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學路上,阮素無精打采的,背著小書包沿著湖邊慢慢地走。
她今年九歲半了,已經到了懂事的年紀,她知道媽媽生了很嚴重的病,頭髮開始大把大把的掉,明明媽媽以前的頭髮柔順又黑亮的,現在都乾枯了很多。她聽到鄰居的大媽們悄悄地說,她媽快不行了,肯定連這個年都過不去。
心裡太難受了,這會兒附近也沒人會注意到她,她垂著頭,眼淚大顆大顆的往下掉,看著媽媽那麼痛苦,她一點兒忙都幫不上,爸爸也不知道去哪裡了,他們都說,她爸爸是嫌負擔重所以跑了,這話她是怎麼都不會相信的,媽媽也肯定不會相信。
在這個世界上,最愛媽媽的人就是爸爸了,誰都可能拋下媽媽不管,只有爸爸不會。
可是爸爸去哪裡了呢?
阮素掰著手指頭算著,爸爸都離開大半年了啊。
爸爸該不會也出事了吧?她被自己嚇得嗚咽出聲。正在眼前模糊時,身後傳來一道疲倦卻也熟悉的聲音——
「素素,爸爸跟你說過的話,你都不記得了嗎?」
她猛地回過頭來,眼淚還掛在臉龐上,只見離開了大半年的爸爸居然就出現在了她面前!!
「爸爸?!」
周桉蹲了下來張開雙手,明明三十多歲,卻好像是飽經風霜似的,看起來疲憊極了,不過即便這樣,他還是沖女兒說:「來,讓爸爸好好抱一抱。」
阮素像個小炮彈一樣衝進了周桉的懷裡,周桉順勢抱起了她掂了掂,「輕了,本來就瘦得跟竹竿一樣,這段時間沒好好吃飯嗎?」
「爸爸!」阮素又是哭又是笑的,「你去哪裡啦!!」
周桉笑,「去給你媽賺醫藥費了。」
他這話說的是真的。他也是無意間發現的奇遇,跟沈琳一起買的戒指竟然給了他那樣的機遇。
那是一個現實生活中沒有的部門,主要是修復被人為破壞的歷史,多勞多得,現實生活中他是離開了大半年,但在那個世界他也不知道經歷了多少年,一路披荊斬棘,他只想完成任務活下去,為愛人博取活下去的機會,守住這個小家。最後,他完成了快穿局給他定的指標回來了。
他帶回來了的不只是自己的生命,還有沈琳的命。
周桉除了賺了一筆錢以外,還賺到了為期十二年的壽命,在沈琳的生命都快走到盡頭時,他回來了,醫生說這是醫學奇蹟,沈琳的癌細胞控制下來了,她的身體一日比一日好,氣色也逐漸恢復,只是醫生也說了,只要不復發,存活期十年沒有多大的問題。
周桉卻知道,他是暫時的將沈琳從死神手裡拉了回來,她註定不會長壽,可能只能再活十年、十幾年,這令他自責不已,如果他再努力一點,再拼命一點,會不會為她賺取更多的壽數?如果可以的話,他想把自己的壽命給她。
沈琳在化療時掉的頭髮都慢慢地長了回來,她知道丈夫的擔憂,卻笑著安慰道:「十年已經很好了,不瞞你說,查出癌症時,我想的是,哪怕給我三年五年,都要謝天謝地了。十年啊,」她的目光看向外面,「那時候素素也成年了,有二十歲了,我也可以放心了。」
以前想的是,活到七老八十,看著女兒長大成家,晚年帶著外孫,現在不敢奢望那麼多了,她只想看著女兒成年上大學。
周桉眼眶微紅,「是我沒用。」
「怎麼跟你有關係呢。」沈琳失笑,「其實,你看我這個樣子,也許還活不到十年,你要不要……」
她話還沒說完,周桉便打斷了她,他看起來很生氣的樣子,「我不想聽到那些話,我娶你的時候說的話你忘記了嗎?」
周桉這輩子只想跟沈琳在一起,無論生死。
他不願意跟別人度過餘生,這個念頭想都不要想。
電視劇里那些得了絕症後想辦法將愛人推出去的事情,她也想都不要想。
沈琳無奈,「好好好,我知道了。」
兩人錯過了那麼多年,現在在一起還沒到十年呢,她也有私心,她沒那麼偉大,未來的十年裡,她想要的也是跟周桉跟素素在一起過。沈琳只能再活十二年,未來的十二年,周桉打算當成二十四年、三十六年、四十八年來過,絕不荒廢每一天。兩個人在一起,時間長短有時候反而沒那麼重要,對周桉來說,十二年也是餘生,也是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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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桉在快穿世界獲得的酬勞不只是十二年的壽命,還有一筆數目不小的資金,這些錢是虛擬的,在現實生活中也只能用正當的方式來取出來,以前他能接受清貧的日子,無非是覺得一家三口健康平安就好,現在他想讓妻子女兒的生活好一點,至少讓妻子未來的十二年裡不用為了生活的開支煩惱,也不用為了精打細算連買一件連衣裙都要思量半天。
他是只會教書的老師,於是辭職帶著妻子女兒來到了醫學資源跟教育資源都很好的燕京,他開了補習班,生意越來越好,用短短兩年時間,他又開了成規模的專業的培訓中心,後來幾年裡也打響了口碑,在燕京,他買了房子,在這大城市裡,終於又給了妻女一個遮風擋雨的家。
後來的幾年裡,他認識了一個姓季的大哥,這個大哥樂善好施,又是難得一見的好人,他跟著這個大哥學到了很多東西,他與季大哥投緣,相處久了,兩家竟然也開始走得越來越近,比一般親戚都要親。
季家有兩個兒子,一個叫季明遠,已經有了女朋友正準備訂婚的事了,一個叫季明崇,也是難得一見的好苗子,現在正在國外留學,季勝安夫妻倆對於沒有女兒這件事是有些遺憾的,可能家裡是兩個小子,小時候沒少鬧騰,見了阮素這漂亮可愛又懂事的小女孩,喜歡稀罕得不行。
遠在國外的季明崇雖然還沒見過那個叫阮素的妹妹,但每次跟家裡通話,這個名字出現的次數多到他都無法忽略。
大哥季明遠說:「素素真是挺乖的,你嫂子也喜歡她。」
他爸說:「還真是女兒更貼心一點,這次我生日,你跟你大哥都忘了吧,素素用自己的零花錢給我買了鋼筆。」
他媽說:「你爸說得對,我是真的羨慕你沈阿姨,馬上就是素素十七歲生日了,還不知道該送什麼禮物給她。」
他:「……」
回國前,他碰到了同是留學生的同學陸致遠,他跟陸致遠關係不算很好,只能說是一般的同學。
陸致遠樂呵呵地說:「明崇,你這次是回燕京吧,有空的話幫我給我女朋友送個東西。」
他只覺得莫名其妙,「快遞很方便。」
一旁的同學點出了真相,「他這是跟你炫耀他女朋友呢,這不,在網上談了個女朋友,比簡雅漂亮多了。」
簡雅也是跟他們同一批的留學生,陸致遠喜歡簡雅,追了小半年,結果簡雅喜歡季明崇,無奈季明崇是還沒開竅的鋼鐵直男,對簡雅那迂迴婉轉、欲擒故縱的套路都視而不見。陸致遠也就憋了一口氣,這次終於讓他揚眉吐氣一回了,他找了個女朋友,顏值甩簡雅幾條街都不止。可不得好好炫耀炫耀?
季明崇面無表情,對此一點興趣都沒有。
陸致遠還是將手機的照片給他看了,「我女朋友是不是很漂亮?」
季明崇被迫瞟了一眼,他不想這樣隨便的評價一個陌生女孩子的外貌,總感覺很輕浮。
他不說話,一旁的同學卻說了,「好看是好看,就是……怎麼感覺有點嫩?」
「她成年了,在上大一。」陸致遠收起了手機,「我也就比她大兩歲。」
陸致遠似乎怕自己的女朋友被人惦記上,飛快地溜了。
同學悄悄地跟季明崇吐槽,「老陸真是有點傻,還沒見面呢,誰知道是不是網騙,他倒好,真金白銀的砸進去,起碼小十萬了,前幾天給人轉帳五千二,反正就那麼三四個月,老陸少說花了十萬了,是不是傻老帽?那女孩子明擺著就是把他當冤大頭宰呢,總讓老陸給她打錢,真是厲害。」
季明崇也覺得陸致遠不是很聰明的樣子。
陸致遠的家境不錯,不然家裡也不可能送他出國念書,不過在一個沒見過面的人身上花錢,還真是有點傻,畢竟他們也還只是學生。
不過這也跟他沒關係,他不予置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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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素放學後正在收拾書包。
「素素,今天我們去書吧看書,你去不去?」後桌孫瑩瑩正在約她。
她回過頭來,莞爾一笑,「不去了,今天要去我叔叔家吃飯。」
孫瑩瑩噢了一聲,「行吧,對了,」她想起什麼,壓低聲音說,「素素,你小心一點啊,我也是不經意地發現,吳韻好像有個微信小號,也不知道是不是我看錯了,那個小號的頭像好像是你,而且之前你也知道吧,吳韻偷拍你的照片來著。總感覺詭異中透出陰謀……」
「啊?」阮素詫異,「你看錯了吧?」
「我也不知道,沒看清楚,乍一看有點像。」孫瑩瑩說,「反正你小心她。」
吳韻跟阮素關係也還不錯,之前當過一段時間的同桌,後來換位置後,關係就沒以前那麼好了。
誰要是說阮素壞話,吳韻比阮素還激動,跟人據理力爭。
吳韻還會買很貴的手鍊送給阮素,當然阮素也不敢收,雖然家境都還不錯,不過高中生收這麼貴的禮物,還是不合適。
孫瑩瑩這話,阮素還是聽了進去,「我多注意一點,看有沒有這事。」
如果用她的照片當微信頭像的話,這也不算是小事,而且感覺怪彆扭的。
阮素跟著爸爸媽媽來到了季家,她現在學習比以前緊張了,之前放假的時候倒是經常來,所以在季家也不陌生拘束,今天季明崇回來,季家就邀請了他們一家來吃飯。阮素之前在季家的照片上也見過季明崇,知道他學習成績特別好,說是學神也不誇張。
她走進客廳時,季明崇正好換了衣服,從樓上下來。
夕陽的余光中,白衣黑褲的少年扶梯而下,自成一幅畫。
這是季明崇跟阮素第一次見面,這一年阮素十七歲,季明崇二十歲。
兩人四目相對,阮素是以敬仰學神的眼神,季明崇的眼中掠過一絲詫異。
他記性一向好,又是前兩天才發生的事,他第一時間就認出來了,這個被他全家都喜歡的素素,就是陸致遠手機里的那個女孩子。
怎麼回事?
他以為是自己看錯了,結果飯桌上又看了好幾次。
季母注意到了,笑道:「明崇小時候就催我,讓我給他變個妹妹出來,這不,妹妹來了。」
季明崇不失禮貌的笑了,「恩,聽你們說過好多次了,是在讀大一嗎?」
阮素愣了一下,回道:「沒,還在讀高三。馬上高考了。」
她看起來像大學生嗎?
其實季明崇本來是沒想管這件事的,他並不像他的爸爸大哥那樣熱心腸,相反大多數時候,對於與自己無關的事與人,他甚至是冷淡的。不過很快地就到了阮素十七歲的生日,看著家裡人都在準備禮物,他想了想,鬼使神差的竟然包了一個大紅包給她,厚厚的一沓……紅包封皮上,他隨手用鋼筆寫了一行字,好好學習。
阮素收到這個大紅包的時候也很懵。何止是懵,簡直迷惑。
怎麼回事,送一個高中生這麼多錢真的合適嗎?
?
與此同時,季明崇又一次刷到了陸致遠的朋友圈——
【跟老婆戀愛一百二十天了。】
?
老婆?
老婆??
這事管不管呢,季明崇的床頭柜上正躺著一枚紀念幣,他撿起往空中一拋。
正面,就管,反面,就不管。
反正阮素十七歲了,再過幾個月就高考了,這個年紀的女孩子談戀愛也不罕見。
紀念幣被季明崇接住,他攤開手一看,正面。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