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國度,兩個人同時死亡,而且是他殺,絕對是重大案件。
這麼大的案子,當地區制服所已經不能處理,只能等市制服局派人過來。
而這次帶隊來的,正是上次接觸過曹東風案子的何應雄。
何應雄經過一番查看後,讓旁邊的小弟開始記錄。
「屋內有四個小孩腳印,五個大人腳印,全部採集。」
「房子周圍無攀爬痕跡,無窗入,門口無入侵痕跡。」
何應雄仔細查看了房內的擺設情況,漸漸皺起眉頭。
查看了屍體之後,他嘆口氣道:「兇手具有讓人難以理解的反偵察能力啊,竟然沒有留下任何的蛛絲馬跡。這兩人明顯是他殺,不可能是自殺,卻沒有絲毫打鬥跡象。」。
兩個人的死狀極其悽慘,一人有中毒痕跡,真正的死因應該是喉管破裂。另一人雙眼的眼珠被刺破,大動脈被刺穿,手腕動脈被刺破,目測是死於失血過多。
當然,他現在還不敢下結論,得等到法醫老胡最後的結果。
回到局裡,何應雄第一時間查了死者的身份,沒想到兩名死者都有記錄。
「何隊!兩名死者身份查到了,這個叫劉雲雷,這個叫王漢,都有案底。」
何應雄接過報告。
「兩人都曾因為牽涉到人口失蹤案,入獄過兩年和三年。那個地方應該是他們的駐點,昨晚的四個小孩,都問詢過了沒有?」
「正在問詢,情緒還不是很穩定,所以慢了一點,他們應該都是被拐來的。這個叫林貝貝的女孩,你應該有印象,是前段時間那個眼睛被傷案子家的小孩。」
「是她!?」
何應雄對於曹東風眼睛被傷的案件有很深刻的印象,因為太離奇了。
下午,法醫報告出來,何應雄一對比,立刻就發現了案件的幾個相似之處。
毒素的成分、傷人的手法、反偵察能力。
還有,那個小孩。
下午,制服員出現在別墅,帶走了楊雪梅。
因為林貝貝是楊雪梅送出去的,雖然一個六歲的小孩的言論,不能成為定罪的供詞,但能不能頂住壓力,就只能看楊雪梅自己了。
楊雪梅被帶走,可把楊璐母女嚇壞了。
幸虧他們留了後路,可以把一切責任都推給楊雪梅。
話分兩頭。
麵包車回到林旭之前去過的出租屋後,並沒有停留多久,強哥和霞姐二人便拿著兩包行李下樓,再次啟動了車子。
車子七拐八拐,個把小時後,林旭發現,車子竟然到了S市的另一邊。
「狡兔三窟,這些人販子很狡猾啊。」
這裡又是一個城中村。
林旭爬進了麵包車,氣味瞬間就沾染上了兩個人,接下來,他就可以隨時感應到兩人的位置了。
「鬧市區,人太多,不好下手啊!」
看到這一幕,林旭也覺得有些為難了。
但他並不打算退縮,這兩個人留著是禍害,必須死。
哪怕是弄出動靜,他也得殺了這兩人。
他很佩服這個強哥和霞姐的心理素質,房子自然是早就租好的,但發生了這麼大的事情,這兩人竟然像沒事兒一樣,照樣出來買菜,回家做飯。
林旭觀察了一個下午,最終決定先等自己的毒針長好再行動。
於是他爬下了車,進入了下水道中。
一連三天時間,他都在下水道中以蟑螂為食。
沒辦法,雖然心理上過不了吃蟑螂這一關,但身體很誠實,他拒絕不了這樣的美味。
三天後的晚上,林旭爬出了下水道,進入了那二人的出租房內。
剛進出租房,他就暗罵一聲晦氣。
「為什麼每次都會遇到這樣的場景,我又沒充VIP!」
不得不說,這個名叫強哥的男人,比曹東風要強多了,竟然堅持了十多分鐘,換了五六種不同的姿勢。
這種事情,跟社會地位、金錢多少無關。
底層人的幸福,就是這麼簡單。
有一點是相同的,在完事之後,強哥也點上了一根煙,吞雲吐霧。
然後是關燈,睡覺。
對於殺人這回事,有了前次的經驗,林旭已經是熟門熟路。
他這次都不打算使用飛針技能,畢竟已經有兩毫升毒液了,只需要在他們身上分別注入一半的劑量,兩人就會很快失去意識,進入昏迷狀態。
這次他依舊選擇在背上施展針刺注射。
當然是先搞定實力強大一些的男人,很快,出租屋內就大亂起來。
下半夜的尖叫、慘嚎,驚動了左鄰右舍。
等制服所的人接到報案,趕到這裡時,兩人已經徹底死亡,只留下兩具塗滿鮮血的屍體和亂七八糟的房間。
連續的兩起兇殺案,震驚了S市制服系統。而這次引發的關注更是廣泛,很快就在網絡上流傳開來。
有報案人拍下了現場視頻,發到了網上,雖然很快被封禁,但是私域網絡群,就傳開了。
經過制服部門透露出來的消息,這起殺人案和三天前的那起殺人案應該為同一兇手所為。制服部門懷疑,這是一種全新的殺人方式,甚至有可能動用到了無人機等高科技。
更離譜的是,有人分析,兇手很有可能動用的是能夠隱形的無人機進行毒素注射,或者還有納米機器人參與。
很快,制服方紕漏了四名死者的身份。
這四人,竟然屬於同一個拐賣人口的團伙,而這個團伙,一直是制服方苦苦搜索而沒有結果的。而這四人,正是這個團伙在S市的辦事人,這次被人一鍋端了。
網友們根據兇手使用的螞蟻毒素,給兇手起了一個很漂亮國的名字,叫螞蟻俠。不僅如此,還有人用AI繪製出了螞蟻俠的戰袍和懲惡揚善的海報。
制服局,何應雄一個頭兩個大。
案子的影響力實在太大,上面已經下了死命令,三個月之內必須破案。
但是就目前的線索來看,真的是毫無頭緒。
如果是兇手不再犯案的話,何應雄覺得自己都查不下去了。
而且從情感上來說,何應雄對於四個人的死,多多少少還有些佩服那個兇手。
但是法律就是法律,不管被殺的人該不該死,也不應該由法律之外的人來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