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味餐廳。
臨近中午,二組的隊員約在了餐廳見面,一邊吃飯,一遍匯報工作,兩不誤。
五人要了一個二樓靠窗的包間,開著空調、關上門,喝著茶水,比辦公室里還舒服。
「大家別客氣,想吃啥點啥,今天我請客。」趙明拍著胸脯,大包大攬。
大家相處了一段時間,對趙明也有些了解了。
別看趙明年紀最小,家裡卻有錢,算得上是個富二i代,大家也就沒跟他客氣。
曾平點了一個干煸肥腸。
韓彬烤羊排。
田麗清炒菜心。
李輝毛血旺。
趙明點了一菜一湯,大鍋蒸海鮮、水餐丸子。
最後,又要了六碗麵條、五碗米飯、一盤餃子。
「趙明,你這一道菜,比我們幾個的菜加起來還貴。」曾平笑道。
「大家這幾天辛苦了,吃點好的補補。」趙明自己也嘴饞了,這兩天光顧著忙了,飯都沒吃好。
「趙明,你家是幹啥的呀?這麼有錢。」李輝跟個好奇寶寶一般。
「也沒幹啥,就是拆遷分了幾套房子,我爸媽做點小生意。」趙明攤了攤手。
「哦……」
大家露出一副,原來如此的模樣。
「你家這麼有錢,還當啥警察,跟著你爸媽做生意得了。」李輝打趣道。
「這事就說來話長了,我上高中的時候……」趙明來了興致,正準備話當年,被曾平打斷了。
曾平擺了擺手:「行了,等改天沒事的時候,咱們再閒聊,今天先說案情。」
「韓彬、李輝,你們兩個不是有線索嘛。」
「我來說。」李輝有些興奮:「曾隊,我今天跟彬子跟蹤於薇,您猜怎麼著,於薇打了一輛車……」
「你小子太磨嘰。」曾平打斷對方:「韓彬說。」
「我們採集了指紋,跟電腦上的指紋做了比對,完全吻合。」韓彬一句話,概述完了。
「啪!」曾平一拍巴掌:「這不就結了嘛。」
「既然指紋吻合,那就說明於薇用過電腦,很可能看過偷拍視頻,她也有作案嫌疑,要不要申請拘傳證?」田麗問道。
「要是肯定要的,但是……」曾平摸著下巴,欲言又止。
「曾隊,指紋對比上了,這不是好事嘛,還等什麼?」趙明有些不解。
「是好事,但案發時間已經過去了三天,咱們當著於薇的面抓走了於和峰,於薇已經有了警覺,有了防備,很有可能將證據都處理了,即便抓到她,沒有足夠的證據,也很難定案。」曾平說出了自己的擔憂。
韓彬了一口茶水「曾隊說得對,這個案件比較特殊,沒有留下指紋和DNA,能夠作為證據的就是視頻、照片、信封、U盤。」
「彬子,你昨天研究了一上午照片和視頻,有什麼發現?」李輝問道。
韓彬放下茶杯:「確實有一些發現,我個人覺得可以作為定案證據之一。」
「什麼發現?」田麗也看了視頻和照片。
「那幾張勒索照片,的確是從視頻中取材。」
「這個我也發現了,應該是視頻截圖。」田麗點點頭。
「不是視頻截圖,而是對著電腦屏幕,拍下的照片。」韓彬糾正道。
「這有什麼區別?不都是勒索照嗎?」趙明端著茶壺,給曾平、韓彬等人添茶水。
「如果是視頻截圖,可以用電腦直接傳輸到U盤上,U盤沒有指紋、或者直接扔掉,就很難作為證據了。」韓彬用手扶了扶杯子,繼續說:
「但照片就不一樣了,你們現在用什麼照相?」
「肯定是手機呀,除了一些攝影發燒友,這年頭誰會買照相機。」李輝回答道。
「照片跟視頻截圖不同,拍照的角度、光澤都是獨一無二的,照片也是獨一無二的,只要從於薇手機中找到受害人的照片,就可以作為關鍵的定罪證據。」韓彬說道。
「田麗學著點,這就叫專業。」曾平露出讚賞之色。
田麗露出一抹苦笑,之前這種技術性的活,都是韓彬乾的,只是因為照片比較特殊,才交給了田麗負責。
二組的人不多,但是分工很明確,田麗的優點不在這方面。
別看田麗是女人,很能下得了辛苦,經常分擔一些瑣碎的工作。
找領導簽字、局裡的章、列印報表、拿卷宗、開換押證、去法院拿判決書等等。
都是田麗和趙明在跑腿,李輝有時候也會分擔。
韓彬初到刑警隊,也幹過一些跑腿的事,後來因為刑偵技術過硬,被組長曾平看重,就跟這些瑣事拜拜了。
案子有難度,韓彬負責攻堅,沒了案子,韓彬就休息。
對於這種分工,韓彬也很滿意。
跟玩遊戲一個道理,總得有人打輔助,才能有良好的輸出環境。
「咚咚。」包間外響起敲門聲,眾人都不說話了。
服務員推門走了進來,開始上菜。
先上了三道菜、炒菜心、干煸肥腸、烤羊排。
曾平夾了一塊肥腸,品嘗了一番:「就是這個味,肥腸炒的焦焦的口感最好,再配上半斤二鍋頭,那個美呀。」
「曾隊,等哪天沒案子了,咱們幾個小酌幾杯。」李輝也是個愛喝的,沒任務的時候,就喜歡喝兩杯。
曾平笑了笑,服務員出去後,又開始討論案情。
「手機上有照片,的確可以作為關鍵證據之一,但是這個證據鏈還是不充分。」曾平放下筷子,分析:「只能說明她拍過照片,無法說明她跟勒索案有關。」
李輝思索了片刻:「今天早上,於薇是打計程車出門的,如果她去過安陽公寓,很有可能也會打計程車,可以拿著她的照片,去計程車公司問問,沒準會有線索。」
「這個主意不錯,如果能證明她去過現場,證據鏈會更加充分。」曾平說道。
「曾隊,我記得於和峰家裡,好像只有一台電腦。」韓彬話鋒一轉。
「怎麼了?」
「勒索信和照片,都是拷貝到U盤裡的,一般來說都需要電腦操作;第一封信,於薇可能是用於和峰的電腦寫的勒索信,並且將手機里的照片,拷貝到了U盤裡。」韓彬回憶了一下:
「第二封勒索信,是於和峰被抓、電腦被收走後,才放到受害人家的;那麼第二封勒索信,很可能不是在於和峰電腦里完成的,她會去哪完成第二封勒索信?」
「他男朋友家?」李輝猜測。
「我覺得,年輕人還是喜歡去網吧。」趙明提出了不同意見。
「我老嗎?」李輝反問道。
「別扯歪了。」曾平訓斥了一句,接著說「這不是什麼光彩的事,她應該不想讓自己的男朋友知道,去網吧的可能性更大。」
「網吧里有監控,如果她去網吧製作勒索信,很有可能會拍到。」趙明家裡雖然有電腦,但是有時候跟朋友約出去玩,還是會去網吧打遊戲,對網吧的情況比較了解。
曾平思索了片刻:「我從新調整一下任務,韓彬和李輝去計程車公司調查。」
「趙明和田麗去於薇家附近的網吧調查。」
「我下午回局裡,給鄭隊匯報一下情況,申請搜查證和拘傳證。」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