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未成年犯罪也是犯罪
林浩宇停頓了一下,清了清嗓子,目光直視對面被告席上小男孩一家和律師。
跟林浩宇交鋒這麼久,這是他們第一次看清這個大學生的眼睛。
明亮,堅定,他的目光像一把鋒利的劍刺了過來。
妖艷女人這次是真的害怕了,她的手求救似的,偷偷的拉扯著自己老公的衣角。
小男孩爸爸此刻也沒了注意,他內心也很慌亂,不知道對面那個大學生還會再說什麼,他的心臟已經快承受不住了。
看自己男人沒有反應,妖艷女人生氣地甩開手,又求助似的看向律師。
律師整個人縮在他高檔西裝里,不敢回應妖艷女人的目光。
從業這麼多年,我一直很自信,贏了很多官司,所以他收費也很高。但是沒想到這個小小的案件差點讓他自閉,此刻的他已經有點不敢聽到林浩宇接下來的發言。
但是沒能如他所願。
林浩宇繼續說道。
「既然凡事都要有法可依,那就根據刑法,未成年犯罪,監護人予以包庇,本人因為不滿14周歲,監護人承擔連帶責任。」
話音剛落。
站在林浩宇對面的妖艷女人驚得張大了嘴嗎,他沒想到林浩宇居然在這等著她。
他這是想讓自己坐牢?
小男孩爸爸也是一臉驚慌,只有律師沒什麼表情,他只抬了抬眼皮,又放下,此刻的他已經開始擺爛。
聽到他的話,張雪瑩心裡徹底放鬆下來,一種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感覺油然而生,林浩宇說的,合情合理,她舉雙手贊同。
直播間的網友們已經恢復了冷靜,都默默的聽著林浩宇的話,他們此刻竟然期盼他繼續說下去。
林浩宇聲音不大,但擲地有聲。
「現在社會上不乏未成年犯罪,但是每每遇到這種事,大家都選擇敬而遠之,為什麼?」
「原因很簡單,那就是每當涉及到未成年犯罪事件時,大部分的監護人都會以「他還只是個孩子」為理由,來逃避法律的制裁。」
「雙方互相扯皮的時間成本增加,最終導致很多受害人沒有精力耗下去。」
「社會上未成年犯罪行為屢見不鮮,比如高空拋物,比如故意刮花車輛,一旦遇到不講理的家長,受害人很難獲得應有的賠償。」
「而這些家長,他們又慣會利用輿論的力量,對受害者施壓。」
「發生在我身上的事,可能只是千千萬萬的未成年犯罪里的一件小事,而更多的受害者就在你們身邊。」
「今天,我就要以我為例,呼籲每一個人,敢於保護我們的合法權利。」
林浩宇頓了頓,堅定的把最後的話說完。
「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拒絕道德綁架,未成年犯罪也是犯罪!」
威嚴的法院庭審大廳里,久久的迴蕩著林浩宇的話,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拒絕道德綁架,未成年犯罪也是犯罪!
在場的眾人都被林浩宇的話震驚了,這些道理雖然簡單,但是卻常常被大家忽視,而此刻,在庭審現場聽一個受害人說這些話,他們只覺得振聾發聵,同時很多人也臉紅的很。
這樣簡單的一個道理,一個大學生尚且看的明白,做的堅定,而自己呢?
被熊孩子家長三句話兩句話煽動,成為自己最討厭的熊孩子的幫凶。
自己本來是為了正義而來,可是自己真的站在正義的一邊了嗎?
每個人都在反思,庭審現場陷入了一陣安靜,沒人說話,但是每個人都在思考。
直播間也是同樣的情況,他們從最初的義憤填膺,到現在的沉默。
接著有人打破這個安靜,她說「我覺得我們可能錯了。」
隨著這個網友的彈幕發出來,更多的網友也從沉默中清醒過來,開始反思。
「我也錯了。」
「是啊,真羞愧,我那個曾做了一輩子法律人的爺爺要是知道我的所作所為,一定會氣的從棺材板里爬出來。」
「我被這個大學生的話感動了,他說的真好,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拒絕道德綁架,未成年犯罪也是犯罪。」
「他真的很勇敢,我也曾是未成年犯罪的受害者,我支持他。」
「他真的只是一個大學生嗎?格局太大了吧,推己及人,點讚。」
「你們都是看到表象,他內心才是真的強大,想想他這幾天遭受的輿論的攻擊。」
「是啊,要是我,這麼被人騷擾,辱罵,早就受不了了,可能都要得抑鬱症了吧。」
那些曾經堅定的站在小男孩一家這邊的,對林浩宇指責辱罵的,也全都轉而開始支持他。
觀看直播的林浩宇學校的老師和領導都很欣慰,果然是自己學校的優秀生,他們為他感到驕傲。
角落裡林浩宇qq群的粉絲此刻也都很深有感觸,他們那天親眼見證他被小男孩偷吃外賣,被小男孩奶奶、媽媽碰瓷,敲詐,後來又經歷了那麼多網暴事件。
一個小小的未成年犯罪竟然引發了這麼多連鎖的反應,所以,未成年犯罪不容小覷。
正如林浩宇所說,未成年犯罪也是犯罪。
林浩宇的話說完,看向了法官。
法官們都很震驚,沒想到這個年輕人說出來的話這麼有力量。所為法官,他們見過了太多的社會現象,人情冷暖。
林浩宇今天說的這些案例,他們見過太多了,就像林浩宇說的,很多人都選擇了妥協,因為費時費力,又很難達到想要的結果。
但是,這些人,他們本應該有屬於自己的正義。
正義或許會遲到,但他們作為法官,都希望正義一定會到來。
緊接著,審判長和陪審團開始交頭接耳進行最後的討論。
片刻後,審判席上安靜下來,審判長的法槌敲響。
「叮咚!」
大家都知道,要進行最後的宣判了。
「被告小男孩媽媽敲詐勒索,利用網絡惡意曝光原告個人信息罪名成立,獲得三年有期徒刑。」
「被告小男孩多次偷盜原告外賣,拘留14天,因其是未成年,則由其父親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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