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君自打握草之後,相貌和身材的變化不算小,但是不管怎麼變,大致的輪廓是變不了的。
女孩兒前天進鴻捷會所,就是隨便玩一玩,對於接待過自己的服務員,卻多少也有點印象。
她心裡存疑,所以這麼問,馮君笑著搖搖頭,「恐怕你是記錯了吧?」
女孩兒盯著他看了好一陣,才若有所思地搖搖頭,「我的記性沒那麼差,你真不記得我了?」
馮君怎麼可能忘記她?雖然嚴格來說,他印象最深的,是那個沒怎麼動手的黃衫女孩兒。
那個女孩兒身高也近一米七,身著淺黃短袖衫,淺黃的及膝公主裙,長發飄飄眉目如畫,美得令人沉醉,卻又清麗脫俗,讓人忍不住生出「可遠觀而不可褻玩」的感覺。
主要看氣質,說的就是那種感覺……好吧,就算不看氣質,她依舊可以傾國傾城。
錦上添花的,是那份遮擋不住的青春氣息。
以劉樹明那廣雜的食譜,都不敢對黃杉女孩兒不敬,他只是對女孩兒的同伴動手動腳,卻被四女群毆了一頓。
馮君是個自視很高的人,對上那個女孩兒,也難免自慚形穢。
他心裡非常清楚,這樣的女孩兒,不是他所能擁有的——好吧,起碼在當時,沒有獲得奇遇的他,沒資格擁有那份美麗。
就算擁有了,也是暫時的,無法長久。
此刻對於面前女孩兒的提問,他收回那些遐想,淡淡地一笑,「抱歉,你肯定記錯了,我沒有見過你。」
女孩兒地看了他好一陣,才遲疑地點點頭,「好吧,不管怎麼說,今天是你救了我,現在……我能麻煩你件事嗎?」
馮君沉吟一下,然後點頭,「如果不是太複雜的事,倒無所謂。」
憑良心說,這廝的回答有點煞風景,對方終究是個二十出頭的女孩兒,相貌也能跟小李媲美,熱褲下一雙修長的大白腿,更是令人心潮澎湃,而他竟然擺出一副「我很忙」的架勢。
女孩兒的臉也微微一變,顯然覺得有點傷自尊,不過對自己的恩人,她也沒有計較,「咱們一起去派出所報案,你不但救了我,還是目擊證人。」
「報案?」馮君聽得一嘬牙花子,「你這包里有多少錢?兩千塊以下不可能立案。」
哥們兒這麼說,還是客氣的,兩千塊的立案標準,指的是既遂,你這……只是未遂!
女孩兒一拍自己的包包,傲然地發話,「我這個包就值兩千八,你說呢?」
還是個小富婆啊,馮君想到自己的新手機也才兩千六百九十九,心裡忍不住有點……那啥。
當然,他不會無聊到去嫉妒一個小女孩兒,所以他微微一笑,「人家是沖錢去的,不是沖包去的,這個可是算不進去。」
確實,現在的賊太可恨了,他在南方打拼的時候,坐長途客車也遇到過小偷。
當時他是接連工作了二十多個小時,著急趕回去,在車上打了個盹就被偷了。
錢丟了五百多,但更令他鬱悶的是,價值三千多的西服被劃了一個大口子,不能穿了。
當時他那個心疼啊,要是可以跟小偷商量的話,他寧可交出那五百塊錢——得,我睡覺被偷那是活該,但是您放過我的衣服成不?可憐我就這麼一身撐門面的。
這小女孩兒若是真的被賊偷了,包包基本也是附屬品,小偷在意的是裡面的財物,警察也未必會把包包算在內。
女孩兒卻是搖搖頭,很有自信地表示,「切,不報案,我照樣抓得住那傢伙,只不過,走一走流程畢竟好一點。」
馮君愕然地看著她:「那就是說,你包包里的物品,真的不值兩千塊?」
女孩兒的臉微微有點發紅,「我卡里可不止兩千塊,還有手機……我說,沒人告訴你,你的思路很奇怪嗎?」
馮君眨巴一下眼睛,緩緩搖頭,「我已經幫你忙了,證人就不做了,我很忙的。」
說完之後,他轉身就走,「非常抱歉。」
「喂,」女孩兒在身後叫他,「那個誰,我可以給你錢!」
我是拿錢就能收買的嗎?馮君心裡暗哼,你真是小看人。
然而,他的腳步終究停頓了那麼一下,然後才快步離開——沒辦法,人窮志短啊。
第二天八點左右,馮君正在鴻捷會所里練推力,大門外走進來幾個人,沒過多久,一張臉就出現在了他的頭上,正是昨天那女孩兒,她的身邊,還有兩個警察。
女孩兒居高臨下看著他,嘴角露出一絲得意的微笑,「你是不是以為,我找不到你?」
「唉,」馮君將槓鈴放下,緩緩站起身來,愁眉苦臉地發話,「我說,又不是我搶了你的包……你至於這麼耿耿於懷嗎?」
女孩兒直勾勾地盯著他,一本正經地發話,「你昨天笑話我窮。」
「沒有,」馮君搖搖頭……被女人記恨上,尤其是小心眼的女人,真的是很要命。
他很堅決地否認,「我連兩千多的包包都買不起,哪裡有資格笑話你?」
女孩兒再次咄咄逼人地發問,「那你為什麼不願意做證人?」
馮君很無奈地一攤手,「我都說了,美女……我很忙的,要生存,要工作啊。」
「你說謊,」女孩兒盯著他的眼睛,大大的眼睛一眨不眨,「你敢說你不認識劉樹明?」
她的眼中,流露出一絲隱約的得意,像是老師抓住了作弊的學生。
其實,找到這個傢伙,她還是下了一番功夫的,通過調取天網記錄,她辨識出了此人,然後又順藤摸瓜找到了鴻捷會所。
接下來的事就不用說了,她終於想起,前天自己曾經來過這個會所。
而接待自己一行人的小弟,就是這個出手的傢伙。
然後她的記憶徹底甦醒,就想起那個堵截自己的傢伙,好像也是鴻捷會所的人,雖然那廝蒙著面,大致的體型是不會錯的。
堵截自己的,和解救自己的,居然是同事,這件事……應該不那麼簡單吧?
馮君怔了一怔,知道掩飾不過去了,很痛快地點點頭,「我認識。」
「他今天似乎沒來,」女孩兒斜睥著他,「他知道我會找過來?」
您這智商……似乎有點欠費,馮君無奈地一翻眼皮,「他頭破了,當然不能來。」
女孩兒愣了一下,才又出聲,「好吧,咱們先不說他……他蒙面搶劫,是想替你製造英雄救美的機會嗎?」
您這腦洞……也該進補一下了,馮君越發地無奈了,「你沒那麼漂亮吧……好吧,他那天搶了我的接待業務,你還指望他會幫我忙?他是會所的教練,我只是服務員啊。」
一個女警察有點看不下去了,厲聲發問,「你既然也認出他是劉樹明了,為什麼不告訴受害人,而且還拒絕作證……你知道什麼叫包庇罪嗎?」
馮君猶豫一下,一攤雙手,很光棍地回答,「我們是同事,總要考慮公司形象,雖然公司對我也不怎麼樣,可老總還算講理,對我……比較賞識。」
頓了一頓,他又問一句,「再說了,劉樹明的犯罪行為,只能算未遂吧?」
女警不以為然地冷哼一聲,才待發話,只聽得不遠處一個聲音響起,「呦,穿著警服來我們會所,這是……打算搞個警民共建的健身場所嗎?」
圍觀的會所員工和客戶閃開一條縫,一名美艷的高挑婦人走了過來。
來的正是會所的總經理張衛紅。
女警也知道紅姐的大名,她略帶一點無奈地回答,「紅姐,我們是在辦案。」
「警察辦案,我們當然支持,」紅姐的臉上,掛著淡淡的微笑,然而,那是公式化的笑容,是拒人千里之外的笑容,「但是……是不是穿便衣會更好一點?」
這個要求看起來過分,卻很符合時下的市場認知,鴻捷會所號稱文化公司,但本質上還是服務行業,搞服務業的,最煩警察上門了。
別說KTV、影院、賓館這些娛樂場所,就連飯店、古玩店,也見不得警察穿著制服上門——誰知道傳出去,會變成什麼樣子呢?
女警眉頭一揚,似乎是有點不耐煩,但是最終還是耐心地解釋,「紅姐,這個案子涉及報復傷人,走正規程序……對我們好,對會所也好。」
她的話里,明顯有未盡之意。
「我知道,」紅姐點點頭,然後一揚下巴,淡淡地發話,「把那個混蛋帶過來。」
兩名精壯的漢子架著劉樹明,出現在大家面前,劉教練的頭被剃成了陰陽頭,纏了厚厚的一圈繃帶,整個人也無精打采,仿佛是打了敗仗的士兵一般。
「人我已經控制住了,」紅姐面無表情地發話,「我們會所對打擊社會醜惡現象,絕不手軟,但是不屬於我們的責任,我們也不會承擔。」
「這就好,」另一名男警察點點頭,與他的同事相比,他的態度要和藹很多,「非常感謝你們的配合……那我們現在帶人走了。」
紅姐遲疑一下,還是出聲發話,「現在這裡了解一下情況好嗎?大家先搞清楚,我們公司在這件事裡的責任……會所里的事還是比較多。」
也就是大名鼎鼎的鴻捷老總,敢跟警察這麼說話,換個人還真不敢這麼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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