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誕節。
雖然很不喜歡過這種洋人的節日,奈何如今已經成為一種習慣,沈青雲也只能隨波逐流。
給周雪打了個電話,又聊了一會之後,他這才放下電話。
「總隊長,嫂子是不是快生了?」
孫伯雄跟在沈青雲的身邊,笑嘻嘻的問道。
經過這段時間的相處,他們幾個都已經摸清楚沈青雲的脾氣秉性了。
這位沈總隊長平時工作的時候看似很嚴厲,但實際上卻是個護犢子的領導。
對待自己人,那叫一個回護,絕對是讓人難以想像的,根本沒有任何架子。
「還有好幾個月呢。」
沈青雲想了想說道:「起碼也要到夏天才能生。」
周雪是九月份懷孕的,孩子要生下來起碼得明年七月份,還有半年左右。
不過那個時候,自己應該已經履新了。
「姑娘還是兒子啊?」
李如海好奇的問道。
「這個不知道。」
沈青雲搖搖頭:「才三個月,看不出來的。」
說著話。
他隨意的笑道:「再說了,我也不在意是男是女。」
這個倒是他的心裡話,不管是兒子還是女兒,對於沈青雲來說,其實都是一樣的,他本身也不是那種重男輕女或者重女輕男的人。
只要是自己的孩子,沈青雲對孩子的要求很簡單,那就是健健康康長大就好。
「對了,今天有什麼收穫?」
沈青雲看向李如海,開口問道。
「倒是有個收穫。」
李如海對沈青雲介紹道:「我們在調查的時候,有個大爺說,他聽人說,有個住在附近的大爺,曾經有一次喝多了對人說,老楊家的一家人是被冤枉的。」
「怎麼回事?」
沈青雲敏銳的察覺到了問題的關鍵,詫異的問道:「他怎麼知道楊家是被冤枉的?」
很多年以後,網際網路上有一句話很有名氣,叫做只有冤枉你的人,才知道你有多冤枉。
這句話的道理很簡單,那就是只有兇手才知道,被冤枉的那個人是冤枉的。
所以。
在沈青雲看來,那個說楊宗發一家人是冤枉的老人,肯定知道點什麼。
「這個就不清楚了。」
李如海對沈青雲說道:「我已經留下了電話號碼,讓那位大爺再看見對方的時候,馬上給我打電話。」
「也好。」
沈青雲微微點頭。
他明白李如海的這種做法無疑是非常合適的。
畢竟這件事不管怎麼說,都不可能一蹴而就。
想要抓住那個犯人,也不是那麼容易的。
畢竟案子都已經過去了一整年,鬼才知道那個犯人還有沒有繼續留在這邊。
幸好。
沈青雲的運氣一向不錯。
第二天上午,李如海就接到了那位大爺的電話。
「總隊長!」
李如海來到沈青雲的房間,對他說道:「有消息了。」
「那位大爺幫忙打聽出來了,老人叫朱克楠,是附近石化廠的退休工人,這是他的住址和電話。」
李如海說著話,就把寫著地址和電話的紙條遞給了沈青雲。
「那走吧。」
沈青雲笑了笑,平靜的說道:「咱們去拜訪一下那位朱大爺,聽聽他怎麼說。」
眾人自然沒有意見,沒多久一行人便出現在了朱克楠老人的家門口。
敲了敲門,沈青雲開口說道:「您好,請問是朱克楠同志家麼?」
「誰啊?」
屋子裡傳來一個蒼老的聲音,但卻沒有開門。
「省公安廳的,麻煩您開一下門。」
沈青雲平靜的說道:「有個案子,請您協助調查。」
裡面的人猶豫了大概不到五秒鐘,最後還是打開了房間的門。
看著面前已經六十多歲的老人,沈青雲客客氣氣的說道:「您好,朱大爺,我是省公安廳的,這是我的工作證件。」
說著話。
他把自己的工作證遞給老人。
朱克楠聞言愣了愣神,接過那個工作證上上下下的看了半天,最後狐疑的看著沈青云:「你們不是市公安局的?」
「不好意思,朱大爺。」
沈青雲笑著說道:「我們來自省公安廳,專門為了楊宗發家裡的案子而來。」
聽到這句話,朱克楠的表情瞬間就變得非常精彩。
半晌之後,他才無奈的對沈青雲說道:「我知道了,請進來吧,沈總隊長是吧?」
沈青雲也沒客氣,帶著李如海等人便走了進去。
幾個人在朱克楠的家裡坐下,發現只有他一個人在家。
「老爺子,您自己住啊?」
沈青雲開口問道。
「是。」
朱克楠解釋道:「老伴兒去世了,孩子在南方工作,這邊就我自己。」
說著話。
他看向沈青雲說道:「我知道您為什麼過來,這事兒我藏在心裡也挺難受,可沒辦法啊,我不敢說,說了我怕我被報復啊……」
「報復?」
沈青雲眉頭皺了皺,對朱克楠說道:「老爺子,到底是怎麼回事?」
「案子發生的那天早上,我去早市路過楊家的時候,發現有幾個人在老楊家屋子裡,雖然看不清人影,但確定是三個人。」
朱克楠小心翼翼的說道:「等我從早市回來,發現老張被三個年輕人扶著,進了廁所!」
「什麼?」
沈青雲聽到這句話,頓時愣住了。
他沒想到,朱克楠竟然看到了兇手!
「你為什麼沒說?」
沈青雲不解的問道:「到底是怎麼回事?」
「因為有一個人我惹不起啊!」
朱克楠小心翼翼的說道:「其中一個人叫李平安,是我們街道辦事處主任李廷貴的兒子,他還有個叔叔是區公安分局的副局長。」
聽到這一番話,沈青雲的表情就如同十二月的冷空氣一樣,瞬間就變得寒冷起來。
他是真的沒想到,這個兇手竟然跟李廷福還有關係。
那麼問題來了,李廷福嚴刑逼供楊家人,逼著他們承認罪行,到底跟這件事有沒有關係呢?
一時之間。
沈青雲陷入了深深的沉思當中。
他忽然意識到,或許自己之前可能把這件事想的簡單了。
光明區公安分局的這個案子,真的僅僅是嚴刑逼供那麼一點點問題麼?
難道說,這裡面就沒有別的貓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