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德克斯特的反應,布魯克林露出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
他誇張的攤攤手,然後拍了拍德克斯特的肩膀,這讓德克斯特感到不適。
「得了吧,德克斯特,你不會真相信什麼宿命,什麼殺戮基因吧?」
「你不會真以為一切都是上帝的安排,苦難都是上帝對你的懲罰吧?」
「連個伊甸園都治理不好,上帝管的也忒寬了。」
布魯克林指了指自己的胸口「我是一名法官,你知道的,德克斯特。如果你堅持認為自己就是邪惡的,有罪的的話,那麼現在我宣布你無罪。」
布魯克林動作浮誇地模仿者神甫布道的樣子,神神叨叨地對德克斯特說道。
「我一直覺得你應該早點兒去找我,跟我合作。」
「你看,我是一名法官,你只殺逃脫法律制裁的人。」
啪——
布魯克林一拍手「咱倆這不是一拍即合嘛。我可以直接告訴你哪些人逃脫了法律的制裁。」
「我在法庭上無法懲罰的人,你可以在他離開法庭後去懲罰。」
「這樣多好。省得你自己辛辛苦苦調查,還容易選錯目標。還記得你是怎麼盯上我的嗎?我可沒逃脫法律制裁。」
布魯克林亂七八糟的零散著說了一大堆,直到德克斯特明顯開始不耐煩了,這才在打發哈里森去給自己買第三杯咖啡後扯到正題上。
「我不認為你有病,更不相信宿命,我認為你應該去看心理醫生,當然,你不會願意這麼做的,因為你不相信心理醫生,你以為自己害怕的是秘密暴露出去,優秀警員德克斯特·摩根是灣區殺手這件事。」
「但實際上你怕的的根本不是秘密暴露,如果你真的怕它,為什麼我還活得好好的?」
「現在哈里森被我支走了,如果你想動手,最好快點兒。」
說完,布魯克林閉上眼,仰著頭,一副方便你割喉的模樣。
等待片刻後重新睜開眼,德克斯特站在他面前一動不動,並沒有動手。
「看吧,你根本不想殺死我。」
「你怕的其實是你這麼想的原因。」
布魯克林意有所指地說道。
果然,話剛說完,德克斯特看向他的目光立刻變了。
那種冷漠的感覺,讓布魯克林懷疑自己現在是一塊死豬肉。
「不用這麼看著我。」
「事實證明我說的是對的。你真正害怕的是暴露內心,而不是暴露秘密。」
「我一提到這個,你立刻就像殺了我了,你自己應該比我清楚我說的對不對。」
見德克斯特不說話,也沒有動手,布魯克林這才繼續往下說。
「我知道你不會去看心理醫生,但麗塔死了,你遲早會被仇恨跟你認知里的嗜血吞沒,然後重操舊業。」
「而那時候,你可能會被仇恨所吞沒,因為麗塔的死亡,你可能根本不會遵守殺人準則了。」
「與其讓你這麼個危險分子變成殺人狂魔,肆虐紐約,屠殺無辜,最後被逮捕,我們在法庭上再相見,不如讓你做一些有意義的事。」
「每天我會讓人給你一份當日逃脫法律制裁者的名單,上面會標註他們的實際罪行跟品性,動不動手,怎麼動手,你自己決定。我只負責提供名單。」
「將來有一天你被弗蘭克抓住了,也跟我沒關係,我只是出於對救命恩人的信任,向他泄露了一些不重要的機密而已。」
「怎麼樣,德克斯特,要不要做?」
頓了頓,布魯克林又想到了德克斯特的兒子哈里森,哈里森在這起案件中的遭遇跟德克斯特如出一轍。
不,是比德克斯特還要慘。
德克斯特至少有哥哥保護著,並沒有受到太多刺激,真正受到大刺激的是他哥哥。
現在哈里森就跟他哥哥差不多。
坐在母親的血泊里,眼睜睜看著母親被傷害,死亡。
渾身都是母親的血,跟母親的屍體相處一室。
德克斯特會不會擔心哈里森呢?
他現在不擔心,以後也會不擔心嗎?
跟麗塔結婚這幾年已經證明德克斯特不是個冷淡的人,他的感情來的比大多數人都要濃烈而熱誠,他一樣有感情,會渴望被愛,渴望被需要,會傷心,憤怒,會開懷大笑……這個好像沒有。
「我可以嘗試著幫你治療你的病,我沒有行醫資格,但我在心理學領域的研究比所謂的心理醫生要強得多。」
「當然,你可以選擇,這並不是強迫,我只是比較擔心你,也擔心紐約市民的安全。還有那麼一丟丟出於對那個晚上你沒有把我丟在那裡一走了之的報答。」
「你不用現在給我答覆,可以先好好想想,明天之前,我的承諾都有效。」
說完,布魯克林嘀咕著什麼『買個咖啡怎麼要這麼久』之類的抱怨,轉頭去尋哈里森去了。
車鑰匙都在哈里森身上,不找哈里森,他想走都走不了。
灣區殺手的殺人法則是簡陋的,唯心的,不準確的。
這其中有太多空檔可以鑽了。
聽說麗塔被殺,布魯克林第一反應就是灣區殺手要復出,第二反應就是要不要把希瑟·格肯,軍方代表團,馬克·米萊他們送到德克斯特手裡?
這將是非常絕妙的主意,他們本就符合灣區殺手的殺人法則,被灣區殺手殺死也算合情合理吧?
時隔三年,再次單獨面對灣區殺手,布魯克林已經沒有原來的緊張更惶恐,儘管與三年前相比,現在的他更符合灣區殺手的殺人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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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的路上,哈里森對德克斯特的事一言不發。
他又不是真的傻子,布魯克林三番兩次地支開他,一定是有什麼不方便讓他聽到的話要跟德克斯特說,他之所以還會頻繁回去,『沒眼色』地打亂布魯克林,是因為他的本職。
他是布魯克林的保鏢,他需要保護布魯克林的安全。
順著布魯克林的意思,他讓離遠點兒就離遠點兒,讓離近點兒就離近點兒,當然可能更容易獲得信賴,但卻也無法完成本職工作,這樣的信賴只是基於『聽話』的基礎上形成的,很短暫,很容易消散。
相反,哈里森裝傻充愣一樣的頻繁出現,好像無視布魯克林的暗示一樣,也要確保布魯克林時刻處於視線之內,時刻保持安全狀態。
這樣看似憨傻,不夠『聽話』,實則將自身的專業素養盡顯無疑。
相比起『聽話』,顯然專業性更容易持久。
哈里森可不是真傻。
…………
今天是布魯克林難得一見的一次,能夠按時下班回家。
他在路上順便買了魚跟五花肉。
安妮中午給他發過消息,晚上會留瑪蒂爾達在家裡吃飯,不用太特殊,就像普通朋友一樣對待即可。
布魯克林也就沒買太多菜。
剛進門,就看見安妮跟一個微胖的女人坐在沙發上聊天。見布魯克林跟哈里森進來,瑪蒂爾達顯得有些侷促。
好在安妮拉著她站了起來,主動承擔起介紹的任務。
「布魯克林,這是瑪蒂爾達。」
「瑪蒂爾達,這是我的丈夫,布魯克林。」
安妮笑著簡單介紹完,挽住布魯克林的胳膊道「我們剛剛在討論瑪蒂爾達工作的事情。」
這話是在介紹聊天情況,但更多是對哈里森說的。
安妮側面打聽到,瑪蒂爾達做全職家庭主婦是哈里森的主意,儘管這跟前幾年他們的遭遇有關,哈里森是出於保護瑪蒂爾達的思考才做出這樣的安排,但現在他會怎麼想,誰都不知道。
安排瑪蒂爾達進入律所工作,目的是為了讓哈里森徹底跟他們綁在一起,不是『幫助女性站起來』,更不是把哈里森越推越遠。
主次還是要分得清。
哈里森沒什麼反應,他只是很奇怪瑪蒂爾達跟兒子納爾竟然都在這兒。
他沒有注意到安妮跟布魯克林雖然笑著,但目光全都集中在他身上,只是留下一句『你怎麼在這兒』後就接過魚去了廚房。
哈里森親自排查過這棟樓的每一個角落,對這個家,哈里森要遠比布魯克林跟安妮加起來還要了解。
走進廚房,熟門熟路地找出一個大盆,將魚倒進去,又找出一個盆,將五花肉倒進去,然後就出來了。
布魯克林正抱著個小男孩兒往樓上走,瑪蒂爾達跟安妮又手拉著手坐回沙發上,嘰嘰喳喳地低聲討論著什麼。
哈里森左右看了看,選擇朝布魯克林跟納爾的方向追上去,在上樓梯時還故意沖趴在布魯克林肩膀上的納爾做了個鬼臉,逗得納爾開心地笑出了聲。
布魯克林回頭看了哈里森一眼,臉上笑呵呵的。
他是真的喜歡納爾。
或許是愛屋及烏,因為納爾是哈里森的孩子,他對哈里森的觀感一向很好,所以連帶著也對納爾的觀感很好。
或許是因為自己快做爸爸了,父愛開始泛濫。對待人類幼崽的態度也從以前的膩煩到現在的寬容,以前覺得小孩兒吵,煩人,現在卻覺得小孩兒的一舉一動都很可愛。
相較於陌生的叔叔,納爾顯然更喜歡熟悉的父親。
沖哈里森咯咯咯地笑起來後,納爾就張開手往哈里森那邊夠。
布魯克林只能站在樓梯口,等哈里森追上來,把納爾交給他。
始終不怎麼說話的納爾在投入哈里森懷抱後,立刻在他臉上親了一口,咯咯咯笑著喊了聲『daddy』,然後趴在哈里森懷裡嘰嘰喳喳說著今天的經歷。
安妮阿姨給他準備的好吃的蛋糕,安妮阿姨給他買的變形金剛,安妮阿姨跟媽媽都不允許他看太多電視,她們自己卻在一直看,安妮阿姨跟媽媽都不允許他吃一整個冰淇淋,但安妮阿姨給他準備了一種很好喝的果汁……
………………
2020年2月1日,周六。
上帝似乎也知道今天是什麼日子,特意招來一片片鉛灰色的雲彩,遮蓋在紐約的上空。
今天的紐約甚至連風都沒有。有的只是凝重,壓抑,低沉跟悲傷。
街上已經隨處可見悼念死於雪城慘案的NYPD警員跟錢德勒·凱恩的痕跡,鮮花,蠟燭,照片,堆滿了幾乎每一個街角。
因為是周末,大多數人是不需要上班的,有人已經開始在組織集體紀念活動。
這跟遊行不同。
他們沒有什麼不滿的,只是想聚在一起,用自己的方式悼念死者。
如果硬要說的話,他們的不滿大概就是兇手還沒有落網,那群外來人還沒滾蛋。
——全紐約的人都知道,曼哈頓酒店來了一群跟紐約作對的混蛋。
不少紐約人曾徘徊在曼哈頓酒店周圍,想找個機會捅外來者兩刀。
真的有不少人願意這麼做。
在他們看來,住在曼哈頓酒店的這群外來者就是全紐約的敵人,誰能捅敵人兩刀,那就是城市英雄。
即便NYPD不得不逮捕他,法官不得不以故意傷人的罪名把他丟進監獄,他們也不怕。
這樣的人,在監獄不會遇到刁難,反而更可能受到保護。
NYPD為了防止出現意外,曾多次在曼哈頓酒店周圍勸阻過不懷好意的紐約市民。
這些人帶這個兜帽,雙手插兜,對NYPD警員客客氣氣的,面對警員的訓斥,他們也不惱,只是一臉的笑嘻嘻。
這些人多數跟NYPD的警員都認識。他們是前段時間大掃除行動里,因年齡問題被排除在『幫派分子』之外的人。
這些人現在被強制送進學校,每天過著苦不堪言的生活。
進監獄對他們來說或許真的是一種解脫。
這些人眼見曼哈頓酒店這邊偷襲不成,就將目標轉移到了曼哈頓酒店老闆頭上。
他們認為,曼哈頓酒店就不該接待這群外來者,全紐約人都應該共同進退,拒絕接待這群外來者,讓他們只能睡公園板凳,住在公廁里。
可惜的是,目前他們還沒找到曼哈頓酒店老闆家在哪兒……
對這些人的管理,是紐約市政廳正在考慮的一個很重要的問題。
這些人以前遊手好閒慣了,現在能把他們圈在學校里,已經是很不容易的事了。
可他們總有成年的那一天,總有畢業的那一天。
那時候該怎麼辦?
總不能等著犯罪,再抓起來,都進監獄裡吧?
未成年時不抓,等養到成年了再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