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門口一片狼藉的樣子,李風感覺非常憤怒,這明顯就是人為的事情。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
李風的第一反應就是梁家他們做的好事,因為今天自己不接受調解,所以他們便報復。
這種報復性的事件,李風自然是不能就這麼忍了,必須報警!
但是他在拿起手機想要報警的時候,便有覺得不對,樓梯間有人影!
好傢夥,犯罪人物回到現場看當事人反應獲得快感了,是吧!?
於是李風立刻追了上去,樓梯間的人也是知道自己暴露了,便拔腿就跑。
「站住!」
李風邊追,邊喊著,同時他也注意到了對方的裝扮,似乎是一個外賣員。
莫非不是梁家人報復自己,而是這個外賣員把那些外賣垃圾扔在了自己門口?
但是自己沒得罪任何人,為什麼這個外賣員要這麼做呢?
莫非是隨機惡搞嗎?
但是李風管不了這麼多了,先把人追上了再說。
李風在讀書的時候,每天晚上去跑10圈操作,現在作用體現出來了,因為他家住在13層,這跑了大概7-8層樓之後,對方便已經開始變得動作緩慢了起來。
終於,在一個樓梯轉角處的時候,李風一個跳躍,直接抓住了已經上氣不接下氣的外賣員,發聲質問,「你為什麼要往我家門口扔垃圾!」
「哼,」外賣員一手甩開李風的手,喘著氣,眼神不善地盯著李風說道,「你做過什麼好事,你自己不知道嗎?」
「我做過什麼好事,我根本就不認識你,你是不是認錯人了啊!?」李風打量了一下面前的外賣員,根本一點印象都沒有。
「哼,你是不是住在8座1305的?」外賣員開口問道。
「沒錯啊,我就是住在1305的,那又怎麼樣。」李風畢業之後,在花城轉了好幾處地方,最後選擇了整個舊小區租住了下來。
「那就對了,就是你投訴我,讓我拿不到這個月外賣龍虎榜的第一名,害我損失了一大筆獎金!」確認自己沒搞錯人之後,外賣員看著李風的眼神便更加怨恨了。
「投訴?」李風皺了皺眉頭,隨後想起了點什麼,「你就是那個把外賣放在門衛的外賣員?」
想到這,李風默默地掏出了手機,開啟了錄像模式,雖然他不確定將這事情錄像下來有沒有用,但是現在他跟著林思敏律師混了一段時間,明白凡事都講求證據。
這裡可是樓梯間,沒有監控,萬一這傢伙想不開,直接打自己一頓,那麼有著視頻錄像,到時候也能夠讓對方付出相應的代價。
「大家都是打工仔,你就不能體諒一下我嗎,下樓拿一下外賣有這麼難嗎?」外賣員大聲質問。
「呵呵,體諒?」李風覺得很好笑,他反問一句,「那麼你知道外賣放在門衛處被偷了嗎?我連外賣都沒得吃,你能體諒一下我?」
「外賣被偷了?」聽到李風的回答,外賣員楞了一下,他倒是沒考慮到這個事情,不過很快他便把責任推脫了過去,「那是你的問題,我都告訴你已經把外賣放在門衛處了,誰叫你慢吞吞的,自己的外賣都不緊張,被人偷了就怪我,你這是什麼腦迴路啊。」
這......這也能怪我?
李風被外賣小哥這個腦迴路給氣樂了,「我可是給了配送費的,你就應該把外賣送到我手上,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就把外賣放到門口,最後被偷了,難道你不覺得自己需要負責任嗎?」
「還有,你在我家門口潑廚餘垃圾,這是非常惡劣的行為,你必須要為其負責。」
「呵呵,負責,」外賣員根本就沒有在怕的,「誰能夠證明是我做的,而且我警告你,別再給我添亂,我可是知道你家裡的住址,如果再給我找麻煩,到時候可就不是潑廚餘垃圾這麼簡單了。」
擱下狠話之後,外賣小哥瞪了李風一眼,便離開了。
李風沒有去阻攔他,也沒有生氣,嘴角甚至浮起了一點笑意。
因為此時他的腦海中,再次出現了系統的選擇——
觸發支線任務:
【1.都是打工仔,各自體諒一下吧,這件事就這麼算了,當自己倒霉了。】
【2.直接追上去跟他打一架,今天他不給自己一個交代,跟他沒完!】
【3.絕對不縱容外賣小哥的行為,拿起法律武器為自己維權!】
【溫馨提示,完成支線任務,可以額外獲得獎勵。】
因為有了上一次公司糾紛的經驗,所以這一次李風也沒有太大的疑惑,因為外賣被偷,都是外賣小哥不負責任引起的,所以這案件作為支線任務很合情合理。
同時,這支線任務也是可以動用主線任務的基金配額,所以拿起法律武器,那是毫無問題的!
李風心裏面自嘲了一下,自從自己當UP主以後,似乎害怕自己素材不夠一樣,生活當中的這些瑣事素材簡直就是源源不絕啊。
也不知道這是好事還是壞事。
回到家門口,李風首先通知物管把自己家裡門口的廚餘垃圾清理乾淨,同時叮囑了他們一番,千萬不要再出現類似的情況,提醒最好多安裝幾個監控。
搞完這一切之後,李風再次給林思敏律師打去了電話,闡明了情況。
「嗯,這種情況確實可以對外賣員進行起訴。」林思敏沉思了一下,給了答案。
「是嗎,這都可以起訴嗎?」李風有點意外,他原本想著如果不可以的話,那麼就根據這一次對方惡意潑垃圾家門的事情進行起訴,但是沒想到這外賣沒送到客戶手裡也能起訴?
「嗯,根據《合同法》規定,其實我們作為客戶,每下一次外賣訂單的時候,便相當於買賣合同,而外賣被偷的這件事情,就是發生在外賣交付的過程當中,這當然是屬於對方的失責。」林思敏解釋說道。
「嗯,原來還有這種規定。」李風覺得自己有了系統之後,對於這種法律知識也是了解到了不少。
「是的,你這種情況屬於是,當顧客沒有告知外賣員或者商家將外賣放在何處時,根據《合同法》規定,買賣合同的貨物交付方式如無特別約定,應當以將貨物交付給買受人作為貨物所有權轉移的標誌,所以外賣員應當將外賣送到你的手裡,才算是完成了整個送餐流程。」
「你所述的這種情況,就是外賣員沒有經過你的同意,擅自將外賣放在某處,導致丟失,理應承擔違約責任。」
林思敏詳細地將《合同法》的規定,解釋了出來。
聽完這般仔細的解釋之後,李風也是完全明白了,要不是專業人員的解釋,他是根本想不到,這竟然在點個外賣的過程當中,原來已經默默地產生了合同。
「那麼,請再次確定,是否對這起案件進行起訴?」林思敏確認問道。
「是的,我要用法律武器為自己維權。」李風點頭說道,現在系統都派給自己支線任務了,那當然是要跟著下去。
「好的,我準備完一切之後,便會告知你。」林思敏應答道,「同時這一次的諮詢開始時間是晚上8:15,結束時間是9:13,帳單會一併連同案件發給你。」
「明白。」李風已經習慣了林思敏的精打細算與斤斤計較,他倒是挺喜歡這樣的,「那麼後續的事情,就麻煩林律師你了,現在都這麼晚了,那就不打擾你休息了。」
「不麻煩,收錢做事,如果以後有類似的官司,請務必找我,李風先生。」林思敏語氣非常認真地說道。
李風:「嗯......」
以後有類似的官司?
這怎麼聽,感覺都不像是什麼好話啊。
就好像去醫院,護士對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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