,移蘭入暖房,朝朝頻顧惜,夜夜不相忘;期待春花開,能將夙願償,滿庭花簇簇,添得許多香。」
第二段一唱完,李大志不由再次拍掌叫好,只是這次還有好幾個人跟著他一起叫好。
這時候酒吧里的客人雖然不多,但也有二三十個的樣子。陳峰一開始彈吉他的時候,他們就聽到了,本來也沒太當一回事。但接著一聽,不由個個都將目光集中到了他身上。然後大家都停止了喝酒談話,靜靜的聽陳峰彈唱。
第一小段他們沒叫好是還沒有反應過來,但第二小段一結束,他們總算是反應過來,紛紛跟著鼓掌叫好。
陳峰雖然是第一次當著這麼多人面彈唱,但他卻是一點都不怯場。他別的本事沒有,但臉皮卻是足夠厚的。更何況他現在吉他精通,是真正的吉他大師,而《蘭花草》在前世的世界更是傳唱了幾十年的經典歌曲。
除了演唱水平很普通之外,無論旋律、吉他、歌詞都無可挑剔。當然,更主要的是這首歌,這些土著們以前都是沒有聽過的。現在乍聽之下,都是感覺非常的好聽。都是發自內心的紛紛獻上自己的掌聲。
一曲歌罷,滿堂掌聲。
此時酒吧里的客人和工作人員都聚攏在了陳峰周圍,紛紛鼓掌叫好。
李大志更是興奮的滿臉通紅,使勁的拍掌,發自內心的朝陳峰豎了根大拇指,大聲道:「峰哥,牛逼。你這首歌太好聽了。這是民謠吧。歌好詞也非常好,聽著朗朗上口,流傳度非常高。還有,你的吉他彈得太好了。以後,我可要好好向你請教。」
「請教不敢當,我們大家以後有空相互交流吧。」
也有客人上前好奇問道:「哥們,你是這裡新請來的駐唱嗎?」
陳峰搖頭道:「不是。我是來找他玩兒的。他是這裡唱歌的。」
有客人認出了李大志,不由笑道:「是他啊。他確實是這裡唱歌的,不過,哥們你可比他唱的好多了。這首歌真是你原創的?」
陳峰肯定的點頭道:「這是當然。你們以前聽過嗎?」
「牛逼!」
「牛逼!」
……
幾個客人紛紛佩服。
這時,酒吧經理李達走了過來,滿臉微笑朝陳峰伸出手道:「你好,我是這裡的經理李達,不知如何稱呼?」
「你好,我叫陳峰。」陳峰跟他握了握手。
李達繼續說道:「你是小志的朋友,就是我們酒吧的朋友。不知道陳先生有沒有興趣來我們酒吧唱歌?一個小時兩百。怎麼樣?」
這個價格陳峰不懂,但比起他去做群眾演員,一天下來百來塊錢可要好多了。
只是,他現在的吉他精通只是暫時的,做完任務就要還給系統。最多做完任務後,才能獲得一個吉他初級技能。到時候,他可就沒有現在這水平了。
李達見陳峰不回話,還以為嫌價格低了,當即加價道:「那一小時300,你看怎麼樣?這個價格可不低了。當然,若是以後反響好,價格我們可以再商量。」
一旁的李大志這時候反應過來,勸說道:「峰哥,這價格可以了。蘭嶺街一流的駐唱一小時也就三四百。」
陳峰一聽居然一小時就有300,當即也心動了。至於以後吉他精通技能沒有了,那是以後的事情。眼下,這一小時300塊不賺白不賺。再說,只要系統任務不完成,他就繼續能夠擁有吉他精通技能。所以,只要晚些時間幫忙李大志成為駐唱歌手就行。
反正李大志還年輕,也餓不死。
「那好。我就試試看吧。」
李達再次露出笑容來:「那就這麼說定了。今晚你若是有空的話,就可以開始上班。」
「沒問題。」陳峰很痛快的答應了下來。
「那十一點半的時候,你就上台吧。」
「好。」
兩邊就這麼說定了。至於合同什麼的,陳峰沒提,李達當然也就沒有主動說了。因為這是現結的活兒,不可能簽合同。雙方都方便。
「峰哥,你真牛逼大發了。」李達一走,李大志便一臉崇拜的抓著他的手,激動道,「一過來就拿300,這可是一流駐唱歌手的待遇了。我有預感,你將來要火啊。能寫出剛才這首這麼好聽的歌。你一定要教教我,你是怎麼創作的?我之前也寫過幾首歌,但沒有一首讓我滿意的。還有,你吉他是怎麼學的,有什麼竅門嗎?」
看著李大志瞬時化身唐僧,還抓著他的一隻手,眼神熱切甚至帶著點狂熱,陳峰忍不住一把將他離自己越來越近的腦袋給按得遠了點,然後馬上站起身。
「行了。以後我們有的是時間交流。現在你帶我熟悉一下這裡,給我介紹介紹。」
「好嘞。峰哥,你這邊來,我跟你說說。」
李大志立即又化身了狗腿,熱情的帶著陳峰去熟悉舞台和酒吧,給他做嚮導和解說。
沒多久,陳峰就從他嘴裡將這彼岸酒吧了解的七七八八了。老闆姓劉,是個五十多歲的很有文藝氣息的老男人,背景很神秘強大。平時他不大來酒吧。酒吧的經營負責人就是剛才那個經理李達。
此外,酒吧主要有兩個固定駐唱歌手,一男一女。男的最受歡迎,只是最近過來演唱的時間越來越少。所以,現在晚上,一般都是那女的駐唱歌手唱的比較多。她一般十二點後才過來。
另外,也有臨時性質的表演歌手,不固定,就比如陳峰現在這般,雙方都很自由。酒吧若是覺得你不錯,下次可能還請你,甚至邀請你駐唱,直接簽合同有底薪工資。反之歌手也可以選擇酒吧。
李大志口齒清晰伶俐,倒是很有金牌解說員的潛質,幾分鐘時間就將這個彼岸酒吧給陳峰介紹了清楚。
最後,他才說道:「峰哥,該我上台唱歌暖場了。你聽聽看,待會兒你可要好好指導我一下。」
陳峰點頭答應後,這小子才急急忙忙的跑到台上去。
這小子說自己在酒吧唱歌倒也沒撒謊,只是做個暖場歌手,有沒有工資拿都有些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