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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特邀嘉賓

2024-08-17 08:18:01 作者: 樓下赫本
  作為一首歌壇少有的傳記式神曲,《17歲》在前世曾幾度風靡華語樂壇,讓原本漸漸在樂壇沉寂的華仔,憑藉著這首歌多次衝進大眾視野,也收穫了路人粉絲們的一致好評,是許多新時代青年珍藏的曲目之一。

  時代在變,經典不變,在許多人甚至不認識四哥、發哥的年代,華仔憑藉這首歌卻讓許多少年少女印象深刻。

  每個人聽了都會很觸動,從17歲進演藝班的懵懂少年,到後來成就華人娛樂圈天王巨星,其中艱辛酸楚,歡聲笑語,比比皆是。

  而歌壇也少有華仔這般經歷豐富之人,所以這也讓《17歲》添加了許多故事旁白,藝術價值也無形間拔高。

  對於鄭謙來說,這個世界雖然與前世稍有不同,但有些人和事,始終不會被埋沒,他們的命運線,就像是黑暗中的螢火,即便遭受陰暗,也終將會迎來光明,迎來發光發熱的那一天。

  「喜歡我,別遮臉

  任由途人發現

  儘管唱

  用心把這情緒歌中染……」

  鄭謙刻意模仿「劉氏情歌」的唱腔,讓《17歲》這首歌充滿了歲月與滄桑的味道,聽得在場三人感慨萬千。

  一小段demo過後,華仔擦了擦眼角的淚漬,站起身來,給鄭謙一個擁抱:「謙仔,你真是個天才,我能給它命名嗎?就叫《17歲》,因為我的十七歲比十八歲更有紀念意義。」

  「當然。」

  鄭謙眨眨眼,說:「華哥,你覺得怎麼樣?」

  「簡直是為我量身定做的。」

  華仔欣慰的拍了一下鄭謙的胳膊,笑容導致眼角褶皺很深:「我很喜歡,特別是歌詞,寫出了我的心聲。」

  朱慧芸哼唱了一句:「喜歡我,別遮臉,任由途人發現……我最喜歡這句,華仔,這是你出道至今給粉絲最好的禮物!」

  鄭謙很理解朱慧芸的心態。

  很多時候,我們喜歡一個偶像,卻因為各種原因,不願意讓別人知道。

  而這句歌詞,恰恰就是華仔想要對粉絲的承諾:我會努力讓自己足夠優秀,能你們在面對別人的名字時,能驕傲地喊出我的名字。

  華仔看向鄭謙:「其實很不可思議,不是嗎?謙仔,這這首歌是你臨時起意,現場創作,還是?」

  現場創作就這麼完整,實話說是有點驚世駭人了!

  鄭謙咳嗽一聲,正色道:「是以前就寫過的Demo,華哥,我是你的粉絲,我有時候在舞台上表演,經常都會代入華哥你的身份,雖然很臭屁,但那樣會讓我看起來很自信,所以閒下來的時候,也會代入華哥你的身份去創作。」

  華仔哈哈大笑。

  朱慧芸也是忍俊不禁。

  只有林茜茜一臉驚奇,你這小子,啥時候成為華仔粉絲了?

  鄭謙安靜了一會兒,才認真的說:「其實我一直有一個巨星夢想,但華哥你知道,追逐夢想的途中總是荊棘密布,有時候我也會想要放棄,但每次看到華哥你的演出,就總會擁有無窮的動力!華哥,我想成為巨星!」

  華仔有些意外,也對鄭謙的坦誠和野心有些吃驚,但他並沒有反感,甚至有些欣賞。

  他出道二十多年,提攜的後輩不計其數,這也是他在圈內人緣極好的原因之一。


  「我說過,你和我很像,真的很像,我年輕的時候,看著光芒萬丈的發哥,也很受觸動,當時我就下定決心,一定要成為發哥那樣的巨星……」

  華仔感慨道:「相信我,你未來絕對不會缺乏出頭的機會,我等你一鳴驚人的時候。」

  林茜茜激動的差點尖叫起來,連忙按著鄭謙的頭,向華仔猛感謝。

  隨後,雙方簽了個約定合同,在作品報酬方面,朱慧芸給出的是十萬,這符合市場定價,甚至高出許多,但鄭謙堅決不收,因為在他的認知里,這首歌本來就是華仔獨有,而且談錢的話太傷感情了……

  林茜茜也猛點頭,對於兩人來說,能搭上華仔這條線,遠遠比十萬元更具有價值。

  但華仔卻不想欠人情,同時,鄭謙想出頭的渴望也觸動了他。

  因此,他大手一揮,又拿出四十萬,攏共五十萬元,以鄭謙的名義,入股悅享娛樂公司,原本鄭謙就有30%的公司原始股,此時被華仔強行植入五十萬,鄭謙手裡的股份超過40%幾乎是板上釘釘的事情,一下子便讓鄭謙的持股比例幾乎要和林茜茜持平。

  「你以後越做越大,如果不想受創作上的束縛,掌握話語權是很重要的事情。」

  華仔直言不諱的說:「至於多出來的四十萬,就算是我在你身上的投資。」

  鄭謙感激的的同時,也有些猶豫。

  林茜茜倒表現的無所謂,她點頭道:「華哥說的對,就這麼辦了。」

  她並不在乎股份被稀釋,因為悅享娛樂這家公司,原本就是為了鄭謙創辦的,而且倒閉在即,如果不是最近鄭謙突然表現出色,被多個大佬欣賞,她幾乎要放棄這次創業了。

  時間已經不早了,華仔要趕飛機,合約談妥後,便徑直離開,臨走前,還特地囑託鄭謙,歌曲今早發給他,除此之外,演唱會開始前一天,作為特邀嘉賓,鄭謙也是要到場排練的。

  等華仔一行人離開後,整個公司大廳都響起雷鳴般的掌聲。

  此刻,鄭謙昂著頭,猶如凱旋歸來的將軍,在林茜茜、任馨欣喜的注視下,瞬間被總監們圍了個水泄不通。

  他咳嗽幾聲,故意輕貓淡寫的說:「嗨,沒啥大事兒?就是跟我華哥合作了一首歌,被邀請成了演唱會嘉賓,小事兒!」

  眾人看鄭謙一臉滿不在乎的模樣,頓時炸毛,拉上林茜茜和任馨,瘋狂征討。

  不過,得知鄭謙被華仔看好,不僅合作了一首歌,還成為了演唱會嘉賓的時候,儘管下手沒輕沒重,但每個人神色間依然都充滿激動。

  「哈哈哈,山窮水盡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老娘的出租房不用退了!」

  「華仔還邀請鄭謙參加他的演唱會!我的媽呀!咱們鄭謙是不是要火了!」

  「趕緊抱大腿!靠,謙兒哥你腿毛真長!」

  「華仔既然特別看好鄭謙,那以華仔在圈內的人脈,只要肯拉鄭謙一把,鄭謙絕對火!我也抱一抱大腿!」

  「也不能這麼說,華仔的咖位當然大,但他的能量在港台或許有用,在內地,可能行不通,除非拿資源來換……」

  眾人一聽,熱情猛地被澆滅,仔細一想,還真是這個理兒!

  除非華仔願意跑通告時帶著鄭謙,可華仔本身就不大愛上電視,他本人雖然是天王,但曝光率也不算高,只專注於電影作品、演唱會行程等。

  說到底,華仔的輔助是其次,主要還是要靠鄭謙本人的實力。

  此時,陶瑩瑩面色一正:「不管如何,能得到華仔的賞識,這本身就值得大書特書了,我這就聯繫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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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謝我歐天明大哥的十萬書幣打賞,半夜聽到手機app響起的時候,嚇我一大跳,興奮的一整宿沒睡好,謝謝大哥,翻了翻大哥的打賞記錄,不知不覺大哥已經是我三本書的盟主了,感動的同時又有些慚愧……按照慣例,盟主加十更,上架後一定給大哥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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