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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危險的檢察官助手

2024-08-16 13:22:11 作者: 總有刁民想愛朕
  案發第四天。

  上午九點, 10號法庭。

  全體起立,安娜法官一臉嚴肅地入場,宣布庭審繼續。

  法官助理宣讀著法庭秩序。布魯克林則看向了原告席。

  今天的檢察官隊伍多出一個陌生人。

  那是個精幹的老頭兒,有些禿頂,穿著剪裁得體的正裝,坐在科爾森身旁,神情專注。

  老頭兒似乎感受到了布魯克林的目光,轉過頭來與他對視一眼,沖他微微點頭。

  「我是檢察官助理,本·斯通。」

  老頭兒起身做了個簡短的自我介紹,然後代替科爾森起身發言。

  「法官閣下,檢方提請43號證物。」

  布魯克林翻了翻檢方的證據清單,正襟危坐。

  43號證物,是一把刀,一把插在死者腹部的刀。刀上有布魯克林的指紋。

  這個本·斯通給布魯克林一種很危險的感覺。

  他應該就是科爾森背後出主意的那位「高人」。

  在發現血跡沒有起到作用後,當機立斷,不再繼續糾纏,捨棄血跡,準備提請下一個大殺器。

  單從魄力上來看,科爾森就照這位差了十萬八千里。

  昨天休庭時,科爾森還在冥思苦想,不甘心放棄血跡,想要繼續圍繞血跡做文章,與布魯克林繼續糾纏。

  今天本·斯通就出現了,並且當機立斷地捨棄了血跡,開闢新的戰場。

  安娜法官准許了本·斯通的請求。

  刀子被裝在證物袋裡,送到本·斯通手上。

  他提著證物袋慢悠悠地轉了一圈,讓每個人都看清楚。

  刀身上還凝固著深紅色的血漬,褐色的刀柄上則有幾道血手印依稀可見。

  「我們從刀柄上提取到大量指紋,經過比對,指紋大部分屬於死者。」

  斯通來到陪審席前,說道。

  他的發言與科爾森截然不同。他發言時語調不快不慢,自帶一股自信從容,讓人不由自主地信服。

  「另一部分則與布魯克林的指紋吻合。」

  「我們對刀柄上的血手印進行了比對。也與布魯克林相吻合。」

  「不僅如此,我們通過刀柄上殘留的痕跡進行了模擬,發現兇手是反手持刀,也就是這樣。」

  他掏出一支鋼筆,用右手握住,鋼筆大部分埋沒於手掌之間,只有一小部分從尾指後露出。

  本·斯通反握著鋼筆,突然朝自己腹部刺去。

  「就像這樣。」

  「這與死者身上的傷口相吻合。」

  布魯克林靜靜地聽著本·斯通的發言。˜」*°•.˜」*°• 69shux.com •°*」˜.•°*」˜他並沒有因為本·斯通露出這麼明顯的破綻而沾沾自喜——

  本·斯通最後的動作,是自己握著鋼筆,往自己腹部刺下的。

  這實際上並不符合檢方的說法,反而更貼近布魯克林的「死者系自殺」的推論。

  布魯克林不認為本·斯通會留下這麼明顯的漏洞給他。


  「我們將兇器與死者腹部的傷口進行了比對,經過大量試驗,我們發現,如果死者自己反握兇器自殺,造成的創口應該成一定角度的傾斜。」

  「但驗屍報告顯示,死者腹部的創口是平直的。」

  他轉身拉起科爾森,自己站在科爾森身後,雙手從腋下穿過,握住鋼筆,朝科爾森腹部刺下。

  「如果自己動手,手臂會有很長一段富餘,為了方便發力,手臂必然會彎曲,這將直接造成刺入的創口產生一定的角度。」

  「如果像這樣,懷裡抱著人動手,手臂富餘的長度可以通過雙方的距離進行調節,便於找到合適發力的長度,造成的創口更平直。」

  演示完畢,他鬆開科爾森,站在原告席上,最後總結道

  「從兇器及創口可以看出,死者要想自己造成這麼平直的創口,她需要重複自殺許多次,才能找到合適的角度。」

  本·斯通最後看了一眼被告席,款款坐下。

  布魯克林立刻站了起來,連安娜法官維持法庭秩序的機會都不給,直接開口。

  「我昨天說過,刀柄上的痕跡是為了搶救死者時留下的,但在我準備拔出刀時,確認死者已經死亡,所以我放棄拔出刀子。」

  他必須立刻發言。

  在本·斯通發言完畢後,現場已經響起不小的議論聲,陪審團們甚至有不少人在自發地模仿他的動作,然後跟相鄰的陪審員交流意見。

  如果他不立刻發言,將局勢扭轉的話,本·斯通的推論將持續深入人心,在所有人腦海中留下印象,到那時他說什麼都晚了。

  這與昨天不同。

  昨天是科爾森告訴他們是怎麼回事兒,人對別人的描述往往印象不深。

  今天是陪審團自發地跟隨本·斯通的講解,自己實驗得出的結論。人對自己試驗探索出的結果可要印象深刻的多。

  布魯克林從桌上拿起一張紙撕成五份,其中四份用鋼筆做下記號,一份則空著。他將五張紙團成一團,捧在手心。

  「我這裡有五張紙,其中四個紙團上留有記號,一個紙團則是空白的。」

  他捧著紙團來到陪審席,伸到40號眼前。

  「挑一個。」

  40號選了一張展開,上面有一團黑色的墨跡。

  「從概率學角度分析,選到有記號紙團的概率是4/5,選到空白的概率是1/空白的概率遠遠高於記號。」

  「看,這位先生選到的就是帶記號的。」

  他將墨跡向眾人展示後,重新團起,將五個紙團混合後,來到39號面前。

  「選一個。」

  這次依舊是帶記號的。

  他不斷重複著,很快大半陪審團都選擇完畢,他們所選的紙團無一例外,全是帶墨跡的。

  布魯克林來到1最後一位陪審員面前。

  「選一個。」

  9號陪審員隨意拿起就近的一個紙團展開。

  裡面空空如也。

  「看來我們的9號陪審員很幸運。」

  布魯克林向大家展示空白的紙團。

  「這個小遊戲中,選到記號的概率是空白的4倍。」

  「我想很多人都買過彩票。根據概率計算,雙色球中獎的概率為1/,也就是0000056%。」

  「如果你每天都買,命中一次一等獎平均需要1180年。」

  「1180年,女士們,先生們。人類的壽命能有它的1/10就很了不起了。」

  「可為什麼我們還是能經常聽到有人中獎?」

  「每個幸運的一等獎獲得者都有1180歲嗎?」

  「我們之所以稱呼他們為幸運的傢伙,不正是因為他們選中了1/的概率嗎?」

  「本案同理。」

  「我想只要存在可能,就不應該將它排除,理由僅僅是可笑的『它是小概率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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