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末使用三組法則輕劍作為犧牲,目的就是為了能夠消耗掉這些地精邪塔的「暗紅色波紋」。
於是這個時候的林末就已經是放下心來,他暗道:「和我想的一樣,這些活著的邪塔並不具有智能……哪怕僅僅只是最低級的智能。」
林末看見在釋放出來暗紅色的波紋觸及到林末的法則大劍的時候,法則大劍很輕易地被摧毀了。
這一點和林末預想的一樣,所以就在這個時候的林末已經是讓六組法則大劍分為三撥,分別朝著三座地精邪塔飛了過去。
於是這個時候的法則大劍順利地嵌入到了地精邪塔的身體裡面。林末就見此時的地精邪塔上面暗紅色的紋路也是暗淡了下來,這也是說此時的地精邪塔已經感知到了疼痛……
林末伸手打了個響指,那六組地精邪塔就發動了自爆。在這樣的爆炸裡面,三座地精邪塔無一例外,全部都是失去了所有的活力,然後漸漸地枯萎了起來。
林末眼看著這三座地精邪塔的毀滅,然後就朝著前面的方向走了過去。在前面等待著自己的,依然是很多樹立的地精邪塔。
林末故技重施。在消滅掉了百分之九十九的地精邪塔的時候,除了耗費了一點時間,就幾乎沒有任何的損失。
然而在這個時候,林末就已經是非常凝重地看見最後的一座地精邪塔在遭受到了法則大劍的爆炸之後,也是丟失了所有的生命值。但是它並沒有枯萎……
只見這個時候的那最後一座地精邪塔閃耀起來了金色的光輝。而這些金色的光輝居然是給林末一種莊嚴神聖的感覺。
林末說道:「該死,這種邪惡的東西……」他話還沒有說完就看見所有已經枯萎的地精邪塔居然是化為了黑色的粉末,這些粉末朝著那最後一座地精邪塔飛了過來。
然後這些粉末就融合到了地精邪塔裡面。然後這一座地精邪塔就在瞬間回復滿了生命值,接著就可以看見此時的地精邪塔變為了一座金色的高塔,而上面的紋路也是已經變為了橘紅色。
如果不是親眼看見,這座散發的威嚴和神聖氣息的高塔根本沒有辦法和之前的那一座地精邪塔聯繫起來。
林末微微吁了一口氣,暫時沒有輕舉妄動。而是在過去了一定時間之後,林末就已經完成了對於法則大劍的補充。
然後林末就開始了對於這一座金色高塔的打擊。於是林末就步入了這一座高塔的射程範圍之內。一枚金色的光球在這座金色高塔頂部凝聚成型,然後這枚光球就朝著林末打擊了過來。
面對攻擊過來的明顯更加強力的光球,此時的林末就撐開了法則屏障。並且在法則屏障形成的瞬間,他完成了對於法則屏障的附魔。
然後金色光球打擊在了法則屏障上面。儘管已經是完成了附魔的法則屏障,在光球的打擊下也是瞬間傷痕累累……
大量的藍色光芒就在這個時候從法則屏障裡面迸射了出來。接著就可以看見之前還四分五裂的法則屏障瞬間完成了自我修復。
但是這枚金色光球的破壞力是超乎想像的。於是就在這個時候,剛剛完成自我修復的法則屏障,就再次破裂了起來。
就這樣法則屏障就是一邊破裂一邊修復著。而這種修復並不是一旦破裂就絕對成立的。根據之前戰鬥的試驗,它自我回復的上限是七次。在第七次完成修復之後,法則屏障就會失去自我回復的能力。
在耗盡這七次自我修復的機會之前,金色的光球也是失去了力量然後炸裂了開來。於是可以清楚地看見此時金色的粘液沾滿了這一道法則屏障。
林末就主動撤銷了眼前的這一道法則屏障,隨即那些金色的粘液掉落在了地面上。他頗為厭惡地看了一眼這些粘液。他說道:「就算氣息變了,本質上也是不會發生改變的。」
一邊說著話,另外一邊則是讓一組法則大劍朝著金色高塔發起了攻擊。然後也就是在這個時候,金色的高塔就釋放出來了橘紅色的波紋。
林末微微一笑,他的目的已經是達到了。在這一組法則大劍被高塔瓦解之後,林末就對於它釋放了四組法則大劍。雖然兩組法則大劍就足以摧毀掉一座地精邪塔,但是眼前的這個高塔明顯要比地精邪塔要更加強悍。
所以就在這個時候的林末就是讓四組法則大劍射了過去。在他看來,這些法則大劍就算沒能毀滅掉這座高塔,也是能夠重創它。
但是事與願違的是,眼前的這一座金色高塔居然是再次釋放出來橘紅色的波紋。這也就是說,林末的四組法則大劍還沒有取得任何的戰果,就是被徹底毀滅了。
林末頗為無奈地聳了聳肩,接著就開始讓法則大劍一組一組地朝著高塔射擊了過去。這樣的做法就是為了消耗掉高塔的「橘紅色波紋」。在林末的多次試探之後,高塔終於是不再發射出來橘紅色的波紋。
至此林末才是稍微鬆了一口氣。然後他就是利用法則大劍的力量,終於是成功地將這一座高塔毀滅掉了。
被毀滅掉的高塔也是枯萎了起來,然後林末就站在原地等待法則之光的回覆。
在這個等待的過程裡面,林末也是沒有閒著,而是開始製造法則大劍補足空缺。
然而林末忽然間看見自己腳下出現了一道橘紅色的光圈。然後也就是在這時候,這個光圈就是開始朝著四周輻散著。
周圍的一切就是已經染上了一層橘紅色的朦朧光芒。然後也是在這個時候,林末就已經是非常嚴肅地看了一眼自己的法則大劍。
只見這些法則大劍也是已經染上了橘紅色的朦朧光華,雖然看起來更漂亮了一些,但是它們的移動速度卻是變得緩慢了下來。
不僅僅如此,林末感覺在這個特殊的「場域」裡面,法則大劍的攻擊力也是已經受到了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