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天孝本來想說老三本就不是省油的燈,但話到嘴邊又咽了下去。💚♢ ❻❾𝐒ᕼ𝐔𝔁.𝐂𝕆m 😲💞
都是親兄弟,他也不能左右王天誠的想法,相信他會自己做出更準確的判斷,自己是哥哥,王天仁也是哥哥,不能讓弟弟夾在中間難做人。
「不過是受制於眼界罷了,」王天孝無奈地說,「所以你一定要走出大山,站在更高更遠的地方看看整個世界,就會發現世界很大,不是王家村,更不是楊子嶺,慶城這點小地方。到時候你再對這個世界下結論。」
「哥……」王天誠一臉崇拜。
「啊?」
「我發現你好厲害,總能說一些讓人感觸很多的話。」
王天孝笑笑:「我比你年齡大,又在外面工作,所以學著別人說說而已。」
「嗯,你放心,我一定要做出一番事業。」王天誠鬥志滿滿,又道:「那余家的人敢到我們門上來,我肯定站在你這邊。我們王家人也不是好欺負的。」
王天孝心想王家人是沒有人敢欺負,因為都是自己欺負別人,
「大人的事情,你還是不要操心了,你是要當兵的人,萬一出現事情,政審不過,豈不是要遺憾一生。☮♕ 💘ඏ」
王天誠聽到政審,立刻顯得有些緊張,稍後就為難起來,嘴裡卻還是堅持說:「怕啥,大不了不當兵。反正欺負我哥就不行。」
王天孝揉揉兄弟的腦袋,將頭髮揉亂,又笑著幫他撫平。
原來曾經跟在屁股後面跑的這個弟弟,這個時候就已經有了擔當,他臉上依然有些微稚氣,但肩膀卻分明能挑起重量了。
「天誠。」
「嗯,哥?」
「你要記住,以後不管發生什麼事,永遠都要堂堂正正做人,人一生很短暫,在我們死的時候,不求有什麼豐功偉績,至少要做到問心無愧。」
王天誠想了想,輕聲應了聲。
「我知道了,哥。」
不知不覺,半個小時轉瞬即過。
王天孝坐起身,將火堆連同柴火用個木棍推到旁邊,露出下面冒著熱氣的地面,王天誠迫不及待將上面的土挖開,刨出埋在下面的兔子遞給王天孝。
王天孝剝去表面的泥土和油皮,立刻就看到金黃色的兔肉,先是撕了一大塊兔子的腿遞給王天誠,然後自己也扯下一隻腿啃起來。
坦白說,王天孝覺得吃起來就那樣。
因為兔肉屬於一種本身沒有多少獨特味道的肉,如果經常做飯的人就知道,兔肉和什麼肉燉在一起,就能吃出什麼味道。例如兔肉和羊肉煮在一起,那肯定吃起來就是羊肉是騷味。
單獨吃的話,就少了點意思。
何況他們今夜出來前也沒準備在外面吃,所以沒帶任何調料,最起碼的鹽和辣椒,花椒麵都沒有,只能幹巴巴吃。
可就是這樣,他看到弟弟卻吃得津津有味,三下五除二,很快就將一隻兔腿吃個乾乾淨淨,骨頭都啃得能冒火。
對弟弟來說,能有肉吃就是美味,又何談其他呢。
「想吃的話多吃點,還有。」王天孝將剩下的都給王天誠,後者接過兔子,剛要吃,卻突然停住了嘴,憨憨地說:「還是帶回去給娘和兄弟們都吃點吧。」
王天孝想了想,說:「那你帶回去給他們吧。」
他清楚每個人以後是什麼德性,但是王天誠並不知道,他不想讓這個對未來充滿熱情的弟弟從現在心裡就留下太多陰影。
他還年輕,很多事情都在積累摸索階段,一點小事都可能影響他的價值觀。
王天孝將手裡的肉吃完,看著王天誠小心翼翼地將剩下的兔肉裝在隨身的軍黃色的書包里,兩人用雪壓滅火堆,然後繼續踏上尋找野兔的征程。
其實能在找到這麼多野兔,一來是王天孝有經驗,更重要的是剛下過一場大雪。
冬日裡這些野生的動物一旦下雪就無處可躲,最喜歡找洞穴或者野草堆里避寒,野兔最喜歡的就是高粱和玉米杆垛。一旦鑽進去,往往要鑽幾日,近乎於一種休眠狀態,沒有太大的動靜,根本吵不醒它們。
要不是這場雪,還真不一定能找到這麼多。
有了前半夜的經驗,後半夜兩人又抓了十幾隻,等月亮從天幕消失,東方出現魚肚白時,一身疲憊的兩個人已經滿滿裝滿兩袋子,手裡還提著幾隻。
因為擔心回去的太晚被太多人看到,兩人開始往回走,準備在村民們還沒有起床前回到家。
山里人打獵有個不成文的規矩,這種額外打到的東西,一般都是見者有份,兔子還好說,要是真打個什麼野豬或者鹿回來,那到家可能就會被分掉一大半。
農村很多人就是這樣,見不得別人日子比自己過的好,你要是和大家一起很差,說不定人緣還不錯,但凡過得好一些,那立刻就會被周圍人孤立,或者在背後編排很多是非。
只能說,大是大非上,農村人多半能保持正確的價值觀,但是小利益中他們也是絲毫不讓步,往往為了一寸地都能打得頭破血流。
要是被他們看到王天孝兄弟提著二十多隻野兔,可不都要嫉妒死。
編排他們不說,那山腳的野兔們估計能被一口氣端掉,再想像今晚這樣就變得很困難了。
財不露白,保持低調才能細水長流。
雖然每個人都扛著大幾十斤的東西,但是兄弟倆都人高馬大,絲毫沒有覺得是負擔,兩個人心中開心,回去的時候反而比來時更快。
眼看著就要進村,突然迎面走來一個人。
因為剛轉彎就碰到了,想再躲避都已經來不及,所以直接打個照面。
巧的是,剛好三人肩膀上都扛著一個蛇皮袋子。
只是王天孝兄弟看到來人,齊齊皺起眉頭。
對面的來人叫曹洪,是村里乃至鄉鎮出了名的風雲人物。
他是個慣偷。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