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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恐怖的進度

2024-08-16 13:22:09 作者: 總有刁民想愛朕
  「另外,我要說明一件事。69🅂🄷🅄🅇.🄲🄾🄼」

  布魯克林話鋒一轉,指向身旁的胖子警察。

  「從我被兩名巡警非法扣押後,一直到今天早上,沒有人向我宣讀米蘭達忠告,沒有人幫我明晰我的權利。」

  「我被關在NYPD的1號審訊室內,除一名警察朋友來探望過兩次外,不被允許跟任何人聯繫。」

  「我認為這是非法囚禁。」

  「並且我身邊這名警察先生,他曾多次對我實施暴力,包括但不限於推搡、辱罵、歧視性言語、嘲諷等方式。」

  「這完全不符合程序公證法。」【注1】

  「長達20個小時的關押,對我的身心造成了非常嚴重的打擊。我可以授權公開一部分我的心理諮詢記錄,以供查詢。」

  原主人小時候被人欺負,關在衣櫃裡一整晚,患有很嚴重的幽閉恐懼症,這是事實。

  布魯克林說完,他身邊的胖子臉色大變,惱怒的推了他一把。

  「你不要亂說!」

  這一刻,布魯克林好像林妹妹附體,順勢朝另一邊倒去。

  他的身體推動桌椅,發出一連片的吱呀聲,他本人則弱不禁風的倒在地上,臉色慘白,一副強忍疼痛的模樣。

  ——從昨天下午到現在,他只吃了一餐,早餓得不行了。

  胖子這一舉動簡直有口難辨,他舉著雙手,吭哧吭哧半天,一句話也說不出來,他瞪大眼睛,死死地盯著布魯克林,一副恨不得生撕了他的模樣。

  安娜法官連忙指揮法警將胖子拉開。

  「你這個狡猾的黃皮猴子!你是小姑娘嗎!你這個混蛋!!」

  胖子被兩個人架著,不斷後退,他掙扎著,嘴巴里惡毒地咒罵著布魯克林。

  布魯克林一言不發,在法警的攙扶下起身,指了指椅子,在獲得安娜法官的許可後,一屁股坐下。 謁演

  胖子的聲音已經聽不見了,他已經被被人拖出法庭。等待他的,將是內務部的調查。

  在聯邦任何部門,被內務部盯上,不死也得脫層皮。

  胖子這樣明顯具有前科的人,很容易調查。發生在布魯克林身上的事情只是個引子,

  布魯克林相信,如果NNYPD內務部最近比較閒的話,他的案子還沒結束時,胖子就已經因瀆職跟種族歧視被送進監獄了。

  在聯邦,倍送進監獄的警察,通常下場都不是很美妙。

  布魯克林坐在那裡低著頭,一言不發,腦海里思考了一下胖子不受到懲罰的可能性,微微彎了彎嘴角。

  他最喜歡對付這種四肢發達頭腦簡單的貨色了。

  另一邊的檢察官則臉色難看,低頭在筆記本上飛快記錄著什麼。

  如果布魯克林所說為真,如果警察真的沒宣讀米蘭達忠告,法院將可能會撤銷對布魯克林的全部指控!

  因為從逮捕布魯克林那一刻開始,往後所有的一切都可能不合法!

  即便法院不會撤銷,在後續庭審當中,這件事也會讓原本鐵證如山的案件恒生波折。

  這是非常嚴重的司法漏洞!


  可憐的胖子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即將面對什麼。

  「法官閣下。」

  休息了一下,緩解了低血糖帶來的眩暈,布魯克林再次開口。

  「儘管他們沒有宣讀米蘭達忠告,但本案關係到我個人的名譽及職業生涯,我可以不追究這一點。」

  「賽琳娜的死亡固然令人惋惜,但我不想背負莫名其妙的謀殺指控活著,我不是米蘭達。也不想再出個布魯克林忠告。」【注2】

  說完,布魯克林側頭看向原告席,見檢察官也在朝這邊看過來,他禮貌地點了點頭。

  他這麼做自然不是所謂的大度或聖母,而是因為米蘭達忠告對他可有可無。

  因為他根本沒有接受審訊!

  就算他追著不放,最多也就是追究胖子,甚至整個紐約警察局的責任。對他的案件並不會起太大作用。

  與其如此,還不如賣個好,換取檢察官的好感,博一個公正的美名。

  這起案件是昨天下午兩點案發的,到現在才二十個小時,案件資料更是昨天晚上才移交到地檢署的。

  布魯克林不相信檢察官能一個晚上看完全部資料!

  他就是在賭,賭檢察官不知道資料里沒有他的審訊記錄。

  用一份不那麼重要的米蘭達忠告換取檢察官的好感,可以讓檢察官在稍後的保釋環節高抬貴手,在更後面的庭審環節出其不意。

  甚至就算他最終輸了,檢察官也是有權向法官提出減輕判罰的建議的。

  更不要說還有認罪協議跟辯訴交易,這些都是要看檢察官臉色的……

  檢察官見布魯克林頷首,微微一愣,有些僵硬地點了點頭,算是回應。

  「我們沒有意見。」

  檢察官沉聲說道。

  安娜法官示意書記官記錄在案,隨後開口問道

  「被告是否有保釋請求?」

  「有。」

  「法官閣下,我本身就是一名法官,我的事業就在這裡,即便我現在被懷疑與賽琳娜的死亡有關,參議院依舊沒有撤銷我的職位。」

  「更何況,我剛剛說過,人不是我殺的,為了自證清白,我甚至願意忽視警方的疏忽。」

  說完,布魯克林看向檢察官。

  檢察官果然如他所料,並沒有第一時間反駁,而是有猶豫了許久,最後開口道「檢方沒有其他意見。」

  看吧,這不就用上了!

  安娜法官思考片刻,有了決定。

  「被告被指控的是極其嚴重的一級謀殺案,但考慮被告個人,及案情尚不明確等因素,保釋金定為5000美金,現金或通過保人公司代繳」【注3】

  DuangDuang!

  布魯克林鬆了口氣。

  保釋金的多寡代表著法官的某種傾向性。

  保釋金多,甚至不允保釋,意味著法官傾向認為被告有罪,甚至是對被告有一定惡感。

  保釋金少,甚至無保釋金,意味著法官傾向認為案件另有隱情,至少是對被告有些好感。


  布魯克林與安娜法官不熟,對她不了解,但從保釋金金額來看,至少到目前,她來主審案件,對自己是有利的。

  法官傾向自己,檢察官也有些微好感,這會讓他的庭審好過很多。

  這麼想著,布魯克林剛準備起身離開,就聽到安娜法官又開口了。

  「請原被告雙方提交證據清單。」

  布魯克林猛地抬起頭,驚駭地望向安娜法官。

  這不對!

  非常不對!

  布魯克林慢慢低下頭,隱藏好自己的情緒,他強迫自己冷靜下來。

  提交證據清單通常是在答辯後十日內提交即可,很少有答辯後立刻要求提交的。

  證據清單作為後續開庭雙方抗辯的最直接的陣地,是一場官司的重中之重,庭審中,控辯雙方全程都是在圍繞證據清單展開的。

  簡單來說,庭審就是雙方交替公布證據,然後圍繞證據修正「故事」,使「故事」在符合己方利益的前提下更貼近真實情況。

  最終由陪審團判別雙方誰的「故事」講的更真。

  海洋法系的庭審,其本質就是「講故事」,雙方比的就是誰的「故事」更真。

  而故事更真的前提,就是依託於證據清單!

  儘管司法程序上允許雙方在庭審抗辯時,隨時可以提交新證據,但那往往是作為奇招使用的。

  一個有大綱,有伏筆,精心雕琢的故事令人信服,還是想到哪兒說到哪兒的故事令人信服?

  布魯克林快速回想著過往。

  案件是二十個小時前發的,現在已經進行到提交證據清單的環節了,這種推進速度,實在恐怖!

  到底是怎麼回事兒?

  員工內部隱形福利就是這恐怖的程序進度嗎?

  眼看著檢察官在一堆文件里翻找,最終拿出本清單,舒著氣遞交上去,馬上就要輪到他了。

  怎麼辦?

  註:

  1、程序公證法(due process):指一種法律程序,旨在保護個人權利,如知情權、聽證權等,也稱due process of law,due crouse of law。

  2、米蘭達案:這是一起真實的轟動全美的案子,米蘭達綁了一個女孩並實施了QJ,事後被警方抓到後也供認不諱,但在服刑期間多次寫信給最高法院上訴,稱自己招供是被迫的,警察最終米蘭達被無罪釋放。這直接促成了赫赫有名的米蘭達忠告的誕生。也讓美國的司法程序變得極其繁瑣與複雜。米蘭達忠告的核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訊問時,有保持沉默和拒絕回答的權利。在美國,明面上的司法程序時,如果警察逮捕你是沒有宣讀米蘭達忠告,後續一切審訊內容都將無法作為證詞使用。當然,實際情況大家都有所耳聞……

  3、一級謀殺的確是一個普通人能犯下的為數不多的重罪了。一級謀殺的意思為:故意且有預謀殺人或重罪犯罪中致人死亡或致使多人死亡,一級謀殺罪名一旦成立,通常會被判死刑或無期徒刑。這與同樣殺人的二級謀殺簡直是天壤之別,二級謀殺通常只有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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