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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1章 又是一件離譜的強姦案?

2024-08-16 18:06:13 作者: 別動我的
  第301章 又是一件離譜的強姦案?

  這也是一個刑事案件。

  當事人的父母是通過朋友介紹來找到他。

  當事人被以強姦罪的名義被判刑三年。

  而當事人的父母卻堅持自己的孩子沒有強姦別人,在當事人入獄後也是一直奔波著。

  當事人在獄中的表現良好,卻沒有得到任何的減刑,理由是他不認罪認罰。

  案子難就難在已經二審過了。

  絕大多數的案件,都是使用的二審終審制度。

  而所謂的再審,卻沒有幾個能夠成功的,它的成功率不足百分之九十…

  除非你的案件本身就特別的離譜。

  可問題是,一個離譜的案子被判刑了,當事人再審無罪,那麼一審和二審的法官又是怎麼回事呢?

  李晨認為他現在聽到的這個案件就比較離譜的。

  事情是這樣的:

  男子通過婚姻介紹所的相親結識了一名女性,兩人彼此也都有好感。

  也就是那麼一天,男子和相親的女子發生了關係。

  與之前訂婚對象有著相同的情節。

  對方也是沒有在自己被強姦後立刻選擇報警,而是在七天後報警去指控自己的相親對象。

  在此期間,那名相親對象還通過婚姻介紹所與男人溝通,索要四萬塊錢的賠償金。

  類似的情節,不同的也就也只有兩人發生摩擦的地點…

  一個是在自己的婚房,另一個是在自己的車裡。

  在聽完這件事後,李晨的第一反應是:

  這人膽子挺肥啊,竟然在車裡開車,也不怕別人發現咯?

  李晨也認為男人是被「冤枉」的。

  畢竟,又有哪個男的會在自己的車裡去強姦別人呢?

  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則是對方報警的時間。

  一個被強姦的人,不在事後第一時間報警,而是通過自己的婚姻介紹所聯繫對方,索要錢財?

  這是個什麼邏輯。

  最重要的事。

  這樣離譜的案子,明眼人一看就能看出來,他們武協竟然把人給抓了,地檢署的人還把人給起訴了,審判院的法官們還把人給判了?

  他們到底在幹什麼?

  年底沖業績麼??

  還是說…

  他們真的有明確的證據,這位一直申冤的當事人就是個強姦犯,他這麼做只是不想背負強姦的罪名?

  也不是沒有這個可能。

  畢竟強姦罪的罪名不同與其他類型的刑事犯罪,他會被其他的犯人瞧不起…

  當然了,具體的情況還要去當地才知道。

  不過李晨心中也是有了主意。

  如果這個案件真的沒有問題,那位叫冤的當事人就是強姦了他的相親對象,那他也覺不浪費自己的時間。

  如果這個案子有問題,執法機關並沒有足夠的證據去證明他的強姦事實,那他就得和有關部門去聊一聊。


  畢竟一審和二審都被判有罪的案件,且當事人已經服刑了兩年多的時間…

  這這種情況下,在想要去和當地的審判院聊這個案件顯然是行不通的…

  當事人的家是在北河省,李晨在接到委託後也是選擇立刻動身,並沒有過多的去耽誤時間。

  五月七號,李晨來到北河省,先是和對方的父母具體的去聊一會。

  當事人的父母年齡也就五十左右,看起來卻是要比同齡人蒼老的許多。

  這是李晨見到對方的第一印象。

  也許正如他們和自己說的那樣,他們一直在為自己兒子的事情拼命的奔波,卻沒有多大的效果。

  也是…

  再審制度本來就很難,普通人又沒有人情世故,怎麼可能會成功?

  通過聊天,李晨也是大概知道了當事人的為人。

  「那個婚姻介紹所是個什麼情況?」

  坐在委託人的家中,李晨開始詢問案件有關的細節。

  這個婚姻介紹所會不會有問題呢?

  「我們也找過婚姻介紹所,他們那邊……」

  廖俊光的父親談起了自己之前忙乎的結果。

  在兒子出事後,他也是第一時間去聯繫給廖俊光介紹相親對象的的婚姻介紹所。

  畢竟,自己兒子的對象就是他們介紹的,那他們就應該對另一方知根知底才對。

  對方是個什麼樣的人,自己兒子到底是不是強姦了對方,在他們心中也是一個問號。

  雖然相信自己兒子的話,但他們更害怕的是,自己的兒子沒有管住自己的下半身…

  可面對他們的詢問,婚姻介紹所的態度卻是異常的強硬。

  他們說自己的兒子就是強姦了對方,受害者在出事後也是第一時間找他們的麻煩,說他們介紹的到底是個什麼人,竟然會在車內強姦他。

  也正是因為擔心自己的婚姻介紹所的名聲毀在廖俊生的手上,他們才拼命的在中間調節。

  而經過他們的努力,另一方也是放緩了自己的態度,說只要他們能給自己經濟補償她們就不追究自己被強姦的事了。

  也正因為這樣,他們才會去聯繫廖俊生,詢問是不是有這個事,並說出了對方的要求。

  可廖俊生卻不願意任何的賠償,並堅持自己是無辜的。

  事情鬧到最後,他們也不願意在去管了…

  聽到這裡,李晨也是忍不住皺起眉頭。

  如果這個事情真的是這樣,那對方拖延報警時間的原因也就自然沒有問題了…

  因為有人在中間做和事佬,或許又保證了什麼,這才讓另一方消氣…

  「你們在這期間有沒有找律師?」

  李晨繼續詢問對方,而廖俊生的父親聞言也是嘆了一口氣說道:「我們原本想找律師的,但廖俊生卻不讓我們找。

  他說自己本身就是清白的,如果武協的人非要抓他,那找律師也沒有什麼用。」

  「他開庭的時候也沒有律師辯護麼?」

  「審判院給安排了個免費的律師,全程都不說話。」


  李晨聞言點了點頭。

  審判院的輪換律師,大多數都是走過場裝裝樣子,很少會有人真的去為當事人辯護。

  除非那個律師很較真,就像他一樣…

  「你這個事情呢,具體的情況不太好說。

  畢竟二審都沒有改判,一定是執法機關那邊有指控廖俊生強姦的的證據。

  當然了,如果廖俊生是真的沒有強姦他的對象,別人也不可能會把他當成犯罪分子給處理了。

  有好多事伱們都不太清楚,委託書等我明天去悔罪所里見過你們的兒子再說。」

  李晨沒有第一時間敲定委託人。

  案件的具體情況他都不清楚,得再等一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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