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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審判院是神聖的!

2024-08-16 18:05:14 作者: 別動我的
  第16章 審判院是神聖的!

  「你的女朋友應該很傷心吧?」

  李晨露出一副感同身受的樣子繼續說道:「這個張三一聽我這麼說,說話的語氣都變了,告訴我她女朋友最近精神不太好。」

  「大家可能不知道,農村和城市情況不太一樣,像這種審判院的傳票會直接寄到當事人的家中。

  而這件事情也是很快就在村裡面傳開。

  大家也都知道了她女朋友被人起訴了,甚至有很多人都在背後對她女朋友指指點點。」

  「在網上,還有人說她的女朋友只是想訛人家,被審判院起訴是屬於罪有應得。」

  「我就問他,你是怎麼想的,還要結婚麼,要不要把婚禮推遲一下?」

  說完李晨又換了一副表情:「這個張三一聽我這麼說,立刻就來了精神,說他一定會站在他老婆的立場,陪她一起面對這件事。」

  「我一聽他這麼說整個人都不好了,心想著你這小子也不上道啊。」

  「於是乎呢,抱著好兄弟幫幫他的想法,我又問了他一遍,還結婚麼?要不要把婚禮推遲一下?」

  說到這裡,李晨也是面帶笑容:「而這個張三也是終於明白了我所說的話是什麼意思,當即表態說婚禮暫時取消,先解處理好未婚妻被起訴的問題再說。」

  李晨露出了一個欣慰的表情:「我就告訴他,這才對嘛,魚和熊掌不可兼得,人家都到審判院都要起訴伱了你還在想著結婚?」

  「審判院是什麼地方,那是神聖的地方的阿,我們首先應該尊重他。」

  「一邊忙著結婚另一邊要積極準備審判院的事,兩邊跑到最後的結果是什麼?」

  「首先可以確定的是,他們的婚是肯定是結不好的。

  因為雙方都有心事,到時候呢也肯定是高興不起來,大家說對不對。

  與其是這樣,還不如先去解決自己被起訴的問題。

  大家說說,這件事到底能不能構成所謂的名譽損失。」

  李晨又把問題扔向直播間:

  「啥名譽損失,自己的化妝技術不行還不允許別人說了?」

  「他們要求精神賠償,那張三的女朋友是不是也能對他們要求精神賠償?」

  「主播,你說的是哪家化妝店,我馬上也要結婚了,提前說出來我好讓女朋友避雷。」

  ………

  李晨看了看直播間的回覆,開始自己的分析:「首先,我們先站到原告這邊,從他們的角度來剖析這個問題。

  第一,這個店鋪是和對方溝通過,並不是強行讓她在自己的店裡進行消費。

  這一點很重要,也就是說他給了消費者一個自由選擇的權利,並且退回了她的定金。

  你感覺我們店裡不好那你就去別的店鋪,這一點是沒有問題的。

  第二點,由於被告人單方面所造成的損失。

  咱就說人家的那個化妝師小姑娘,被同行指責,整個人精神都不好了,她有什麼錯?不就是化妝技術差了點麼。

  第二,商家也會因此被消費者嫌棄,不願意再來這家店鋪進行消費。

  這就是我們大家所說的避雷。

  以點帶面,整件事被迅速擴大。

  對他們的名譽也是確確實實造成了損害,這一是毋庸置疑的。」

  他的話音剛落,直播間瞬間爆炸:

  「不是吧,化得不好還不讓別人說了,我們連說話的權利都沒有了麼?」

  「如果這件事女生敗訴,誰還敢說真話?」

  「主播,你是不是收人家錢了,這麼替他們說話?」

  「原本還感覺你這個主播挺有意思,現在看來………取關了!」

  「在我們沒有見到事情的真相,是不能夠妄下結論。」

  李晨等了一會才繼續講述這起案例:「一件事情從過程、演變到最後的結果,真相到底是怎樣的,我們是否清楚整個過程?」

  「盲目的跟風,是擴大事情影響力的主要因素。」

  「張三的女朋友為什麼會收到審判院的傳票?店家為什麼會起訴這個消費者?」


  「因為他們本身也沒有去做什麼過度的事情,從嚴格意義來講,他是屬於被害的一方,這是毋庸置疑的。」

  「說句不好聽的,事情之所以演變成這幅模樣,和在坐的各位也脫不了關係。」

  李晨推了推自己的眼鏡,站在第三人角度上十分公正和理性的來拋解這個問題。

  「人在家中坐,鍋從網上來?」

  「我就因為在網上發了一句話,成被告了?」

  「好了,我們剛才所說的問題,是指拋開事實不談,只談因果。」

  李晨喝了一口茶水繼續說道:「事實是怎麼樣的呢?」

  「張三的女朋友在化妝店內進行消費,因為對方技術不好,得到效果不滿意這才想要到網上吐槽兩句。」

  「她一沒有指名道姓,二沒有扭曲事實,那她的行為也根本不會存在所謂的侵犯名譽。」

  「畢竟她的照片前後都是自己,要說侵犯也是侵犯了她自己的肖像權。」

  李晨笑呵呵的說道。

  「好一個拋開事實不談,我就說你沒這麼簡單。」

  「媽的,我都準備取關了,你給我來個反轉?」

  有些氣憤的網友,在看到他突然變了態度,決定在留下來聽一下。

  「那麼,站在張三女朋友的角度來剖析問題,商家的行為屬於什麼?

  第一:做賊心虛。

  我又沒有說你,幹嘛要跳出來呢?

  第二:誇大其詞。

  人家只是在app上發表了自己的看法,你這又是讓我在當地報紙公開道歉,又讓我賠錢的,幹嘛這麼欺負人?」

  李晨看向直播間一副認真的模樣開口說道:「那麼,當我們在現實生活中確實遇到了這樣的情況,又該怎麼樣去應對呢?

  我的建議,還是要去找一個有名氣和真本事的律師來做自己的訴訟代理人,這一點很重要。

  因為案件的走向和結果,和這個律師的實力是脫不開關係的。

  一個優秀的律師,會直接影響到案件的走向,這也是越好的律師越貴的主要原因。

  在這種情況,一定不要害怕花錢,民事訴訟嘛,也可以要求敗方支付你的律師費用。

  第二點,對方向你索要精神損失費,你能不能向對方也去索要精神損失費呢?

  這一點當然也是可以的。

  因為在應訴的過程中,你耗費了大量的經歷,總不能說我花費了這麼多精力來陪你打這場官司,贏了就只是贏了這麼簡單吧?

  具體又該如何最大化自己的利益,還是要看張三的女朋友去自己決定,我也只能去給他自己的建議,畢竟她又沒有請我來做她的律師是吧。」

  對面正在看直播的齊琦聽到這句話陷入了沉思…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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