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修就這樣走了。
他只留下在於紫手中的一片衣角。
等到夏修走了之後,於紫才感覺到自己的手指很疼。是因為她摳得太用力,手指上的指甲已經斷了。
有血從手指頭上滲出來,染紅了那片衣角。
她是有多用心的對待這份感情?連她自己都被自己給嚇到了。
而夏修又怎麼能夠這樣回應她。他還是叫她「於學姐」,他給她的只有「抱歉。」
抱歉,為什麼是抱歉?
難道他虧欠她了嗎?
他為什麼覺得自己虧欠了她。
是因為他對她原本也有一點點心意的嗎?但是卻因為出現了另一個人,另一個更加令他在意的人,所以他就負了她。
是這樣嗎,是這樣嗎?夏修對她究竟是有過一點點在意,還是從來不曾在意過她一絲一毫?
於紫不斷的問著自己,夏修對自己究竟是哪一種。
如果說夏修從來都不曾心動過一絲一毫,那未免顯得自己太沒魅力。
已經被家族拋棄了的人,難道連一個普通的男人也俘虜不了嗎?
難道她竟然失敗至此嗎?
不,她沒有那麼差的。她比許多人都好得太多了,她自己明白這一點。
她是玄學社的原社長,是春華大學理事長的外甥女,她的身上流有尊貴的血統,雖然並不純粹,但她的身份已比許多人要高貴許多。
再加上她的靈力。她從不出錯的占卜能力。
無論怎麼看,她都不會是那一文不值的垃圾!
如果她是的話,這世上的許多人就不用活了。
而夏修……如果不是徐亞鏡的出現,他就還是玄學社的社長。如果不是因為徐亞鏡,夏修也不會急著拋下自己。
如果不是徐亞鏡,她就不會感受到今天這樣侮辱和悲傷。
悲傷,這就是悲傷的感覺,像潮水一樣淹沒了她,令她根本就不能呼吸。
她要掙脫,想要掙脫掉這種悲傷的感覺。
她不應該是沉浸在悲傷之中的可憐蟲,不應該。可是為什麼這種心像是被挖空了一樣的感覺卻無論如何也甩不去呢?
為什麼她要經歷這樣的事情。
她已經向上天許了願,情願捨棄所有,只為了過去的日子能夠重現。為何上天不讓她的願望實現?
她已經如此用心,為何還會失戀。為何還需要體會悲傷?
悲傷的感覺就像是一條鑽進了她的心裡的毛毛蟲,不管她怎樣拼命的調適自己的心情,整個心卻仍舊像是沉到了海底似的,怎麼拉也拉不上來。
淚水一顆顆滴落在地板上,於紫用手背擦去,抬起頭。
原是不想這樣做,但她還是不經意的去尋找著夏修的背影。
找到了,他和一個女生在一起。
是徐亞鏡。
他匆匆的拒絕自己,是為了去找徐亞鏡。
看到他們兩人站在一起的身影,於紫的心像是被萬箭刺穿了一般難受。
徐亞鏡……
她原本還不想這麼做的,她原本還有一些猶豫的,可是現在,是她逼著她這樣做的。
她得不到的東西,給了她傷痛的東西,別人也不配得到。
該死的徐亞鏡,更不配得到!
……
左坷欣不喜歡寫字,不是因為她寫字不好看,相反,她手寫出來的字娟秀有力,一筆一划都帶著屬於她的靈動。
這是因為她小時候對練字著了迷,每天每天照著家裡僅有一本字帖練出來的。
那個時候,每當有人贊她的字好看時,她總會特別的開心。
她將寫字當成她唯一的愛好和樂趣,只要能夠沉浸在寫字中,她的心情就能夠得到寧靜。
可是自從那件事情發生之後,她便再也不敢寫字了。
左坷欣回想起她第一次發現自己的靈能力的時候。
那是一次偶然,她在學校里受到了同學們的誣陷。有一個家裡比較有錢的女孩子,向老師報告說她偷走了她新買的髮夾。原因是她剛戴著那隻蝴蝶結髮夾來教室的時候,左坷欣多看了兩眼。
左坷欣沒有拿。
但是全班竟然沒有一個人相信她。
老師要她交出髮夾,她自然是交不出來。於是,她就成為了眾人口中的小偷。
那時候在農村,大家家裡都很窮,左右鄰居間會互相借用東西,但從來不會用「偷」這個字眼。
左坷欣被冠上了「小偷」的名號,這令當時才十三歲的她非常的難過。
由於心中的鬱憤無法釋放出來,回家之後,左坷欣便開始寫日記。
她的原意只有一個,希望有一天有人能看到這本日記,之後便相信她。
她在日記中寫道:「我真的沒有拿小婷的髮夾,真的沒有。我希望能有人相信我。」
這本日記本寫好之後,她便放在了抽屜里。
左坷欣是一個內向的女孩,即使心裡有著各種想法,但是嘴上卻無法表達。她所有的話都記在了那個日記本上,但是卻沒有向別人親口透露一句。
然而,到了第二天上學的時候,居然有人來向左坷欣道歉了。
「左坷欣,對不起,是我們誤會了你。我們相信你沒有拿小婷的東西。」
左坷欣很驚訝:「那髮夾找到了嗎?」
同學們搖搖頭:「還沒有找到。不過我們相信不會是你做的。」
髮夾依然沒有找到,但是卻有人肯相信自己。
左坷欣感到非常的意外,她昨天在日記里寫下的內容竟然成真了。
然而,這只是她第一次在不自覺間使用了自己的靈能力。這一次,她還沒有意識到自己身上的能力,將會造成怎樣大的可怕波瀾。
讓她真正感覺到害怕的,不是她把自己的這個奇怪的能力告訴她的同學,繼而遭遇到她同學們的排擠。
而是有一次,她無意之中寫下了一個人的名字。
「討厭的李華華,答應過我的事情不遵守,把我的秘密告訴了大家。我非常討厭她,我希望她以後都不要再說謊話。不想再看到她!」
就是這簡單的一行字,結果,那名被她當成是最好的朋友,在她寫下這一行字的一個小時之內,即掉進了村子的河裡淹死了。
當人們將她的屍體從魚塘里撈起來的時候,人們看到她的嘴裡塞滿了石頭和水草。就好像她故意潛入了河底,吞吃河底下的東西似的。
左坷欣當時去看過了李華華的屍體,白白的屍體,發泡腫脹起來,比課本上的白紙還要白。就是那一眼,使她開始恐懼起自己這樣的靈能力來。
她並不知道李華華會死。死得這樣慘!
她只是寫著不要她再說謊,只是一時意氣說不想見她。但沒有想到那一行字,竟然會是以這樣的方式來實現她所寫下的內容。
李華華死了,自然就不會再說謊了。
她死了,她也就不必再見到她了。
「左坷欣寫下的字都能夠實現」這樣的傳言在村子裡早已經傳遍。當李華華死時,立刻就有人懷疑這件事有可能是左坷欣所為。
左坷欣永遠記得,村子裡的人衝進她的家裡,房間內,翻找著她的書桌,檢查她的日記的那一幕。
那刺眼難忘的一幕,至今仍然像是昨天才剛剛發生的。
李華華的家人發現了她所寫的那一行字。
於是,那行字成為了她的「罪證」。她從一開始的「小偷」變成了「殺人犯」,「神婆」「巫婆」「魔鬼」。
各種各樣可怕的名詞都冠在了她的頭頂上。就連她自己的親人也開始對她避而遠之。
她曾想過自殺以贖罪,但她最終還是從淹死了李華華的河裡又走上來了。
因為,她怕死。
因為,她想活!
後來,不知道於紫學姐是怎麼樣找到她的。她說,她是占卜出了她的存在,知道她出現了困難,於是特意到她的村子裡去接她。
於紫學姐幫她出學費,伙食費,將她從那個偏遠的村子裡接到了春華市,給了她一個嶄新的生活。
於紫對她的恩情,她無為回報。
她可以為於紫寫一千遍一萬遍的祝福。
可是,她沒想到於紫讓她寫的居然是……
「徐亞鏡,女,18歲,春華大學一年級新生,11月21日突發心臟病,死於心肌梗塞。」
於紫戴著墨鏡,坐在玄學社的專用教室里,背對著左坷欣,冷冷的說出這一句。
聽到於紫的吩咐而握筆坐在桌子邊的左坷欣,手不禁抖了一抖,遲遲無法下筆。
「於紫學姐,真的要這樣寫嗎?為什麼一定要那個人死……」
一條人命啊。就握在她的手上。
她辦不到,她真的辦不到!
她不願做殺人犯,不願再背負那無法償清的罪孽。
「你不寫嗎?」於紫轉過身來,戴著墨鏡的臉雖然看不清她的眼神,可是左坷欣卻依然能夠感受到那鏡片之後的冰冷和狠絕。
「於學姐,我……我不能殺人,我求求你,不要讓我寫……」
左坷欣害怕的嗚嗚哭了起來。
人的心一旦有了罪惡感,罪惡感是可以壓死人的。
她曾經經歷過一次,她絕不想再經歷第二次。
她寧願寫下的是自己的名字,也不想再寫別人的名字了。
「好吧,如果你不寫的話,明天就送你回村子裡。」於紫絲毫不理會左坷欣的求情。
回村子?那是比死還難受的事情。
光是用想的,左坷欣就害怕得想要跪地求饒。
她害怕村子裡的人的眼光,害怕大家對她又恨又怕的眼神。那種空氣中的冷漠與憎恨,可以把她殺死一千遍一萬遍。
「不要啊,於學姐,不要送我回村子……」
「如果不想回去,你照著我說的寫,一字不差。」於紫道。
沒有誘因便突然死亡的心肌梗塞,即使是在學校死的,學校也不需要背負任何責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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